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狩猎大赛(1/2)
一百分,那是什么概念啊?
那前方的人哪里还敢继续停留,双眼中释放着火花,二话不说夺门而出,那速度就连血卫都不由得惊叹,试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如今跟飞人一样狂奔出去,能不让人咋舌吗?
他们的小王妃到底做了什么,能让这些富家小姐如此的冲动。
“王妃,您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这么多银子……”看着木箱子中那堆砌的满满的银子,少说也有两万两,好大的手笔,上门来会面送上的小礼物,就是如此多的银子!
而另外的一个箱子里,则是放着一些珠宝,不知道价格,虽然没有银子多,但估计下来的价格也会在一万两以上。
突然见到有人将银子往雁云夕的手中送,这让古羽咋舌吃惊不已,两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就连一旁的龙飞,都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的脸,确认不是做梦。
怪了,居然会有人主动送钱,这跟天上掉馅饼有什么区别?
嘴角向上扬起,雁云夕淡然笑道:“这算什么,今儿你们就坐在王府内收钱就是了,让十八燕骑也出来搬银子,不出七天,我们王府就会成为百万富翁啊。”
“那王妃,他们怎么会白痴到送钱来王府呢?”
“这就开后门,总之,把钱全部放到仓库去,到时候我们再来慢慢分赃!”
说得好像是小贼一般,龙飞和古羽自然只能点头,搬银子?这可是他们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搬银子搬到手抽筋的份上!
蜂拥而出的消息好似绝提的黄河之水一般,那外面的人早已经将王府围得水泄不通,导致最后王府只开两门,一个进一个出,大包小包,大箱小箱的东西不断搬运着,来者不拒,无数登门拜访的人,几乎快要将王府变为闹市。
甚至就连茶叶,每天都要准备一斤以上,不断更换。
刚开始雁云夕还接手和那些人会面,到了最后直接不出来了,进来的人交钱,登记姓名,等候,取牌。没错,在王府内,就是专门为这些送钱的人准备牌子的地方!
有个冒失的小姐在无意中闯入了后院里,看到了正在舞剑的叶天凌,那疯狂的尖叫声,唤来了一群花痴小姐,大眼瞪着小眼,看着那俊美的男人。
早已经知道端国晋王美不胜收,而如今一见更是倾城倾国,于是乎,整个京城都将叶天凌的美貌传了出去,除了那些亲自见过叶天凌的人,其他的早已经将他说为了神仙。
紫衣黑发,长剑履带,最是那一抹醉人心魂的气息,凌烈而又不失王者风范,金光犹存,仿若上古神人,让人离不开眼。
一剑风云变,再舞天地倾。
可想而知,他们给叶天凌的评价到底有多么大了!
“你啊你啊,都出了什么乱点子。”让他故意在院子里舞剑,还让那丫头闯了进来。京城中的人原本只知道端国晋王霸气俊美,而如今,完全被描绘成神仙了。
那懒散的躺在藤椅上的人,晒着微弱的阳光,随意的拿起一旁的葡萄,塞进自己的口中,带着慵懒的气息,淡然道:“不把你说得帅气俊美一点,谁还会拼了命想要进来呢?”
嘴角不由得一抽,叶天凌算是服了眼前的人了,伸手摸着他的小脑袋,宠溺的说道:“算了,随你怎么玩,不过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间了。”
“噢?”快速的坐起,雁云夕看着身前的人,对啊,她怎么给忘记了,难道今天就是狩猎的时间吗?冬日里,动物蜗居在洞穴中,很难寻找到它们的踪迹,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设出的狩猎大赛,才是最考验实力的时候。
想办法找到冬眠中的动物,还要在他们迷糊或者狂暴的时候砍了它们的脑袋,也许一天下来连一头动物都捕捉不到,这也很正常。
“走吧,换一身利索点的衣服,去狩猎场,他们早已经在昨日就去了。”看到那忙里忙外的小东西,他也不好说什么,如今休息了下来,是时候去了。他们,已经慢了他们一天。
所谓的狩猎场,并非是那种围成圈的地方,皇族有权有势,直接将三座山头给围了下来,每一座山脚都有人把守,设有安全休息地点,这次就连皇上也出动了,将烈焰军队带在身边,在百忙之中,也欣赏着众人的狩猎大赛。
当雁云夕步入狩猎场后,不由得双眼一沉,那布置精密的场地,找不出一丝的破绽,而把酒言欢的众人,似乎快要出去狩猎,纷纷骑在马背上。
一眼扫去,雁云夕却是发现了不少的熟人,比如说一旁的雁林和雁云娇,还附带了一个雁青昧,自己的大哥也在,就连凑热闹的浪季飞也在其中,不过他不参加比赛,而是懒散的坐在一旁,欣赏着周围的队伍。在另外一旁,还有太子叶天华和二皇子叶天涵,当然那穿着一身霸气的蓝色铠甲,逗着四周宫女的叶天轩也在。
似乎是发现了雁云夕的踪迹,那前方的人立马拉着马缰,快步飞奔了过来。“云夕六嫂,你来得太慢了,我们都开始了一天的比赛,耶律大王已经先捕捉到了一头野猪,领先于我们呢。”
“呵呵,你呢,捉到
那前方的人哪里还敢继续停留,双眼中释放着火花,二话不说夺门而出,那速度就连血卫都不由得惊叹,试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如今跟飞人一样狂奔出去,能不让人咋舌吗?
他们的小王妃到底做了什么,能让这些富家小姐如此的冲动。
“王妃,您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这么多银子……”看着木箱子中那堆砌的满满的银子,少说也有两万两,好大的手笔,上门来会面送上的小礼物,就是如此多的银子!
而另外的一个箱子里,则是放着一些珠宝,不知道价格,虽然没有银子多,但估计下来的价格也会在一万两以上。
突然见到有人将银子往雁云夕的手中送,这让古羽咋舌吃惊不已,两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就连一旁的龙飞,都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的脸,确认不是做梦。
怪了,居然会有人主动送钱,这跟天上掉馅饼有什么区别?
嘴角向上扬起,雁云夕淡然笑道:“这算什么,今儿你们就坐在王府内收钱就是了,让十八燕骑也出来搬银子,不出七天,我们王府就会成为百万富翁啊。”
“那王妃,他们怎么会白痴到送钱来王府呢?”
“这就开后门,总之,把钱全部放到仓库去,到时候我们再来慢慢分赃!”
说得好像是小贼一般,龙飞和古羽自然只能点头,搬银子?这可是他们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搬银子搬到手抽筋的份上!
蜂拥而出的消息好似绝提的黄河之水一般,那外面的人早已经将王府围得水泄不通,导致最后王府只开两门,一个进一个出,大包小包,大箱小箱的东西不断搬运着,来者不拒,无数登门拜访的人,几乎快要将王府变为闹市。
甚至就连茶叶,每天都要准备一斤以上,不断更换。
刚开始雁云夕还接手和那些人会面,到了最后直接不出来了,进来的人交钱,登记姓名,等候,取牌。没错,在王府内,就是专门为这些送钱的人准备牌子的地方!
有个冒失的小姐在无意中闯入了后院里,看到了正在舞剑的叶天凌,那疯狂的尖叫声,唤来了一群花痴小姐,大眼瞪着小眼,看着那俊美的男人。
早已经知道端国晋王美不胜收,而如今一见更是倾城倾国,于是乎,整个京城都将叶天凌的美貌传了出去,除了那些亲自见过叶天凌的人,其他的早已经将他说为了神仙。
紫衣黑发,长剑履带,最是那一抹醉人心魂的气息,凌烈而又不失王者风范,金光犹存,仿若上古神人,让人离不开眼。
一剑风云变,再舞天地倾。
可想而知,他们给叶天凌的评价到底有多么大了!
“你啊你啊,都出了什么乱点子。”让他故意在院子里舞剑,还让那丫头闯了进来。京城中的人原本只知道端国晋王霸气俊美,而如今,完全被描绘成神仙了。
那懒散的躺在藤椅上的人,晒着微弱的阳光,随意的拿起一旁的葡萄,塞进自己的口中,带着慵懒的气息,淡然道:“不把你说得帅气俊美一点,谁还会拼了命想要进来呢?”
嘴角不由得一抽,叶天凌算是服了眼前的人了,伸手摸着他的小脑袋,宠溺的说道:“算了,随你怎么玩,不过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间了。”
“噢?”快速的坐起,雁云夕看着身前的人,对啊,她怎么给忘记了,难道今天就是狩猎的时间吗?冬日里,动物蜗居在洞穴中,很难寻找到它们的踪迹,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设出的狩猎大赛,才是最考验实力的时候。
想办法找到冬眠中的动物,还要在他们迷糊或者狂暴的时候砍了它们的脑袋,也许一天下来连一头动物都捕捉不到,这也很正常。
“走吧,换一身利索点的衣服,去狩猎场,他们早已经在昨日就去了。”看到那忙里忙外的小东西,他也不好说什么,如今休息了下来,是时候去了。他们,已经慢了他们一天。
所谓的狩猎场,并非是那种围成圈的地方,皇族有权有势,直接将三座山头给围了下来,每一座山脚都有人把守,设有安全休息地点,这次就连皇上也出动了,将烈焰军队带在身边,在百忙之中,也欣赏着众人的狩猎大赛。
当雁云夕步入狩猎场后,不由得双眼一沉,那布置精密的场地,找不出一丝的破绽,而把酒言欢的众人,似乎快要出去狩猎,纷纷骑在马背上。
一眼扫去,雁云夕却是发现了不少的熟人,比如说一旁的雁林和雁云娇,还附带了一个雁青昧,自己的大哥也在,就连凑热闹的浪季飞也在其中,不过他不参加比赛,而是懒散的坐在一旁,欣赏着周围的队伍。在另外一旁,还有太子叶天华和二皇子叶天涵,当然那穿着一身霸气的蓝色铠甲,逗着四周宫女的叶天轩也在。
似乎是发现了雁云夕的踪迹,那前方的人立马拉着马缰,快步飞奔了过来。“云夕六嫂,你来得太慢了,我们都开始了一天的比赛,耶律大王已经先捕捉到了一头野猪,领先于我们呢。”
“呵呵,你呢,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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