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婚礼(1/5)
像伊莎·契汀一样,坦桑格总那么敏锐。变成鳏夫后,我更受欢迎了。
“最近没见约丹斯,他在做什么?”我向埃文提了一嘴。他没及时接话,一旁的梅丝笑笑:“约丹斯么?他现在可不敢看你。”
埃文无奈:“梅丝。”我说:“没关系。”
梅丝·奇拉格婚后还是那样活泛、精准,端庄成熟的外表下,儿时的性格仍时不时地会跑出来。她是我最喜爱的朋友,就像我说的,即使是我,也会想要些一成不变的东西。自前两天的婚礼后,我再一次祝贺了他们的新婚。
“婚礼上你把丧服换了下来,所以我今天才见到,”梅丝说,“尽管对你的失去感到难过,我得诚恳地说:你太适合黑衣服了莱底希,整个王国…不,这个世上还有比你更适合这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服的吗?”
我提醒她,我从前也总穿黑色的卫队制服。“不一样。”她同情地说。
“即使不情愿,你又有得忙了,”梅丝说,“王上的性情最近又收敛许多,放在从前,他们万万不敢来招惹你。”
想到坦桑格,我心里一软;其他都不重要,我还是盼着他心情好些、过得高兴一点。我出来后,才获悉那段日子他做的事。引发的清洗不提,最骇人听闻的,莫过于他叫人将那个少年的无头遗体,以谋逆的罪名当了在场贵族的面一片片割肉,血水淌进庭院的地里,再无法清洗,民间把事件称为“美艳的沃土”。前朝君主们同样用残酷手法处置谋逆者,比如砍去四肢和生殖器,一息尚存时拖出内脏,但都是在私下里,由经过训练、见惯这般场面的人施行。相比之下,坦桑格此举着实令所有观看过程的人心头蒙上阴影,而人是富有想象力的,那些不在现场的人,透过口口相传获得消息,阴霾反而愈加重了。
他把理查·拜因关进诗人堡的下层,但迟迟不处置他,后面又将他放了出来。人们说他和那时相比平和许多。我去看过可怜的公爵,他瘦了一圈,邋里邋遢,但精神仍很抖擞,很有活力。“多亏爵士帮我说话。”他长长吁一口气。我开玩笑道:“得亏你没把我弹劾进去,我才有机会说话。”他尴尬地哈哈大笑。我对他说,他该谢谢的人是坦桑格,虽然效果不尽如人意,他有在学习努力地克制了,做决断的也是他,往后不要刺激他。他点点头,郑重和我道别,驾着来时十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带着和来时相比人数骤减的随从,又风风火火地回东边去了。
“米拉。”我踏进书房,坦桑格正披件白底的外袍在读信。他近日常穿白色,配金银饰物,与那头红发和浅蜜色的皮肤也很相宜。我站在一边,等他有事再叫我帮忙,结果他捉住我的胳膊,将我拉到同一张椅子挤挤挨挨地坐下。
“谁的信?”我问。“威尔玛·塔林,”坦桑格说,“一些针对驱逐外国银行家和该死的比安的建议,另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以及你的下一桩婚事,这个婊子……”我反应过来得很快:“噢,他是在激你,以稳固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我和他说过,我是真心实意爱着你的,所以大概他想助时不时失宠的弟弟一臂之力?”顺便想要欺负一下坦桑格这个老使绊子的家伙吧,我想着。威尔玛有时也挺恶劣。
“你和他说……什么时候的事?”他猛地转头看着我,又拙劣地移开了视线。我说:“把你操哭那次。”我刻意回避那段婚姻,总觉得不应该再为毫不相关的事打扰彼岸的安息。
“总之威尔玛算不上全盘的好人,但也不坏,”我说,“他现在不会对你做什么的,除非你想要对他做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在理查·拜因之上;我知道你忍受理查忍得辛苦,但的确希望你也能这样容忍威尔玛。”
他避而不答:“我讨厌他。”我刚想摸摸他的头发,他又转过头:“但他提醒了我,苍蝇很多。”我不再和他争辩,只是好奇地问:“你想要做什么?”“秘密。”他说,垂下了眼。
我不知怎么形容其后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我被他从床上叫醒。“又做噩梦了?”我问。他摇摇头:“穿好衣服跟我来。”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他,自然没什么不情愿的。虽然一头雾水,还是跟着下了床。他又说:“别穿丧服…只有今晚不要。”我隐约知道他想做什么了。“要我回去拿吗?”我问。“那就太晚了,”他说,微弱的烛光摇曳下,表情捉摸不定,“穿近卫的衣服吧。”
我们来到圣堂。即使在夜晚,圣堂也点灯,宏大的建筑,被灯火映得更加通透,沿着光的通道过去,好像能抵达天际一样。通常有祭士守夜,往里及时添加灯油,但今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样鲜妍的光路,没准儿不多时就得被截断、油尽灯枯了吧。
不过此时任谁看了,都会形容它是丰盛的、鲜花着箸般的,一如走在我前面的坦桑格。他的白色衣服,泛着比往日更柔滑的光泽,衣褶显然精心掐紧了,即使赶路后也不曾散掉形状。遍身金银和宝石的光华,放在别人身上会给嘲笑想要投身成一座灯台,他穿戴却很合适,毕竟一眼瞧去最夺目的,还是那一头似乎要逸出馥郁香气的红发,今日松松梳起几条发辫挽在脑后,其余头发披散着;白沙
“最近没见约丹斯,他在做什么?”我向埃文提了一嘴。他没及时接话,一旁的梅丝笑笑:“约丹斯么?他现在可不敢看你。”
埃文无奈:“梅丝。”我说:“没关系。”
梅丝·奇拉格婚后还是那样活泛、精准,端庄成熟的外表下,儿时的性格仍时不时地会跑出来。她是我最喜爱的朋友,就像我说的,即使是我,也会想要些一成不变的东西。自前两天的婚礼后,我再一次祝贺了他们的新婚。
“婚礼上你把丧服换了下来,所以我今天才见到,”梅丝说,“尽管对你的失去感到难过,我得诚恳地说:你太适合黑衣服了莱底希,整个王国…不,这个世上还有比你更适合这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服的吗?”
我提醒她,我从前也总穿黑色的卫队制服。“不一样。”她同情地说。
“即使不情愿,你又有得忙了,”梅丝说,“王上的性情最近又收敛许多,放在从前,他们万万不敢来招惹你。”
想到坦桑格,我心里一软;其他都不重要,我还是盼着他心情好些、过得高兴一点。我出来后,才获悉那段日子他做的事。引发的清洗不提,最骇人听闻的,莫过于他叫人将那个少年的无头遗体,以谋逆的罪名当了在场贵族的面一片片割肉,血水淌进庭院的地里,再无法清洗,民间把事件称为“美艳的沃土”。前朝君主们同样用残酷手法处置谋逆者,比如砍去四肢和生殖器,一息尚存时拖出内脏,但都是在私下里,由经过训练、见惯这般场面的人施行。相比之下,坦桑格此举着实令所有观看过程的人心头蒙上阴影,而人是富有想象力的,那些不在现场的人,透过口口相传获得消息,阴霾反而愈加重了。
他把理查·拜因关进诗人堡的下层,但迟迟不处置他,后面又将他放了出来。人们说他和那时相比平和许多。我去看过可怜的公爵,他瘦了一圈,邋里邋遢,但精神仍很抖擞,很有活力。“多亏爵士帮我说话。”他长长吁一口气。我开玩笑道:“得亏你没把我弹劾进去,我才有机会说话。”他尴尬地哈哈大笑。我对他说,他该谢谢的人是坦桑格,虽然效果不尽如人意,他有在学习努力地克制了,做决断的也是他,往后不要刺激他。他点点头,郑重和我道别,驾着来时十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带着和来时相比人数骤减的随从,又风风火火地回东边去了。
“米拉。”我踏进书房,坦桑格正披件白底的外袍在读信。他近日常穿白色,配金银饰物,与那头红发和浅蜜色的皮肤也很相宜。我站在一边,等他有事再叫我帮忙,结果他捉住我的胳膊,将我拉到同一张椅子挤挤挨挨地坐下。
“谁的信?”我问。“威尔玛·塔林,”坦桑格说,“一些针对驱逐外国银行家和该死的比安的建议,另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以及你的下一桩婚事,这个婊子……”我反应过来得很快:“噢,他是在激你,以稳固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我和他说过,我是真心实意爱着你的,所以大概他想助时不时失宠的弟弟一臂之力?”顺便想要欺负一下坦桑格这个老使绊子的家伙吧,我想着。威尔玛有时也挺恶劣。
“你和他说……什么时候的事?”他猛地转头看着我,又拙劣地移开了视线。我说:“把你操哭那次。”我刻意回避那段婚姻,总觉得不应该再为毫不相关的事打扰彼岸的安息。
“总之威尔玛算不上全盘的好人,但也不坏,”我说,“他现在不会对你做什么的,除非你想要对他做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在理查·拜因之上;我知道你忍受理查忍得辛苦,但的确希望你也能这样容忍威尔玛。”
他避而不答:“我讨厌他。”我刚想摸摸他的头发,他又转过头:“但他提醒了我,苍蝇很多。”我不再和他争辩,只是好奇地问:“你想要做什么?”“秘密。”他说,垂下了眼。
我不知怎么形容其后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我被他从床上叫醒。“又做噩梦了?”我问。他摇摇头:“穿好衣服跟我来。”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他,自然没什么不情愿的。虽然一头雾水,还是跟着下了床。他又说:“别穿丧服…只有今晚不要。”我隐约知道他想做什么了。“要我回去拿吗?”我问。“那就太晚了,”他说,微弱的烛光摇曳下,表情捉摸不定,“穿近卫的衣服吧。”
我们来到圣堂。即使在夜晚,圣堂也点灯,宏大的建筑,被灯火映得更加通透,沿着光的通道过去,好像能抵达天际一样。通常有祭士守夜,往里及时添加灯油,但今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样鲜妍的光路,没准儿不多时就得被截断、油尽灯枯了吧。
不过此时任谁看了,都会形容它是丰盛的、鲜花着箸般的,一如走在我前面的坦桑格。他的白色衣服,泛着比往日更柔滑的光泽,衣褶显然精心掐紧了,即使赶路后也不曾散掉形状。遍身金银和宝石的光华,放在别人身上会给嘲笑想要投身成一座灯台,他穿戴却很合适,毕竟一眼瞧去最夺目的,还是那一头似乎要逸出馥郁香气的红发,今日松松梳起几条发辫挽在脑后,其余头发披散着;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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