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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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在李朝霜皮肤上的风,依然是春天般温柔而暖和的。

    和下落的时,所感觉身体消融在风中的畅快不同,但这样的柔风同样令人沉醉。

    李朝霜仿若生出了双翼。

    可惜这是错觉,是小鸟儿将自己的双翼暂时借他一用。

    然而,仅仅是这短暂的借用,李朝霜那颗早被病痛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竟如年幼时的他那样,欢快地跳动起来。

    那一年,他也是在这样的心跳里,注目一只小鸟儿振翅高飞,缩小成天空中分辨不清的黑点,离开地毫不留恋。

    而此刻,李朝霜想起,他曾和这只小鸟儿有一个约定。

    单方面的约定。

    哪怕李朝霜心愿早已改变,可世间竟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

    哪怕他完全明白,小鸟儿所渴求的,正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既然有机会,在归去幽冥前,他真的想做到一件事。

    李朝霜陷入深思。

    如果真要这么做,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他反而该加深小鸟儿的误会才是。

    “啊。”年轻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忽然叹息。

    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娶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可是,他看上去像上位者,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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