第二十一章第一层(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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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大街上享受令人兴奋的美好时光,上面是蕾丝似的树叶阴影及街灯;我们经过很大的白色前廊,还有小小的铁栏,以及花园大门。她爸爸是旧式的爱尔兰天主教徒,在圣路易半工半读念完大学,任教于旧金山的耶稣会学院,母亲是老式的女人,只是待在家中,一直到四个孩子长大,然后到市区的公立图书馆工作。
 在丽莎还是小女孩时,他们搬到柏克莱山区,因为他们喜欢东海湾的热气,并认为山区很美。但是他们厌恶柏克莱的其馀部分。
 我知道她所住的街道,甚至她的房子,那是马利波沙山上一间摇摇欲坠的大宅邸,盖着棕色木瓦。我开车经过时,有很多次甚至看到车库改建的大书室有灯亮着。
 她的爸爸经常在这间车库改建的大书室中阅读德日进、马利旦、G.K.彻斯特顿,以及所有天主教哲学家的作品。他是把书念给别人听,而不是跟他们讲话,他的粗鲁与冷淡成为家中的传奇。
 在性方面,他采取奥古斯汀和保罗的观点她曾加以描述他认为贞洁是理想的,但他无法身体力行,否则他可能成为神父了。当你剥除所有的语言时,性就是龌龊的。
 同性恋者应该自我抑制,甚至接吻也是一种致命的罪。她的母亲不曾提出相反的意见,她属于所有的教会组织,致力于募款,每个星期日都准备大餐无论小孩子在不在。
 丽莎的妹妹几乎成为“花花公子”的“每月玩伴”,那是家庭悲剧。要是任何一位女儿堕胎,或者为杂志拍照,父亲就说,永远不再跟那个女儿讲话。
 她父亲对‘俱乐部’一无所知。他以为丽莎在加勒比海什么地方的一个私人会员制胜地工作,到那里的人是去治各种病。
 我们两人都为此事笑了出来。他要丽莎辞职回家。
 她的姐姐嫁了一位无趣的房地产百万富翁。他们一生全都上天主教学校除了丽莎。
 丽莎自己订下一条守则,那就是:去读加州大学,不然就都不要上大学。她的家人嘲蔑她所读的书,嘲蔑她所写的论文。
 丽莎在十六岁时与柏克莱的一位学生玩了“施虐狂被虐狂”游戏。她八岁时有了第一次性高潮,自认是个怪人。
 “我们是十九世纪法国人所谓的天主教徒,”她说,“‘精神上的移民’,如果你认为虔诚的天主教徒是简单、愚蠢的人,是一些农人,在城市大教堂后面面对雕像念玫瑰经,那么你就不了解我的爸爸。他所说的一切都具有令人敬畏的智性份量、具有合法的清教徒思想、具有对死亡的渴望意味。”但他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喜爱艺术,要让他的女儿们学到很多有关绘画与音乐方面的知识。
 他们在客厅中有一架大钢琴,墙上挂着真正的画,有毕卡索的铜版画和夏卡尔的铜版画。她的父亲在很多年前已经购买了木伦尼和米罗的画。
 丽莎的妹妹六岁之后,他们每个夏天都到欧洲。他们在罗马住了一年。
 她的父亲精通拉丁文,用拉丁文写日记。要是她父亲发现有关‘俱乐部’或她的秘密生活的事实,他会气死的。
 如果他发现此事这几乎是不可想像的。“然而,我却能够为他说一句话,并且你也可能会了解如果任何人会了解的话那就是,他是一个精神人物,确实是一个精神人物。
 我不曾遇见太多像他那样确实靠信仰过活的人。而有趣的是:我靠自己的信仰过活,完全靠自己的信仰过活。
 ‘俱乐部’是我的信仰的纯粹表达。我有一种性的哲学。
 有时,我希望能够把这种性的哲学告诉他。他有一些当修女的阿姨与姐妹。
 有一位是特拉比斯特修会修女,另一位是喀麦耳修会修女。她们是隐居的修女。
 我想告诉他说,我也是一种修女,因为我浸淫于自己的信仰中。你一定知道我在谈什么。
 就某一方面而言,我所谈的是一种玩笑,如果你想一想的话,因为,当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说我确知你是知道的当他说,“到修道院去吧”,他真正的意思是指妓院,完全不是指修道院。”我点头,感到有一点迷惘。但是她的故事把我吓着了,使得我在她说话时紧紧抱着她。
   那可真美妙,她那种生动及激烈的模样,还有她脸上透露的单纯与诚实。我喜爱她所描述的细节,她的第一次灵交,与父亲在书房听歌剧,偷偷跑到旧金山马丁的家,在那时只有在那时感觉到自己真正活着。
 我们会这样永远谈下去。她一口气至少说了十六件事情,我要她加以说明。
 我们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来彼此了解。现在只是剥下第一层。
 她其实还没有说完,我们就开始交换事实,我开始告诉她有关我父亲的一切。我父亲是一个无神论者,完全相信性自由,在我才十几岁时就带我到拉斯维加斯,在那儿失去了童贞。
 他把母亲逼疯,因为他要她同去裸体海滩,她最后终于与他离婚,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忘得了这个小小的灾难。母亲在洛杉矶教钢琴,当某一位声乐老师的伴奏,经常为了一个月区区五百元的赡养费而与父亲争吵,因为她几乎无法养活自己。
 我的父亲很富有,他的孩子也很富有,因为他的父亲留下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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