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少爷,一个金字塔最底层的男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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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琏桦一刻也不想多待,离开的背影透着沧桑和匆忙。

    甄见完全没意识到气氛之焦灼,眼角眉梢都是胜利的喜悦,那副得意的嘴脸像动物园里求偶成功的孔雀。

    “甄见,有没有人说过,你真的很贱。”程吻不细想还好,一细想就发现甄见这人对谁都贱了巴嗖的。

    有次在客厅看电视,甄见抱着薯片咔嚓咔嚓啃,时不时还对着满嘴口水的萨摩耶“嘬嘬嘬”,人家真的过来吃了他又不给。

    白琏桦望着他几次欲言又止。

    甄见不但没收手,还连人带狗一起“嘬嘬嘬”。

    那是程吻第一次在人和狗的脸上同时看见困惑、无语、呆滞、控诉等多种情绪。

    “哎哟喂!腰啊!”正在领悟哲理的程吻被一坨巨大的人影击中,四仰八叉地倒在沙发上,胸口传来熟悉的类似被猪拱的感觉。

    只听甄见略带激动的声音:“你是第一个这么骂我的人,果然我在你眼里是特别的!”

    程吻表情出现了几秒钟的空白,整个人都透露出一种无助感,明明听懂了甄见的话,却又好像没明白话里的深意。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难不成真让这小子把爱做出来了?

    将一切尽收眼底的乱莱微笑转身,深藏功与名。

    统统出品的玛丽苏女主光环,用过都说好。

    白驹过隙,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一晚上过去了。

    程吻被自己的口水呛醒,咻地一下从床上坐起,宕机几分钟后又迷迷瞪瞪踩着脱鞋进了卫生间。

    而隔壁的甄见已经为自己搭配了十几套适合约会的造型,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满面红光,脑子里连他们此次会面后感情如何日进千里,婚礼如何盛大奢靡,婚后领养几个孩子,孩子分别叫什么名都想好了。

    另一边,主卧的白琏桦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有种刚刚做完大脑磨皮的恍惚感。

    那些死去的记忆,通过一整晚强悍的神经元活动,复活归来,誓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遥想当年,家里走狗屎发了横财,他们终于举家搬离了那破烂的乡镇。

    现在回想起还是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要知道在那种闭塞又偏远的地方,男生长得太过温顺漂亮就会成为异类。异类是不被接纳的。

    可以说他是在欺凌和嘲笑中度过了童年。

    进城后他才知道,原来山外面还有那么大的世界。

    不过对他而言的进城就是甄见眼里的下乡。

    彼时的甄见因为作弄同龄小孩被家长联合告状,在家里上蹿下跳搞破坏被佣人联合告状,在学校太过做自己被老师联合告状,他爹思虑再三后一脚将他踹到了爷爷奶奶的养老小城。

    在这里,白琏桦和甄见成了邻居。

    甄见是第一个不会因外貌欺负他的小孩,甚至因为他看着瘦弱而生出满腔保护欲,天天带着他上树掏蛋下地撵鸡。

    白琏桦牢牢记住了第一次被夸漂亮的心情,不是感激涕零也不是欣喜若狂,反而是意识到漂亮皮囊可以是武器的恍然大悟。

    当精美的瓷器同时兼具易碎的特质,人们就会爱怜地捧其在掌心,自然而然忘记了它碎掉后如何见血封喉。

    他喜欢甄见吗?不如说喜欢甄见手腕上名贵的表,喜欢他脚上的限量款鞋。

    他需要一块绝佳的,脱离充满暴力的原生家庭的跳板。

    恰巧甄见很好骗,只要当个会拍马屁的跟班,永远精力充足的玩伴,就能在他心中占据一定位置。

    他悬梁刺股,点灯熬油,追着甄见从初中到高中,终于以发小的身份顺利获得甄家资助,填报了心仪的美术学院,不用为了父母出人头地的梦想,在那些高薪的、有面子的、吃香的专业中来回挣扎。

    没人在意他喜欢什么,无所谓,他在意就好。

    他终于有了第一支画笔,第一盒颜料,第一块画板,有了富余的钱财,有了可自由支配的人生。

    但他要的远不仅于此。

    他要名利,要钱权,要与勃勃野心匹配的高位,这不仅需要极大的金钱投入,还需要广泛的人脉资源。

    可如今看来甄见是拿捏不住了,但可以拿捏能拿捏住甄见的人。

    毕竟程吻看起来比甄见还蠢。

    笃笃——

    门外的人敲了两声就直接探了颗脑袋进来,白琏桦从断掉地思绪中悠悠回神,四目相对,那人不是程吻又是谁?

    “我煮好早饭了,你要起来吃吗?”程吻还是很有寄人篱下的自觉的,不管这房子是甄见的还是白琏桦的,反正不是他的,如果被赶出去了怕是要睡桥洞。

    住了这么多天他算是发现了,甄见那从小让人伺候的命,连厨具都认不全,白琏桦天天点外卖,有时候懒得点直接不吃,三人里拥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舍他其谁?

    白琏桦慢吞吞掀开被子爬起来,上半身光溜溜的,薄薄的一层肌肉看上去流畅漂亮,锁骨处有颗很明显的红痣,把猝不及防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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