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其实,他是渣男。”(2/4)
爱过的,还是极度的爱,小心翼翼,又卑微至极。
她想起恋爱时的点点滴滴,他会在大半夜翻着墙跑到女生宿舍给她送夜宵。
“阿琛,我忽而好想吃西街的豆花儿?”顾晴躲在阳台小声地打着电话,“他们说外面的东西不卫生,担心我吃了会中毒。”
她是千金小姐,从小就娇养着,规矩贼多。
林琛带着她吃过一次豆花,从此心心念念,就爱吃那一家。
顾晴就是恋爱中小小的一个撒娇,自以为已经深夜,林琛肯定是不会理会的,没想到后来有人敲窗户了。
学校寝室她一人一间,她吓得一个人躲被窝里不敢动,直到认出他的声音才哒哒地跑去打开窗户。
“林琛,你……”
林琛从怀里取出热乎的豆花献宝一样递到顾晴的跟前,“宝贝儿,你的豆花。”
顾晴呆住了,看着额头滲着汗的林琛,心底涌起了一抹感动,眼角都发红了。
“趁热吃,大冬天,我放怀里捂了一路的,路人看我身体鼓鼓的,以为我做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呢。”林琛委屈地说。
顾晴拉开窗户,林琛爬进房间。
“学霸,你居然翻墙来女生宿舍,要是被抓了,会被处分的,全校模范生一世英明毁于一旦。”顾晴捧着热乎乎的豆花,笑得像一个傻子。
林琛摸着她的头,宠溺地笑,“谁让我们家宝贝半夜饿了呢。”
顾晴一边骂一边笑地吃着豆花,“林琛,我说了要减肥的,半夜吃高甜的食物简直就是罪恶。”
林琛坐在她的身边,轻声地哄,“你就跟只小兔子一样重,随便一拎就提起来了。”
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高冷男神,没想到在恋爱时,却总能说出最动人的情话。
那时林琛第一次爬顾晴的窗户,他们依偎在阳台处,吹着冬日的冷风,抬头看着皎皎的明月。
顾晴说,“我好想快点长大。”
林琛将保暖的毛绒被子裹在她的身上,“为什么呢?”
“长大了,我就可以把你介绍给全世界,我的男朋友是全校之光,是不是很威风?”顾晴说着孩子气话,“我不喜欢老是悄悄给你塞情书礼物的人。”
林琛轻轻地把顾晴抱在怀里,低声地笑,“我都没收。”
顾晴还是委屈地鼓着腮帮子。
林琛低头,亲过她的发,“我不想快点长大呢。”
“为什么?”顾晴好奇地问。
“我很珍惜我们一起长大的时光。”现下就很好,他要把一切都封起来,悄悄地藏在心底里,最美好的珍贵。
那一寒夜,林琛低头吻了顾晴,生涩又纯情,那是他们的初吻。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顾晴的眼泪止不住,手中的刀刃已经扎进了自己的手心中,一道鲜血滴落在地上,血花四溅,像是为逝去的青春来一场祭奠。
如今回想过去,她不过是一个偷吃了糖果又被迫吐出来的小女孩罢了。
原以为已经拥有了爱情,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白日做梦,曲终人便应该散了。顾晴还爱林琛么?
爱的,曾经用刀一刀一刀刻在心底里的人,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
分手后,顾晴没有再拿起过画笔。
林琛出现后,她的作品里全部都是他的模样。
那一幅又一幅的素描连同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全部都锁在一个箱子里,藏在银行的保险柜里,她当宝贝一样珍藏着。
有的伤疤,表面看上去好了,可一提起,那便会自动裂开。
“花辰,是不是……是不是林琛告诉你的……”顾晴染着血的手抹眼泪时,脸上全是血,狰狞又骇人,冷阴阴地盯着花瑶,语气里全是苍凉,“他看过我最卑微下贱的模样,还要到处说我么?”
花瑶胸腔堵着一股气,难受地咳着,一口鲜血吐出来,正好喷到顾晴那一双发亮的黑色高跟鞋上,无力地撑着地面,笑得有点疯,“……我一直以为他是自作自受,没想到,咳咳,你们都该下地狱……”
那高跟鞋,她很是熟悉。
五年前的过期款,顾晴还穿着,结果不言而喻。
那是林琛花了三个月工资买的,熬夜拍着队,拉了一大堆人抢到的。
花瑶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她滴着眼药水,帮林琛熬夜抢过的。
只是,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久到她都快要忘记了。
后来,她都没来得及认识林琛口中那位宝贝女朋友,他们便彻底决裂了。
“……花辰,你什么意思?”
顾晴还没来得及伸手,花瑶已经重重地倒在地上。
“砰”一声,脑门磕在地上,痛得轻唤出声,嘴角漫出触目惊心的血。
“花辰!”
盛谦弯身,单手将花瑶抱住,鲜血在他的白衬衫上开出一朵朵罂粟花,沾染着死亡凄美的气息。
花瑶伸手握住盛谦的衣角,迷迷糊糊地睁
她想起恋爱时的点点滴滴,他会在大半夜翻着墙跑到女生宿舍给她送夜宵。
“阿琛,我忽而好想吃西街的豆花儿?”顾晴躲在阳台小声地打着电话,“他们说外面的东西不卫生,担心我吃了会中毒。”
她是千金小姐,从小就娇养着,规矩贼多。
林琛带着她吃过一次豆花,从此心心念念,就爱吃那一家。
顾晴就是恋爱中小小的一个撒娇,自以为已经深夜,林琛肯定是不会理会的,没想到后来有人敲窗户了。
学校寝室她一人一间,她吓得一个人躲被窝里不敢动,直到认出他的声音才哒哒地跑去打开窗户。
“林琛,你……”
林琛从怀里取出热乎的豆花献宝一样递到顾晴的跟前,“宝贝儿,你的豆花。”
顾晴呆住了,看着额头滲着汗的林琛,心底涌起了一抹感动,眼角都发红了。
“趁热吃,大冬天,我放怀里捂了一路的,路人看我身体鼓鼓的,以为我做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呢。”林琛委屈地说。
顾晴拉开窗户,林琛爬进房间。
“学霸,你居然翻墙来女生宿舍,要是被抓了,会被处分的,全校模范生一世英明毁于一旦。”顾晴捧着热乎乎的豆花,笑得像一个傻子。
林琛摸着她的头,宠溺地笑,“谁让我们家宝贝半夜饿了呢。”
顾晴一边骂一边笑地吃着豆花,“林琛,我说了要减肥的,半夜吃高甜的食物简直就是罪恶。”
林琛坐在她的身边,轻声地哄,“你就跟只小兔子一样重,随便一拎就提起来了。”
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高冷男神,没想到在恋爱时,却总能说出最动人的情话。
那时林琛第一次爬顾晴的窗户,他们依偎在阳台处,吹着冬日的冷风,抬头看着皎皎的明月。
顾晴说,“我好想快点长大。”
林琛将保暖的毛绒被子裹在她的身上,“为什么呢?”
“长大了,我就可以把你介绍给全世界,我的男朋友是全校之光,是不是很威风?”顾晴说着孩子气话,“我不喜欢老是悄悄给你塞情书礼物的人。”
林琛轻轻地把顾晴抱在怀里,低声地笑,“我都没收。”
顾晴还是委屈地鼓着腮帮子。
林琛低头,亲过她的发,“我不想快点长大呢。”
“为什么?”顾晴好奇地问。
“我很珍惜我们一起长大的时光。”现下就很好,他要把一切都封起来,悄悄地藏在心底里,最美好的珍贵。
那一寒夜,林琛低头吻了顾晴,生涩又纯情,那是他们的初吻。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顾晴的眼泪止不住,手中的刀刃已经扎进了自己的手心中,一道鲜血滴落在地上,血花四溅,像是为逝去的青春来一场祭奠。
如今回想过去,她不过是一个偷吃了糖果又被迫吐出来的小女孩罢了。
原以为已经拥有了爱情,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白日做梦,曲终人便应该散了。顾晴还爱林琛么?
爱的,曾经用刀一刀一刀刻在心底里的人,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
分手后,顾晴没有再拿起过画笔。
林琛出现后,她的作品里全部都是他的模样。
那一幅又一幅的素描连同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全部都锁在一个箱子里,藏在银行的保险柜里,她当宝贝一样珍藏着。
有的伤疤,表面看上去好了,可一提起,那便会自动裂开。
“花辰,是不是……是不是林琛告诉你的……”顾晴染着血的手抹眼泪时,脸上全是血,狰狞又骇人,冷阴阴地盯着花瑶,语气里全是苍凉,“他看过我最卑微下贱的模样,还要到处说我么?”
花瑶胸腔堵着一股气,难受地咳着,一口鲜血吐出来,正好喷到顾晴那一双发亮的黑色高跟鞋上,无力地撑着地面,笑得有点疯,“……我一直以为他是自作自受,没想到,咳咳,你们都该下地狱……”
那高跟鞋,她很是熟悉。
五年前的过期款,顾晴还穿着,结果不言而喻。
那是林琛花了三个月工资买的,熬夜拍着队,拉了一大堆人抢到的。
花瑶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她滴着眼药水,帮林琛熬夜抢过的。
只是,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久到她都快要忘记了。
后来,她都没来得及认识林琛口中那位宝贝女朋友,他们便彻底决裂了。
“……花辰,你什么意思?”
顾晴还没来得及伸手,花瑶已经重重地倒在地上。
“砰”一声,脑门磕在地上,痛得轻唤出声,嘴角漫出触目惊心的血。
“花辰!”
盛谦弯身,单手将花瑶抱住,鲜血在他的白衬衫上开出一朵朵罂粟花,沾染着死亡凄美的气息。
花瑶伸手握住盛谦的衣角,迷迷糊糊地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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