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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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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