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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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罗佳和董老板谈过之后,就离开无锡回了沪都。

    当天晚上罗佳看到新闻,率先投放共享电单车的几个大城市,展开了迅雷不及掩耳的抓捕行动。

    警察把那些私自给电单车加锁的,搬回自家院子的,搞破坏的,全都给抓起来了,然后依法控告他们破坏公共财物。

    这下可热闹喽。

    派出所里人满为患,有几个试图撬锁的熊孩子,也被警察叔叔抓住,狠狠训了一顿,哭的鼻子一把泪一把,最后还要学校里通报批评。

    而在互联网上,掀起了过于国民素质的大讨论,对于警方的这次行动,网友们纷纷拍手称快。

    “早就该这样了!把那些破坏共享单车的,全部抓起来判个十年二十年才好!”

    “力挺警察叔叔!”

    “保护共享单车人人有责!”

    网友们纷纷发帖发弹幕,虽然判刑是不可能的,但抓到派出所,狠狠教育一通,也足够那些占小便宜的人记一辈子。

    过去是警方不想管这类小事,如今他们直接下重手,立即震慑了一大批爱占小便宜的人,社会风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巨变。

    紧接着在六月二十号,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出炉,正式确认老式电动车被取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销售。

    取而代之的,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功率不得超过400w,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6公里。

    这个标准其实已经放宽了很多,考虑到国内还有像重庆这类魔幻的山城,如果电动自行车没点马力,还要下来推,实在不合适,所以标准定的稍微高了一些.

    至于电动摩托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按照现行的摩托车管理条例,考证上牌,一样不能少,不遵守交通规则,直接罚款扣分。

    最麻烦的,是市面现存大量电动车,直接取缔肯定不合适,都是老百姓花辛苦钱买的。

    所以只能引导退出,家里有旧电动车的,愿意上交回收,当局补贴点钱,你再去买辆新的。

    不愿意的话,你继续骑也行,反正今后不生产这类产品了,零部件也越来越少,几年后老式电动车就会从国内彻底消失。

    总的来说,国内民众反映还是比较积极。

    罗佳看记者在街头采访一位大妈,她把自己的电瓶车送到回收站,卖了四百元,然后自己再添一千四百元,重新买了辆凤凰牌女式电单车,试着骑了几圈后,大妈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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