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皮大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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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炖汤的水最是讲究。倘若如果加凉水的话。就会激发出肉的腥味儿。

    并且已经超过血沫的肉被凉气一激的话,肉质就会变得收缩。口感发硬,久煮不烂。

    所以,南方人炖汤最是讲究。汤里的必须要是热水。

    然后用大火把汤烧的滚开。再把所有的食材如数倒入砂锅之中。

    把砂锅做在明火的屋子上。要用文火,小火慢炖。

    才能激发出食材最大的滋味。

    我坐在厨房里。一边玩着手机,一边看着锅。一边还不时的探头探脑,观察着莫小雅房间的情况。

    这个莫小雅昨天的确是折腾了一宿,今天睡得异常的死。

    整个房间安安静静,除了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他轻微的鼾睡声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我在厨房里整整做了两个小时。

    终于将汤中的咸肉和五花肉炖的异常软烂。

    接下来,便是把春笋切成滚刀块儿。下入砂锅之中。

    腌笃鲜之中的笋,也十分有讲究。

    一定要用刚冒芽的春笋。春笋鲜嫩,口感脆爽,带有一种别样的清香。

    将春笋洗净,直接切成滚刀块儿,便可以下锅。

    当然,如果找不到春笋的话,也可以用冬笋代替。

    不过因为冬笋口感较老,可能还略微带有一股淡淡的土腥味儿。所以如果使用冬笋的话,必须要将冬笋先焯水。

    将这笋块儿下午砂锅之中,我又坐在厨房,足足再次等待半个小时。

    最后一步,便是把泡好的豆扣结投入砂锅之中即可。

    豆扣结这种东西很容易入味。并且本来就可以生吃。所以只要将它在砂锅之中煮上十分钟。

    这道腌笃鲜就算彻底完成。

    我在厨房里整整耗费了将近三个小时。

    眼看着便要到中午11:30。此时正好是晌午的饭点儿。我精心制作的这一大锅腌笃鲜也出锅了。

    在焖上一小电饭锅的大米饭。

    正宗的上海本帮菜,加上东北的纯香大米,简直是南北混合,最完美的搭配。

    我将这些菜品摆上餐桌,正巧,听到有人敲房门的声音。

    我也不知是谁,慌慌忙忙的寻了抹布手,然后连跑带颠儿的跑去开门。

    大门一开,我只见到一个硕大的黑影,直接扑倒我的怀里。

    “臭弟弟,我逛街回来了,好想你。”

    这个大波浪穿了一身黑貂绒的短款外套,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跟在大波浪身后的也是一个美女,正是朱元元。

    我连忙给这两个女人拿拖鞋,迎接他们进门。

    想来,我和这个朱元元也有一个多月未见。上次见到他时,还是在王权鼎腾的洗浴中心。

    那时,我还误把朱元元当成了栾平安的小蜜。只当他是一个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为钱上位的女人。

    谁曾料他竟然和大波浪是自幼长大的闺蜜。更是栾平安从小收养的义女。

    虽然现在,他和栾平安两个人是夫妻关系。

    但我也不得不佩服这个朱元元,凭借自己实力考的国外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想来都让人觉得钦佩。

    我一边给朱元元拿着拖鞋,一边伸出右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元元姐,快请进。”

    朱元元手里拎着十几个购物袋,把他坠的像一个左摇右摆的企鹅。

    反而大波浪站在前面,两手空空。

    我直接接过朱媛媛手中的购物袋。嚯!这些东西还真沉,有衣服,鞋子,化妆品。这几个小小的购物袋,简直就是女人的百宝箱。

    我嗔怪大波浪道。

    “老板娘,你也真是的,你怎么不帮元元姐提一下。”

    大波浪撒娇似的向我吐吐舌头。把一双嫩白细腻的双手凑到我的眼前。

    “不是人家不想帮忙,人家刚做完手膜嘛!”

    元元姐一边换鞋,一边笑着向我解释道。

    “我想让丹红帮我拍一组手膜的宣传照片。现在他这双手可要好好保养,起码要做护理半个月。然后每天十指不沾阳春水。

    我必须要拍到一个又白又嫩又细软的绝世美手。”

    我听了这话,尴尬的笑了笑,这帮女人爱美真的是到了病态的地步。

    不就是一双手嘛,再美她能美到哪儿去?还能美得成精了不成?

    反正,我觉得这世界上,像大波浪那种又白又嫩的美手固然好看。

    可是像我母亲那样,那么一双又粗又硬,满是针眼,饱经风霜的双手。在我眼中却是实实在在的最美。

    大波浪今天的下半身穿了一双带拉链的白色牛皮靴。

    大波浪撅着嘴巴在我耳畔撒娇道。

    “臭弟弟,人家现在手不能动,你帮人家把鞋子的拉链拉开嘛!”

    这个傻丫头,就知道趁机占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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