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伤(1/3)
等一下。我忽然想到。他不喜欢约丹斯,如果不单单因为他姓雷纳。不过一般来说会记这么久吗?而即便能记很久,别人会忍这么久又发作吗?
所以我马上觉得好笑起来。但考虑这个人是坦桑格,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确是很能忍又不太能忍的。总之我那天要把赢下的桂冠送给他,可是被约丹斯发现我伤得不轻,跟老师他们提早将我带离会场,绑在一块用来止血的厚毛毡里。那顶奖品我当晚才收到,也没能参与公开的授剑式。
在房间整理物品时,我被那枚信物的断口划伤,细小的伤口涌出鲜血,这个插曲让我决定溜出房门,及时把东西带去。
我那六七年没见他,不过坦桑格是君主,戏班和吟游诗人都很钟情他,让我得以知道其间一部分经历。用如今民间的话讲,他的疯病那时已冒了头,杀伐既冲着敌人,也面向自己盟军。
一些曾助他夺得王座的家族,族人的首级被高高插在城墙上,固定残损尸首用他们生前的长枪宝剑,有外乡人到王城来,一眼便能看见。显然他取得了杀伐的权力,与那夜无助徘徊在花园中的形象大相径庭。
当然,留存下来的势力尚有很多。母亲那之后在南境休养生息,直到病故再未踏足王城,而她死后威尔玛大半时间亦采取那种避世的态度,在我十四岁之前,我们仅仅保持着书信往来。比武前的信里,他告诉我黎丝卿在学骑马。
而还有一些,没能全盘保存血脉,又不至于断绝生路。关于坦桑格强迫内部割席的骇人版本,我听过几个,真实情况可能没我听到的糟,也可能更糟,但至少那时不是所有人都预知了他将因为疯病毁掉自己。人们最多感到他有点奇怪,而他既周正又漂亮,所以还是爱他更多点。对,他那时是被爱着的。
我常听周围人谈论对他的爱或忧怖。出人意料如约丹斯·雷纳,柔雅如埃文·奇拉格,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这些话题,但听完我只觉得坦桑格好像一直在生气。把首级挂在城墙上也好,使手段也好,以至于放过南境也好。白天不请自来的这枚毁坏的信物,更证实了两点,一是他心里总记着许多事,再来他脾气的确不怎么好。我看到自己的血涌出那个细小伤口,没来由想到了坦桑格,于是从窗子翻了出去;首先得回他的礼,其次我怕他把自己气死。吊着一条胳膊逃亡有些难,但脱离铅条后轻便许多,于是也能将就。问题是去哪儿找他。
其实出得屋子就不太用躲,需要绕过的只是那些真正关心我的人。学士嘱咐我别乱动弹,埃文和梅丝站在门外,阻挡人们好奇的问询,在他们之前老师、约丹斯和提利等人轮番当过一遍哨兵,暂时歇脚在临近的房间。那天我突发奇想,偷偷去见坦桑格,瞒过的就是这些人。可当我翻出窗外,蹬着岩壁稳当地落在下一层,心里闪现的绝不是愧疚,反而是某种残酷的快意,滋味很像刚刚拆下铅条。
我脚步越发轻快,几乎明白了自己是个卑劣的人,便想藏起这份快意,因此仍然避开几队国王近卫。人人身着黑衣银环甲,模样比守城的卫兵们更神气,也比那晚我和坦桑格遇到的忠心;但近身护卫的话,他们必须要能够发现我的,可他们没有。我在队列经过的地方寻找,着重那些有人把守的地方,没发现什么;走着走着,从身后被人拽进一扇门内。
本能让我避开了伸来的手,不过这时——那阵将要腐败的水果甜香。我便站着不再动了,由着他把我拖进去,顺手带上了门。我回头打算行礼,他的嘴唇却先到的;轻盈、细密的水声,夜风吹干的嘴重新被濡湿的感觉。男女之间管这个叫亲嘴,我想,他亲我做什么?
但亲着亲着,变成我在回吻他。唇舌追逐的游戏迅速挤压空气,到无间地贴在一起时,那中间自然缺少给人生存的空间,彼时我并不知道亲吻不需要屏住呼吸。
等亲得喘不上气,我一把推开他。他不气不恼,也轻轻吸气,倚墙站着说:“你这时候摸进来找我,不就是要做这档子事?”
我将手按在胸前让呼吸平稳,闭眼摇摇头,听到他给门上了锁。“还要吗,要亲吗?”他说,不像询问的语气,而是笃定了该继续一样。我这才接上他刚才的话:“不,只是把这个带给你。”
他把玩那顶奖励,比宝石王冠要小,花叶玲珑旖旎地挨在一起,很难想象那些爵士佩戴它,显然工匠在制作之初就决定它最后会被戴在一位女士头上,像是今年长枪比武的桂冠,给了梅丝的已婚姐姐梅拉尼,由此引发的争端此处按下不提。坦桑格一边把玩,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会喜欢女人用的东西?”我早料到他会找些不痛快,对此倒没所谓,心里只有完成了一件事的松快:“不喜欢的话,转赠别人也行。”他盯着我,笑容很是古怪,抽回手对我扬了扬那顶桂冠:“我的了!”
“我明天要戴着它。他们会看到王城新晋的宠儿是如何不近女色,”他一字一顿地说,“只顾向他的君王献媚。”我觉得这说法孩子气得很,可他说出来又很合宜:“我很高兴陛下喜欢它。但是,‘我的’君王?”他点点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毫不吝惜地表现出兴奋和狂热:“快跪下
所以我马上觉得好笑起来。但考虑这个人是坦桑格,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确是很能忍又不太能忍的。总之我那天要把赢下的桂冠送给他,可是被约丹斯发现我伤得不轻,跟老师他们提早将我带离会场,绑在一块用来止血的厚毛毡里。那顶奖品我当晚才收到,也没能参与公开的授剑式。
在房间整理物品时,我被那枚信物的断口划伤,细小的伤口涌出鲜血,这个插曲让我决定溜出房门,及时把东西带去。
我那六七年没见他,不过坦桑格是君主,戏班和吟游诗人都很钟情他,让我得以知道其间一部分经历。用如今民间的话讲,他的疯病那时已冒了头,杀伐既冲着敌人,也面向自己盟军。
一些曾助他夺得王座的家族,族人的首级被高高插在城墙上,固定残损尸首用他们生前的长枪宝剑,有外乡人到王城来,一眼便能看见。显然他取得了杀伐的权力,与那夜无助徘徊在花园中的形象大相径庭。
当然,留存下来的势力尚有很多。母亲那之后在南境休养生息,直到病故再未踏足王城,而她死后威尔玛大半时间亦采取那种避世的态度,在我十四岁之前,我们仅仅保持着书信往来。比武前的信里,他告诉我黎丝卿在学骑马。
而还有一些,没能全盘保存血脉,又不至于断绝生路。关于坦桑格强迫内部割席的骇人版本,我听过几个,真实情况可能没我听到的糟,也可能更糟,但至少那时不是所有人都预知了他将因为疯病毁掉自己。人们最多感到他有点奇怪,而他既周正又漂亮,所以还是爱他更多点。对,他那时是被爱着的。
我常听周围人谈论对他的爱或忧怖。出人意料如约丹斯·雷纳,柔雅如埃文·奇拉格,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这些话题,但听完我只觉得坦桑格好像一直在生气。把首级挂在城墙上也好,使手段也好,以至于放过南境也好。白天不请自来的这枚毁坏的信物,更证实了两点,一是他心里总记着许多事,再来他脾气的确不怎么好。我看到自己的血涌出那个细小伤口,没来由想到了坦桑格,于是从窗子翻了出去;首先得回他的礼,其次我怕他把自己气死。吊着一条胳膊逃亡有些难,但脱离铅条后轻便许多,于是也能将就。问题是去哪儿找他。
其实出得屋子就不太用躲,需要绕过的只是那些真正关心我的人。学士嘱咐我别乱动弹,埃文和梅丝站在门外,阻挡人们好奇的问询,在他们之前老师、约丹斯和提利等人轮番当过一遍哨兵,暂时歇脚在临近的房间。那天我突发奇想,偷偷去见坦桑格,瞒过的就是这些人。可当我翻出窗外,蹬着岩壁稳当地落在下一层,心里闪现的绝不是愧疚,反而是某种残酷的快意,滋味很像刚刚拆下铅条。
我脚步越发轻快,几乎明白了自己是个卑劣的人,便想藏起这份快意,因此仍然避开几队国王近卫。人人身着黑衣银环甲,模样比守城的卫兵们更神气,也比那晚我和坦桑格遇到的忠心;但近身护卫的话,他们必须要能够发现我的,可他们没有。我在队列经过的地方寻找,着重那些有人把守的地方,没发现什么;走着走着,从身后被人拽进一扇门内。
本能让我避开了伸来的手,不过这时——那阵将要腐败的水果甜香。我便站着不再动了,由着他把我拖进去,顺手带上了门。我回头打算行礼,他的嘴唇却先到的;轻盈、细密的水声,夜风吹干的嘴重新被濡湿的感觉。男女之间管这个叫亲嘴,我想,他亲我做什么?
但亲着亲着,变成我在回吻他。唇舌追逐的游戏迅速挤压空气,到无间地贴在一起时,那中间自然缺少给人生存的空间,彼时我并不知道亲吻不需要屏住呼吸。
等亲得喘不上气,我一把推开他。他不气不恼,也轻轻吸气,倚墙站着说:“你这时候摸进来找我,不就是要做这档子事?”
我将手按在胸前让呼吸平稳,闭眼摇摇头,听到他给门上了锁。“还要吗,要亲吗?”他说,不像询问的语气,而是笃定了该继续一样。我这才接上他刚才的话:“不,只是把这个带给你。”
他把玩那顶奖励,比宝石王冠要小,花叶玲珑旖旎地挨在一起,很难想象那些爵士佩戴它,显然工匠在制作之初就决定它最后会被戴在一位女士头上,像是今年长枪比武的桂冠,给了梅丝的已婚姐姐梅拉尼,由此引发的争端此处按下不提。坦桑格一边把玩,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会喜欢女人用的东西?”我早料到他会找些不痛快,对此倒没所谓,心里只有完成了一件事的松快:“不喜欢的话,转赠别人也行。”他盯着我,笑容很是古怪,抽回手对我扬了扬那顶桂冠:“我的了!”
“我明天要戴着它。他们会看到王城新晋的宠儿是如何不近女色,”他一字一顿地说,“只顾向他的君王献媚。”我觉得这说法孩子气得很,可他说出来又很合宜:“我很高兴陛下喜欢它。但是,‘我的’君王?”他点点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毫不吝惜地表现出兴奋和狂热:“快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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