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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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身提醒夏军华时发现这人的目光一直粘在她后背。

    后来她才知道,她后背蝴蝶骨位置和郎悦一样有颗小痣。

    这天过后夏军华开始对她的示好做出回应,两人最终滚到了床上。只不过夏军华一直偏爱后/入姿势,那时她还以为这是夏军华的个人习惯。

    当郎悦以送资料的名义约她在夏军华公司楼下咖啡厅见面时她只胆怯了一小下,随即说服自己郎悦不可能知道夏军华跟她上过床。

    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夏军华身边永远都是郎悦,他爱这个女人所以绝不会让她知道自己和别的女人上过床。

    “金小姐,和我做笔交易吧。”

    郎悦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微笑,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温和的沉着,从容又自信,仿佛笃定对面的人不会拒绝。

    “……什么交易?”

    “我知道您和我老公的关系。”

    “我……”

    郎悦微笑着抬起手掌,做出打断手势:“不用解释也不用害怕,我只问您一个问题。”

    “您想和夏军华结婚吗?”

    金雪茜愣在座位上,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像样的回答。

    “我可以帮您实现愿望,”郎悦不紧不慢地说,“只要您给我肯定回答。”

    像是被施加了某种咒语,面对郎悦金雪茜忍不住暴露了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想。”她说。

    郎悦满意地笑了。

    “金小姐是聪明人,我喜欢跟聪明人做交易。”

    “我很早就想跟夏军华离婚,他不同意,两人只能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日子——直到我了解到你的存在。”

    “他爱我是因为我的长相、我的外表,和我站在一起时其他男人羡慕或嫉妒的目光;他爱我是因为我能满足他的虚荣。”

    “而当这一切不复存在,他也就不爱我了,会同意跟我离婚。”

    “即便如此,离婚后的他也不会和你结婚。”

    “除非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

    “对,”郎悦轻轻点头,“某天我正午睡,阿姨正好出去买东西,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卧室里某个电器突然起火,待我醒来时门框窗户已经变形,没办法打开,这时多亏来家里拿资料的金小姐看见浓烟及时报警,我才捡回一条命。”

    “不幸的是,我的脸被火烧得不成样子,再也不适合出现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了;和我离婚,然后和身为救命恩人的你结婚是夏军华唯一的选择。”

    “您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金雪茜听完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要是选择不报警呢?”

    “那我只能等死了。”郎悦语气里满是无所谓。

    “但我得提醒你,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如果我死了,夏军华大概不会再碰任何一个女人,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不爱他,”郎悦淡淡道,“和不爱的人一起生活是种折磨。”

    “那你儿子呢?你不在乎他吗?”

    郎悦表情紧张了一秒钟,随后立刻恢复淡漠常态:“在乎,但他会理解我的。”

    金雪茜感觉自己面前坐了一位伪装成天使的恶魔。她仔细想了想,郎悦的计划对她来说没有任何风险点。

    只要她等到消防员来了之后再进屋就不会留下证据,郎悦没办法把火灾嫁祸到她头上。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肯定夏军华会跟我结婚?”

    郎悦微微一笑:“因为他始终需要一个女人满足虚荣心,而你又是我的救命恩人,看重面子的他一定会娶你。”

    后来火灾如预计那般发生了,不过郎悦失去的不仅仅是容貌,还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嗓音。

    “郎百灵”成为无法企及的过去,永远活在人们的回忆之中。

    金雪茜一度以为失去声音的郎悦会反悔、中断和她的交易;毕竟所有人都知道,郎悦的嗓子比脸蛋更金贵,如果只是为了离婚那她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然而失去一切的郎悦最终还是选择离开夏军华,金雪茜也得偿所愿嫁给了朝思暮想的男人。

    可结了婚又能怎样呢?

    最开始金雪茜还天真地以为自己能完完全全取代郎悦,成为夏军华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没过多久她就死心了。

    “小悦后背这位置也有一颗痣。”

    金雪茜永远记得夏军华说这句话时的音调语气,以及话音落下留在她后背处的亲吻。

    这枚亲吻滚烫炽热,带着能把人灼伤的温度——这是她抬头仰望郎悦时所需跨越的高度。

    对郎悦的敬畏逐渐转变为裹挟恐惧的怨恨,一个连命都不在乎的疯女人会对夏语轩做什么金雪茜不敢去想。

    也许郎悦的计划从未结束,让她痛不欲生才是郎悦的真实目的;也许夏军华也参与其中,因为这个男人只把她当成拙劣的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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