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菲斯特番外①:异类(1/3)
*有点血腥情节,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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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和其他人注定不一样。
父亲用他身上一半的血液创造了我。他活了几千年,已经活腻了,不想再活了。于是,他潇洒地去世,作为他的继承人,我诞生了。一双手将我从血池中捞出,对我说:“从今往后,你就叫梅菲斯特吧。”
梅菲斯特,好吧,其实我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名字做代号,就好像我们把苹果叫做苹果,把梨叫做梨一样,只是个代号,不用介意啦。
我愉快地诞生,然后愉快地长大了。我觉得我是人,因为我和其他人长得差不多,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的结构,只不过我的精细度更高些,无论是谁,在看见我的第一眼都会失态。所以我知道,我肯定长得很好看吧。
至于我不是从母亲的肚子里爬出来的,而是从血液里诞生的这件事,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因为我不想被人当做怪物。虽然我本来就是怪物,但我很喜欢人类,喜欢和人生活在一起,吃人做的食物,看人拍的电影,读人写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也会很开心。
养大我的人叫阿斯莫德,他是我的哥哥,是父亲在几百年前创造出来的。和我一样,他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血,是父亲生命的延续。阿斯莫德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亲,也是我唯一的同伴和知己,和我一样,他是个怪物。
不过,明面上,他是这个帝国的主人。父亲早年间创立了一个宗教,现在这个宗教是帝国的国教,不只是一般人,就连皇室都信仰这个宗教。阿斯莫德是现任教皇,等于是帝国的实际掌权人了。
我见过皇帝在阿斯莫德面前的样子,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他好像很喜欢阿斯莫德,无论阿斯莫德说什么,他都会乖乖照做。
当然了,大家都很喜欢阿斯莫德。同样的,也喜欢我。我和阿斯莫德就像两个漩涡,永远有人往我们身边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还以为是我长得好看,又身份尊贵,才会被那么多人喜欢。没关系,我也很喜欢人,这种感觉也不赖嘛。
但阿斯莫德不喜欢人。不止一次,我看见他表情冷漠,眼里是藏不住的憎恶。“别和人类走得太近,梅菲斯特,”他告诫我,“你越来越像人了,这样不好。我们是狼,而人类是羊,你穿着羊皮太久,就会忘记自己究竟是什么了。”
我觉得好笑。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团肉块,从血中诞生的东西,说夸张一点,就是畸形之子,怪形之卵,世界的异类——对,就像漫画里的那样。只要我想,可以变成人,变成狗,甚至变成一块石头。我是什么?我不就是怪物吗?既然我就是怪物,那不管我做了什么,不都是怪物的行为么?
我是怪物,所以,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没回他。但阿斯莫德看出了我脸上的嘲讽,他冷笑一声,说:“我们是怪物,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是做不成人的。”
我觉得他有点死板。我也没想成为人类,我只是喜欢人类而已。
随着年龄增长,喜欢我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狂热程度与日俱增。每天都有数不尽的礼物寄到我家,鲜花,水果,钻石,名表,精心制作的糕点……有次居然是一截血淋淋的断指。
安保马上过来了,不知为何,露出一副戒备的表情。管家告诉我,对方是个文静的姑娘,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那姑娘还说,如果我不能娶她,下次寄过来的就是她的人头了。
我十分震惊,因为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和她相处过。顶多有个一面之缘,可能她在电视上见过我吧。可这样就能让她爱上我,还爱得要死要活的吗?太奇怪了,言情也没这么夸张啊。
我很好奇,所以,不顾管家的阻拦,我去见了她。
和管家说的一样,她很文静,属于那种没什么存在感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口吃,像一只哆哆嗦嗦的仓鼠。她说她有多么爱我,注视了我多久,之类的,我没怎么听,只是在心里想:好典型的一个跟踪狂,简直可以去刑侦里客串癫狂的女高中生杀人魔。
她结结巴巴地问:“您、您喜欢我的手指吗……我……我还会再给您寄……更多的手指……和身体部位……”
看起来,她爱我。但那又怎么样呢,爱我的人很多,我不在乎。
我听腻了,就甩了一句:“别把你的头给我,我不需要。”
她立刻哭丧了脸:“那……您……?”
“你自己想想,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随口说的。反正像她这种类型的人,会自己解读出很多个版本,不用我操心。
总之,别送手指,也别送人头。那东西没什么用,我就算收到,也会直接扔掉。
回去的路上,管家问我:“您都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
“她……看起来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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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和其他人注定不一样。
父亲用他身上一半的血液创造了我。他活了几千年,已经活腻了,不想再活了。于是,他潇洒地去世,作为他的继承人,我诞生了。一双手将我从血池中捞出,对我说:“从今往后,你就叫梅菲斯特吧。”
梅菲斯特,好吧,其实我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名字做代号,就好像我们把苹果叫做苹果,把梨叫做梨一样,只是个代号,不用介意啦。
我愉快地诞生,然后愉快地长大了。我觉得我是人,因为我和其他人长得差不多,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的结构,只不过我的精细度更高些,无论是谁,在看见我的第一眼都会失态。所以我知道,我肯定长得很好看吧。
至于我不是从母亲的肚子里爬出来的,而是从血液里诞生的这件事,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因为我不想被人当做怪物。虽然我本来就是怪物,但我很喜欢人类,喜欢和人生活在一起,吃人做的食物,看人拍的电影,读人写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也会很开心。
养大我的人叫阿斯莫德,他是我的哥哥,是父亲在几百年前创造出来的。和我一样,他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血,是父亲生命的延续。阿斯莫德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亲,也是我唯一的同伴和知己,和我一样,他是个怪物。
不过,明面上,他是这个帝国的主人。父亲早年间创立了一个宗教,现在这个宗教是帝国的国教,不只是一般人,就连皇室都信仰这个宗教。阿斯莫德是现任教皇,等于是帝国的实际掌权人了。
我见过皇帝在阿斯莫德面前的样子,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他好像很喜欢阿斯莫德,无论阿斯莫德说什么,他都会乖乖照做。
当然了,大家都很喜欢阿斯莫德。同样的,也喜欢我。我和阿斯莫德就像两个漩涡,永远有人往我们身边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还以为是我长得好看,又身份尊贵,才会被那么多人喜欢。没关系,我也很喜欢人,这种感觉也不赖嘛。
但阿斯莫德不喜欢人。不止一次,我看见他表情冷漠,眼里是藏不住的憎恶。“别和人类走得太近,梅菲斯特,”他告诫我,“你越来越像人了,这样不好。我们是狼,而人类是羊,你穿着羊皮太久,就会忘记自己究竟是什么了。”
我觉得好笑。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团肉块,从血中诞生的东西,说夸张一点,就是畸形之子,怪形之卵,世界的异类——对,就像漫画里的那样。只要我想,可以变成人,变成狗,甚至变成一块石头。我是什么?我不就是怪物吗?既然我就是怪物,那不管我做了什么,不都是怪物的行为么?
我是怪物,所以,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没回他。但阿斯莫德看出了我脸上的嘲讽,他冷笑一声,说:“我们是怪物,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是做不成人的。”
我觉得他有点死板。我也没想成为人类,我只是喜欢人类而已。
随着年龄增长,喜欢我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狂热程度与日俱增。每天都有数不尽的礼物寄到我家,鲜花,水果,钻石,名表,精心制作的糕点……有次居然是一截血淋淋的断指。
安保马上过来了,不知为何,露出一副戒备的表情。管家告诉我,对方是个文静的姑娘,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那姑娘还说,如果我不能娶她,下次寄过来的就是她的人头了。
我十分震惊,因为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和她相处过。顶多有个一面之缘,可能她在电视上见过我吧。可这样就能让她爱上我,还爱得要死要活的吗?太奇怪了,言情也没这么夸张啊。
我很好奇,所以,不顾管家的阻拦,我去见了她。
和管家说的一样,她很文静,属于那种没什么存在感的人。和我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口吃,像一只哆哆嗦嗦的仓鼠。她说她有多么爱我,注视了我多久,之类的,我没怎么听,只是在心里想:好典型的一个跟踪狂,简直可以去刑侦里客串癫狂的女高中生杀人魔。
她结结巴巴地问:“您、您喜欢我的手指吗……我……我还会再给您寄……更多的手指……和身体部位……”
看起来,她爱我。但那又怎么样呢,爱我的人很多,我不在乎。
我听腻了,就甩了一句:“别把你的头给我,我不需要。”
她立刻哭丧了脸:“那……您……?”
“你自己想想,我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随口说的。反正像她这种类型的人,会自己解读出很多个版本,不用我操心。
总之,别送手指,也别送人头。那东西没什么用,我就算收到,也会直接扔掉。
回去的路上,管家问我:“您都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
“她……看起来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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