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坦桑格(1/5)
我的哥哥说:“你疯了,莱底希。”脸上却写着相反的表情,丝毫不像觉得意外。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老桑德公爵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台阶下推。我趔趄了一下,还是站稳了,但颈圈的链子被扯断,被我顺势悄悄地收进口袋。桑德这个坚定的保王党人,平日是看不惯坦桑格的,但真到危机时刻,总是这样的人能为康斯达登仅存的血脉来讨说法。“莫要告诉我你对此毫不知情。”他责问道。我说:“就算我真不知情,说了你会相信?”另有一些人说,南境的公爵绝对是疯了,才会牺牲一个有人望的、能带兵打仗的血亲,给自己留下更多骂名,只为换取那个发动战争的先机。我默默地想,这是因为我不用牺牲,我们赌的是坦桑格对我的爱;如果将我作为人质想要迫使威尔玛投降,他只会加快征伐的速度;只要坦桑格在位,我暂时死不掉。我是最有用的遮掩、最无效的人质,只要他还爱着我一天,而我知道他会。
这段日子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算计坦桑格。我理所当然应该羞愧、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但事实上不仅绕过公爵、直直看向他,目光还贪婪并且肆意。我得离开他很久了,所以多看一眼都是好的,直到被几名前属下架走,我一直在看他,他不发一言。在被运往诗人堡的路上,我从前的属下统一闭口不言,使我想起十四岁那个夜晚,我偷偷爬出房,想要把桂冠给他。当时面对沉默的卫兵,我好奇中夹带有一丝优越:你看,你们面对他这样畏缩,我却丝毫不怕他。而今对着选择沉默的他们,我心里唯有感激。我告诉狱卒还住去年那间。我被带到牢房,一名卫兵想要开口问点什么,被同伴拦住摇了摇头。他们用目光向我道别。
坦桑格不喜欢别人碰他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间牢房应该自那以后没别人使用。我总觉得空气里飘荡着坦桑格的气息,尽管那不可能、早该被开敞的墙壁刮进来的风打散了。我枕着并不存在的坦桑格的气味度过头几天,期间只有一名不固定的狱卒定时给我送饭,但门口显然加派了看守。第六天的狱卒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老桑德公爵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台阶下推。我趔趄了一下,还是站稳了,但颈圈的链子被扯断,被我顺势悄悄地收进口袋。桑德这个坚定的保王党人,平日是看不惯坦桑格的,但真到危机时刻,总是这样的人能为康斯达登仅存的血脉来讨说法。“莫要告诉我你对此毫不知情。”他责问道。我说:“就算我真不知情,说了你会相信?”另有一些人说,南境的公爵绝对是疯了,才会牺牲一个有人望的、能带兵打仗的血亲,给自己留下更多骂名,只为换取那个发动战争的先机。我默默地想,这是因为我不用牺牲,我们赌的是坦桑格对我的爱;如果将我作为人质想要迫使威尔玛投降,他只会加快征伐的速度;只要坦桑格在位,我暂时死不掉。我是最有用的遮掩、最无效的人质,只要他还爱着我一天,而我知道他会。
这段日子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算计坦桑格。我理所当然应该羞愧、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但事实上不仅绕过公爵、直直看向他,目光还贪婪并且肆意。我得离开他很久了,所以多看一眼都是好的,直到被几名前属下架走,我一直在看他,他不发一言。在被运往诗人堡的路上,我从前的属下统一闭口不言,使我想起十四岁那个夜晚,我偷偷爬出房,想要把桂冠给他。当时面对沉默的卫兵,我好奇中夹带有一丝优越:你看,你们面对他这样畏缩,我却丝毫不怕他。而今对着选择沉默的他们,我心里唯有感激。我告诉狱卒还住去年那间。我被带到牢房,一名卫兵想要开口问点什么,被同伴拦住摇了摇头。他们用目光向我道别。
坦桑格不喜欢别人碰他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间牢房应该自那以后没别人使用。我总觉得空气里飘荡着坦桑格的气息,尽管那不可能、早该被开敞的墙壁刮进来的风打散了。我枕着并不存在的坦桑格的气味度过头几天,期间只有一名不固定的狱卒定时给我送饭,但门口显然加派了看守。第六天的狱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