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番邦女人初来乍到,东厂公公收得千金(1/3)
1635年冬,珠江入海口西岸,澳门港口,一个金发番邦女人随着货船的停靠,第一次踏上这片遥远古老的土地。
她穿着黑色皮衣皮裙,头戴三角帽,脚蹬高跟靴,一副西洋上流贵族打扮,她抬头看天,阳光穿过她的眼眸,这双眸子,蓝得发紫。
她在船上看过地图,要一路北上,到达顺天府。只是下船后发现这里实在寒冷,仅仅只是她身上的皮衣,根本无法抵抗如同刀子一样的风雪,她给自己买了件貂绒披风,再加两匹快马,两匹马交替而行,前往顺天府,大明京师。
离了港口,进入大明腹地,这里就没什么和她一样的外邦人了,路上的行人大多只是好奇瞅她两眼,便匆匆走去。这些行人衣衫褴褛,勉强蔽体,身形大多都很瘦,更有甚者活像个皮包骨头,就差不多和一具会动的骷髅穿上了薄薄的人皮一样。
她啃着手里花着一锭足银买的干粮,她不清楚这个价格是不是老板宰她一个外来异国女人,反正她也不太在乎金钱。
除了百姓,她眼见的就是官兵和土匪。土匪一路打砸抢烧,官兵就跟着他们屁股后头追,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实力不济,官兵很少有追上过土匪,或者是追上了也只是把他们赶走,她很少见到官方军队打赢过土匪。
从港口的富庶再到中原这样的混乱,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想早日抵达顺天府。
不过,还没到顺天府呢,却遇到麻烦了。
她现在行至一处,地图上看是叫“凤阳”,抬眼看去,除了焦土,便是房子还没有充分燃烧完的黑烟,这次路面上连行人都难得看见,之前她看了一路的哭泣的妇孺,啃食树皮甚至泥土的男人。在这里,街道上除了燃烧时的噼啪响声,就只剩下她骑马走过的徐徐马蹄声。
突然,一声叫喊不和谐的炸在她耳边,撕裂了平静诡异的空气——“前面那个女的,你很可疑,给本官转过来!”
听到久违的自称,她恍惚了一瞬,不过她脑中的声音,绝不是现在这个一听就蠢不自知,活像喝了十斤黄油一样。
不过她依旧打马转身了,原来是头猪。
因为这个大人实在有些太胖了,脑袋圆圆像个球,两颊的肉多的骨头都兜不住往下坠,又因为肉太多挤的两只眼睛无处安放,只剩两条缝了。
女子回身,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人见竟然是个蛮夷,那就更方便了。他远远瞧见一女子骑马孤身在外,现在凤阳路面哪里还有人?如此大摇大摆,又是个蛮夷,自然更要敲诈勒索一番,看她穿着打扮,比起那些个穷鬼,想必油水更多,而且观她容貌,年轻,高鼻深眼,金发,放在家做小妾也不是不行。
“喂,你从哪里来的,又要去哪?”
这位官老爷神情有些傲慢,可如果他能提前预知,他绝不会招惹这个女人。
她微微张口,并不打算告诉这只猪,“你是谁?”
没想到听到了如此字正腔圆的官话,在他的认知里番邦人能说官话都不错了,大多都带着滑稽可笑的口音,不过即便如此,也是个番邦人,还是个柔弱女人。
想到这里,他也原谅她的无礼,用油腻的声音说:“本官乃凤阳巡按吴振缨,你难道不知城里在搜寻流匪吗,还明目张胆在街上骑马,你不会……不会是流匪的同党吧!”
以为他能说出点有意思的东西,马背上的女人面无表情听完直接扬鞭转身,准备继续前进,当然,这位大人是不可能放过他眼里“待宰的羔羊”的,一群军士把她的马团团围住,手挥长矛,尖端所指马背上的她。
她秀眉一挑,“我初来贵地,不知大人什么意思?”
这只猪慢慢走到她马下,撇了撇嘴,“你一个西洋人,不懂咱这的规矩,本官原谅你这一次,路上只有人你一个在大摇大摆,本官现在怀疑你是流匪的同党,除非……”
剩下的话他没说,比了个手势,女人看明白了,敲诈勒索到她头上了。与他说了两句话已经耗空她的耐心,她不愿在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垃圾上,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们全部杀光!
她拔出她佩戴的那把西洋剑,剑身轻盈纤细,很适合戳瞎对手的眼睛。
吴振缨被马上女子拔剑的举动着实惊了下,可他也应该明白,在这个动乱年代,一个女人敢独自在外,必有依仗,或者她本身就是她的依仗。
他失态大叫:“啊…!她就是流匪的同党,不,她是匪首!你们赶紧给我把她绳之以法!我要带进府衙好好盘问!”
吴振缨手下的军士们自是跃跃欲试,抓不住流匪,还抓不住个女人?
此刻已是黄昏,光线昏暗,斑驳树影打在她的脸上,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出剑的速度很快,招招狠厉,直取对手要害,她喜欢用细长的花剑刺穿人体心脏的手感,每当这种感觉来临,就说明她又解决了一个对手。
剑尖拔出,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一刻功夫不到,除了吴振缨,所有军士,皆被她放倒。
“你……你…到底是谁?”
她穿着黑色皮衣皮裙,头戴三角帽,脚蹬高跟靴,一副西洋上流贵族打扮,她抬头看天,阳光穿过她的眼眸,这双眸子,蓝得发紫。
她在船上看过地图,要一路北上,到达顺天府。只是下船后发现这里实在寒冷,仅仅只是她身上的皮衣,根本无法抵抗如同刀子一样的风雪,她给自己买了件貂绒披风,再加两匹快马,两匹马交替而行,前往顺天府,大明京师。
离了港口,进入大明腹地,这里就没什么和她一样的外邦人了,路上的行人大多只是好奇瞅她两眼,便匆匆走去。这些行人衣衫褴褛,勉强蔽体,身形大多都很瘦,更有甚者活像个皮包骨头,就差不多和一具会动的骷髅穿上了薄薄的人皮一样。
她啃着手里花着一锭足银买的干粮,她不清楚这个价格是不是老板宰她一个外来异国女人,反正她也不太在乎金钱。
除了百姓,她眼见的就是官兵和土匪。土匪一路打砸抢烧,官兵就跟着他们屁股后头追,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实力不济,官兵很少有追上过土匪,或者是追上了也只是把他们赶走,她很少见到官方军队打赢过土匪。
从港口的富庶再到中原这样的混乱,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想早日抵达顺天府。
不过,还没到顺天府呢,却遇到麻烦了。
她现在行至一处,地图上看是叫“凤阳”,抬眼看去,除了焦土,便是房子还没有充分燃烧完的黑烟,这次路面上连行人都难得看见,之前她看了一路的哭泣的妇孺,啃食树皮甚至泥土的男人。在这里,街道上除了燃烧时的噼啪响声,就只剩下她骑马走过的徐徐马蹄声。
突然,一声叫喊不和谐的炸在她耳边,撕裂了平静诡异的空气——“前面那个女的,你很可疑,给本官转过来!”
听到久违的自称,她恍惚了一瞬,不过她脑中的声音,绝不是现在这个一听就蠢不自知,活像喝了十斤黄油一样。
不过她依旧打马转身了,原来是头猪。
因为这个大人实在有些太胖了,脑袋圆圆像个球,两颊的肉多的骨头都兜不住往下坠,又因为肉太多挤的两只眼睛无处安放,只剩两条缝了。
女子回身,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人见竟然是个蛮夷,那就更方便了。他远远瞧见一女子骑马孤身在外,现在凤阳路面哪里还有人?如此大摇大摆,又是个蛮夷,自然更要敲诈勒索一番,看她穿着打扮,比起那些个穷鬼,想必油水更多,而且观她容貌,年轻,高鼻深眼,金发,放在家做小妾也不是不行。
“喂,你从哪里来的,又要去哪?”
这位官老爷神情有些傲慢,可如果他能提前预知,他绝不会招惹这个女人。
她微微张口,并不打算告诉这只猪,“你是谁?”
没想到听到了如此字正腔圆的官话,在他的认知里番邦人能说官话都不错了,大多都带着滑稽可笑的口音,不过即便如此,也是个番邦人,还是个柔弱女人。
想到这里,他也原谅她的无礼,用油腻的声音说:“本官乃凤阳巡按吴振缨,你难道不知城里在搜寻流匪吗,还明目张胆在街上骑马,你不会……不会是流匪的同党吧!”
以为他能说出点有意思的东西,马背上的女人面无表情听完直接扬鞭转身,准备继续前进,当然,这位大人是不可能放过他眼里“待宰的羔羊”的,一群军士把她的马团团围住,手挥长矛,尖端所指马背上的她。
她秀眉一挑,“我初来贵地,不知大人什么意思?”
这只猪慢慢走到她马下,撇了撇嘴,“你一个西洋人,不懂咱这的规矩,本官原谅你这一次,路上只有人你一个在大摇大摆,本官现在怀疑你是流匪的同党,除非……”
剩下的话他没说,比了个手势,女人看明白了,敲诈勒索到她头上了。与他说了两句话已经耗空她的耐心,她不愿在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垃圾上,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们全部杀光!
她拔出她佩戴的那把西洋剑,剑身轻盈纤细,很适合戳瞎对手的眼睛。
吴振缨被马上女子拔剑的举动着实惊了下,可他也应该明白,在这个动乱年代,一个女人敢独自在外,必有依仗,或者她本身就是她的依仗。
他失态大叫:“啊…!她就是流匪的同党,不,她是匪首!你们赶紧给我把她绳之以法!我要带进府衙好好盘问!”
吴振缨手下的军士们自是跃跃欲试,抓不住流匪,还抓不住个女人?
此刻已是黄昏,光线昏暗,斑驳树影打在她的脸上,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出剑的速度很快,招招狠厉,直取对手要害,她喜欢用细长的花剑刺穿人体心脏的手感,每当这种感觉来临,就说明她又解决了一个对手。
剑尖拔出,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一刻功夫不到,除了吴振缨,所有军士,皆被她放倒。
“你……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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