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向台北出草(3/12)
高扬的手中紧紧握着一把扁钻,而地上的人则环抱着肚子。 “快走。”他怒斥道,连拉了两回才拽动通仔。 飞快返回住所后,在灯光下,他才发觉通仔右边身躯有一大片血迹,而自己身上也染了些。 “你为什么要动刀?”他吼道:“我们走人就得了,伤人干什么?会把事情闹大?” 通仔一双眼睛红通通地,还紧握着那把扁钻不放,还是老唐机伶,先安抚道:“乖徒儿,没事了,把刀放下。”然后慢慢缴了他的械。 “程哥。”通仔这才清醒一些,讷讷地说:“我,我是怕他开车来追我们…” “三对一耶!他敢吗?”他余火仍未消。 “通仔是怕那家伙开车来撞我们。”老唐打圆场说:“他四轮,我们二轮,谁怕谁?你假仙第一次出马,万一有个什么事情,那对大嫂不好交代嘛!” “现在怎么办?捅了人,是死是活还不知道,条子一定大张旗豉抓人,如何善了?”程远除了那次躲警察爬楼摔下之外,还从未碰过这么惊险之事,自然担心得多。 “别嚷嚷,把嫂子吵醒了不太好。”老唐安抚他说:“假仙,你们先把衣服脱下,通仔拿到浴室去好好搓干净,记住,一点血迹都不能留;后各自回房睡觉,明早起来,就当一切事情都没发生过,也不许再谈起,知道了吗?” 事发的次日晚报,就登出了这件案子。 报载,一名男子在夜归途中,因肚子不舒服,急忙下车于荒地中解手,完事后竟发觉有三人正在偷窃他的车子;喝止时,对方一名青年非但毫无惧色,且跟他打斗,意图改偷为抢,最后,窃贼竟抽出预藏于身上的扁钻,刺中该车主腹部,然后三人逃逸无踪。 该车主忍痛自行驾车就医,所幸血流无多,尚无大碍。据车主回忆,打斗时他听见三人互相呼喊绰号,可惜当时情况危急,未听仔细,以致没能留下线索。警方怀疑这是某个窃车集团所为,且与最近一连串的失车事件有关,已加紧追缉中。 程远看完这篇报导,知道自己这趟浑水,淌得有多深。 高森接到了何姓记者的电话。 “打了好几通都找不到人,怎么回事?” “我,我出去找朋友了。”他老实说。 这几天,他没事就借了李兄弟的机车四处乱逛,希望瞎猫碰上死耗子,也像李兄弟那般巧遇阿兰,可惜他没这好运道。 “看到那篇报导没?”他说:“有关一个窃车集团行窃时伤人的案子。” “啊!”他又兴奋又有些惭愧:“没有,请快说。” “有三个人在新店窃车,不幸被车主当场抓到,打了起来。其中一个年轻人动了刀子,把车主给杀伤了,人却没抓到。你说,这件案子像不像是你要找的人?” “很像,像极了。”他更着急了:“请接续下去。” “我在采访被害人时,曾私下问过他,当时喊叫的绰号,是不是通仔?你知道吗?他说很像是。”他有些得意地笑了出来。 “你刚才说,窃车地点在哪里?”他想起来问。 “新店。不过根据经验判断,那不太可能是他们的落脚之地,否则就是一窝子笨贼了。” “我明白。” “还有一条情报。”何记者侃侃而谈:“前不久发生过一个案子,一个绰号叫唐老鸭的窃车大盗,偷了一部宾士,正想转手弄到国外去借尸还魂,没想到车主是纵贯线的一位角头老大;这老大相当生气,认为丢车事小,面子难看,便动员兄弟明察暗访,终于查出作案者,就逼唐老鸭出面解决,并且放话说:不还车是一条命,还车是一条手臂。你知道吗?吓得他赶紧还车,还不敢出面躲了起来,这件事在道上很出名,几乎无人不知。” “会跟这案子有关?” “极可能。唐老鸭躲了一阵子,大概盘缠用尽,又出来作案了,那通仔说不定就是他的徒子徒孙。” 举凡小奸小恶在历史上所谓的“小人”者,该如何对待他呢?我读过一篇文章写得真令人拍案叫绝。 作者列举出历史上许多的知名小人来,他们大多由小奸小恶起家,但因不是十恶不赦,所以吃亏受累的人多认为忍一口气海阔天空,遂更助长了小人的气焰,终致于乱朝坏纲,迫害忠良,成为一个朝代的终结者。 他的文旨是:对付小人,不能手下留情,要嘛就一棒子打死。你休想他会有改过向善的一天。 程远这种典型的痞子该给他个什么样的结局呢?在接近尾声时,这问题是否引起你的兴趣?他是大奸大恶之人吗?不是!虽然他干不法的勾当、算计朋友、欺凌弱女子、不事生产,但至少他在通仔杀人时还知道出面阻止,看起来似乎是比通仔那小伙子好一些。所以,你若对结局不满意可以自行修改,完稿请寄台北县土城市看守所,程远收。 为何要寄给这痞子?对不起,因为他是唯一的评审老爷、又为何他是唯一的?再对不起,因为奖金是他一个人出的;若你不嫌他的钱脏,尽管投稿,且不必附回邮。那又为何要寄看守所不寄他板桥的家呢?问得好,因为届时他已经被削被抓了,蹲苦窑监狱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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