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不速之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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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继续过没有刘晨的生活,我继续对叶长安心怀愧疚,我继续做这个班长,还是令大多数人都不快乐。终于,我还是要褪去这个角色的外衣,功未成,身已退。在所有老师的宠爱下,目空一切。然后路见天接任我的位置,领导这个破碎得稀烂,没有凝聚力的四班。

    现在的我已经习惯了,从与刘晨老妈谈话那天起,我不再有任何斗志,可我还霸占着全年级前十的位置,无人撼动。我敢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地玩手机,老师并不会说我,因为我的语文成绩可以在一百二十以上,我的英语成绩可以在一百二十以上。

    我骄傲,我自大,我目中无人。

    每每在清晨的窗户前注视这个世界时,我都会用手抚摸我的胸口,然后轻轻敲击着,直到我能够听见沉闷的回音,然后我会认真洗漱,认真放荡,认真骄傲。

    谁说女子不如男?四班的第一名是我吴小鱼,你想指责我,可以啊?你如果超过了我,全凭处置。

    我想我就是这样和潘子,也就是潘晓涵分道扬镳的,我忘记了我们是因为什么而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而我也忘记了什么时候我们视对方为仇敌。

    高三的年代,那个晚上同所有的夏夜一样燥热,我趴在桌子上解决在我看来是我数学上所面对的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令我无能为力。路见天打开教室的门,吹进来一股热风,随后我听见叶长安激动得不能自已的喊声,说那个人多么多么牛逼,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穿着红t恤的少年抱着一摞书,有些紧张地踏进这个燥热无比的牢笼,坐到了叶长安的身旁。

    我顿时明白了他的身份,一个复读生,我曾经和潘果果站在走廊上感慨六月,然后在八月,迎来了对面那栋楼上的一个不速之客。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在想,这人不是脑子有包就是被骗了,插班到四班,这个一无是处的地方,如果不是任叔叔一直在当班主任,我早就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我曾经试图爱这里的一切,可到最后我发现这个三四十平米的地方并没有因此而爱我。这跟所有的感情一样,一厢情愿不会换来两情相悦。既然没有人喜欢我,我凭什么还要把我的感情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回到这个脑子进水的复读生身上,居然还有人为此鼓掌,显然我并不在此之列。我就这样看着他坐回到自己的座位,然后一本一本地放好书。我忽然有些嫉妒这个复读生,因为这些人对待我和对待他的态度,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我曾经也能够得到这种雷动的欢呼,那么我就可能不是这个样子了。

    潘果果揶揄说:“既然长安说他那么厉害,不如……咱们下课之后把他弄到我们组来,怎么样?这样我们组也会多一个高手了。”

    我笑着说:“怎么,我们的果果大美女要使用美人计了吗?不过……我看那个家伙也不怎么帅嘛,只是一般般而已。”

    潘果果:“你再说小心我打你。”

    下课铃响起,任叔叔抖着金腕表进来,介绍这个可怜复读生的名字,唐默。

    我真正和唐默打交道是在晚自习结束后邀请他来到我们组,很可惜他拒绝了潘果果的美人计,所以也就拒绝了我们之间的邀请,我并没有对此表示多么遗憾,只是有一点点可惜罢了。

    我和潘晓涵的第一次交锋是发生在这个时候,我想这可能就是我和潘晓涵日后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吧。

    我不明白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最后在食堂居然给我买了一瓶酸奶当做是赔礼。其实这并不需要赔礼道歉,我虽然想同他一组,却没有到那种迫切的地步。

    我最终还是接受了这瓶酸奶,谁会对大理印象说拒绝呢,这可是我平时自己都舍不得买的东西啊。

    回宿舍后难免会有话题集中在这个新同学身上,他给我买酸奶,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我总喜欢用新同学这个称呼来叫他,我觉得这亲近,有爱。

    第二天的晚自习,我和潘果果跑到他们组,和他玩起了石头剪刀布的游戏,输的人会被获胜的人用中性笔在手上画出任何图案。毫无疑问地,最后三个人都画了个大花臂,我们拍照,发了说说。这是我来到四班之后少有的快乐。我想,在今晚我会做一个美梦。

    我不是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脑子短路来到这个谁都嫌弃的地方,因为最后的结果已经表明,所有的实验班里,只有我们班就他一个复读生,其他班都是四五个或者是两三个。唐默说,因为怀念四班,他在复读之前就是四班的学生,所以他是想找一些熟悉感吗?

    我们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很快结束了谈话。

    很快我发现,唐默并不是原来那个唐默了,更加确切地说,他只是现了原形,很快和那些家伙打成一片,想处很是和谐。

    某个深夜,刚刚结束带唐默这个菜鸡打王者荣耀之后,我在被窝里面朝着白墙,然后想,为什么我不可以和他们打成一片,都是半路进来的,区别就这么大吗?

    后来重新分组,我发现这个人很厉害,怎么说呢,就是特别厉害。数学厉害,理综厉害,除了英语和语文很糟糕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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