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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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副模样,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

    元惑顿了顿,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好耶!”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以及一些迷惑行为。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

    “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何况,”小公主义正辞严:“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没有人!”

    ……

    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

    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

    看了一会,元惑有点不爽。

    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

    他有九根更大,更粗,更长,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即使是原形,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

    过了一会,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恋恋不舍地松开手。

    “还有其他想要摸的地方吗?”

    元惑抬眉问道。

    渺渺讪讪地笑了一下,问他:“可以变回原形让我吸吸肚皮和肉垫吗?”

    “……”

    沉默,是今日的花园。

    花瓣再次吹落了二人一身,只是这一次,不再旖旎。

    元惑微微握紧了拳头。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公主牵着鼻子走了,他得把节奏拿回来,于是他问:“同样的部位,长在人类身上就不想摸了吗?”说着,他执起公主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大手上。

    两人的手大小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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