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番外:Mr。Unknown(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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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聪明人谨小慎微藏着的如萤光一样微弱的爱。

    幼时我曾想过什么,成年时都一一否定,因为那些想法思虑都过于简单幼稚。可是过了许久,幼时那些没有任何杂质的东西却像沙砾中的金,渐渐被过滤淘澄。

    幼时的我说娶阮宁也不错,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幼时的我要因阮宁与聪明人为敌,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毕竟是他告诉我,再渺小的爱,也总要有引流的出处,否则,自食苦果的只能是自身。

    我爱我自己。

    世界上最爱最爱了。

    所以我要阮宁,很坚定。

    聪明人和阿霁分手了。我陪着他,度过了那些糟糕的失恋的日子。他视我为知己。他一贯认为我大大咧咧没脑子,所以做什么,也从不避讳我,甚至偶尔还把我当作棋子。

    别惊讶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这个模样,这样才是我习惯的样子。

    不然我为何会爱阮宁,她对我的友谊和这些妖艳贱货全不一样。

    他似乎筹划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给顾润墨,让他转交给阮宁。也似乎筹划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乡》。

    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他选择了顾润墨,而非我。

    顾润墨特殊在何处?他的人际关系与我有何差别?

    他低着头折信纸,说:“你很快就知道了。”

    很快地,我未来的媳妇和旁人谈恋爱了。

    而她谈恋爱的对象是俞迟。

    俞氏长孙。那个命格极品的人。

    俞迟……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

    直到聪明人拿出一篇报道。

    来自《伦敦日报》。

    我第二次做坏事,是看到这张报纸之后。

    聪明人忙活了一晚上,写了封信逼退俞迟。

    而我也忙了一晚,我借davis之名写了一封信,逼退阮宁。

    这一次做坏事的我既羞耻又忐忑。

    二十二岁的我,既失爱情,也失自由。

    第三次做坏事,是借费小费之名邀请阮宁参加同学会,因俞迟之死,激起她对聪明人的恨意。

    我确实曾在同学会上见过这个漂亮的姑娘,可是,并没有如我所言,对她迷恋。她是个长着毒刺的姑娘。

    我不会对任何人迷恋,迷恋一个人是疯狂的行径,与我想要的东西相反。

    我想得到平静,那个在我的原生家庭中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但愿阮宁有。

    我想要的,阮宁也许都有。

    我疯了一样地把所有追求都押在阮宁身上。

    她用力地甩开我的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眼中的悲伤和绝望。

    那点绝望刺痛了我。

    俞迟死了,她永远不会和聪明人在一起。

    我的情敌全部死绝。

    这一次做坏事,我既不羞耻也不忐忑。

    反而麻木而悲哀。

    我迫切地希望自己幸福,可是我的幸福与她的背道而驰。

    哪怕这世上男人死绝了,我微信上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却张不开口问她敢不敢爱我。直到她怀孕,嫁给别人。

    聪明人并不想让她生下别人的孩子,暗中做了手脚,而我知道真相,却默不作声。

    我觉得一切十分顺利,螳螂捕蝉,我是在后的黄雀,胜利在望,内心却为自己悲哀得不能自持。

    第四次,我还想……还没来得及想,阮致就拎着铁棍找上了我。

    他用冰冷的铁棍对准我这个旧同窗的额头,满脸戾气。

    他说:“你再碰我妹妹一下试试!”

    他的妹妹……我反应半天,才发现,他说的是阮宁。

    他大概因前些日子的同学会疑上了我,如今他妹妹到了怀孕的关键时期,危险的我却还在持续和她联系着。

    阮致是个聪明人,由一想百。

    我问他:“你不是恨她,这世上最恨她?”

    阮致满脸冰冷,我从没见他那么认真过,他说:“我们的那点不同的血注定,这辈子,我最恨的人是她,可这点相同的血脉同样可悲地证明,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她。”

    这是阮致拼了一场性命,孤注一掷做的选择题。

    他说:“她是我的妹妹,你们都不许,通通不许再伤害她。”

    他看着我的眼睛,捏着我的领口,忽然笑了,像个顽童,轻轻开口:“否则,我亲手宰了你。”

    我知道,他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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