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42)(1/3)
云安只醒了六七百毫升的量,二人很快就喝完了,见林不羡好像还没尽兴,又取了大概一升左右的白葡萄酒,说道:咱们今晚就别喝红酒了,大部分白葡萄就是不用醒酒的,咱们买的这种就不用。只可惜没有冰不然先冰镇一下才是最好喝的。
云安说着,给林不羡和自己各倒了一杯,二人举杯碰过,林不羡问道:你很懂酒?在你家乡的时候经常喝吗?
云安轻笑,捻起一粒花生米丢到嘴里,答道:我在蓝星喝酒的次数其实并不多,偶尔聚会,就算非要喝酒也喝啤酒比较多。而且吧那时候根本买不起高品质的红酒,超市三五十块钱一瓶的红酒,我觉得就挺好了。只是我前云安好像突然被噎了一下,沉默着端起酒杯自顾自地呷了一口,放下杯酒才继续说道:只是我从前的一个朋友,特小资,嗯就是对生活品质比较有追求的那种人。她很喜欢喝红酒,基本每天睡前都要喝点,心情好的时候能喝一瓶,为了让她开心,我认真地研究过各种葡萄酒,挖空了心思去找价格亲民又能符合她心意的酒。哈哈,然后我们同学里有个富二代,人家自己有个酒窖,恒温恒湿还带保险柜的那种,我天,一个装酒的地方被人家布置的和博物馆一样。啧啧啧。云安摇了摇头,往事总是让人唏嘘的,直到跳出了过去的那个圈子,云安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俩人挺配的。
一个喜欢红酒,一个拥有酒窖,而彼时的自己呢?只是一个能设定闹钟,大半夜起来抢特价酒的普通人而已。
想到这里,云安也有些惊叹:自己竟然就这样平静地接受了,而且谈笑着和林不羡讲了这件事儿,这还是自己么?
时间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能改变好多事情,也能让许多不敢想象的事情发生,回忆起当初那个心高气傲的自己不过是经历了一次不体面的分手,便觉得是经历了一场大型社死,那么大个星球都容不下自己了,也真是玻璃心的够可以了。
大概那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典范了吧?
哎,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毕竟大学刚毕业,一脚迈出象牙塔另一只脚还在里面呢,一路优秀着,被赞美着过来的人呐,还没经受过社会的毒打,心理承受能力弱的可怜。
现在回头想想,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自己连乞丐都当了,不也没咋地么?
云安笑了,释然又轻松。
林不羡安静地看着云安,她的大脑有些钝钝的,但并没有漏过云安任何一个表情的变化,林不羡抿着嘴唇,直觉告诉她:云安适才述说的,是一件让云安伤心过的往事。
富二代是什么意思?林不羡问。
云安看着林不羡,笑出了声音,答道:就是富贵人家的第二代呗,特别有钱,情况和你差不多吧。
林不羡皱了皱眉,追问道:那人也执掌了家族事务?每年利润几何?
这个没有吧,人家当时才二十出头,还是学生呢,应该还没管理什么业务。
林不羡眉头舒展,腰身笔挺,抬了抬下巴,淡淡道:那她与我,尚不可比。我十七岁便接管家业了,之前亦经历过十年寒窗,接管家业三年,族产利润年年稳中有升,从未亏损。又怎么能与她差不多呢?
云安愣了愣,继而笑了起来,答道:没错,你和她的确没有任何可比性,她是二世祖,你是金玉其外,含秀其中的超级白富美。亦溪最棒了,别说她了我估计就林家的规模,放到蓝星也是妥妥的顶尖富豪的行列。
林不羡长吁一口气,带出浓郁的酒气,她说道:你若喜欢,十个百个酒窖,也修得。
云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个透彻,忙摆手说道:别别别,那东西有一个就行了,等咱们什么时候安定下来,直接弄个酒庄。
林不羡嫣然一笑,朱唇轻启:好。
不知是酒劲儿上涌,还是红烛烤脸,两个人的脸颊都是红扑扑的。
林不羡拄着桌子,纤纤玉指按住一侧的太阳穴,呢喃道:晕。
怎么了?云安起身来到林不羡身后,把住她的肩膀关切道。
云安一看,自己后取出的那些白葡萄酒,竟然也见底了,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喝下去的,一大半都进了林不羡的肚子里了。
云安心疼说道:都说了让你别贪杯了,这东西喝起来像饮料,后劲儿可大了!
林不羡无力地靠在云安怀里,潮红都蔓延到脖颈了,双目紧闭,虚弱地说道:头好晕。
云安叹了一声,二话不说将林不羡打横抱起,放到床上,许是这一动加快了血液流动,云安竟然也眩晕起来。
她打开空间拿出两颗药丸,是曾经被研究员嘲笑到不行的醒酒药
云安记得当时自己还振振有词地说:万一我军功赫赫,赵匡胤请我喝酒怎么办?那位陛下可是最喜欢请人喝酒的呀!为了防止我第二天无力跑路,必须至少带一包醒酒药!
这东西吃了以后第二天不头疼,云安自己吃了一颗,然后趴到林不羡身边,捏着林不羡的脸颊把另外一颗塞到了林不羡的嘴里,起身吹熄了灯,
云安说着,给林不羡和自己各倒了一杯,二人举杯碰过,林不羡问道:你很懂酒?在你家乡的时候经常喝吗?
云安轻笑,捻起一粒花生米丢到嘴里,答道:我在蓝星喝酒的次数其实并不多,偶尔聚会,就算非要喝酒也喝啤酒比较多。而且吧那时候根本买不起高品质的红酒,超市三五十块钱一瓶的红酒,我觉得就挺好了。只是我前云安好像突然被噎了一下,沉默着端起酒杯自顾自地呷了一口,放下杯酒才继续说道:只是我从前的一个朋友,特小资,嗯就是对生活品质比较有追求的那种人。她很喜欢喝红酒,基本每天睡前都要喝点,心情好的时候能喝一瓶,为了让她开心,我认真地研究过各种葡萄酒,挖空了心思去找价格亲民又能符合她心意的酒。哈哈,然后我们同学里有个富二代,人家自己有个酒窖,恒温恒湿还带保险柜的那种,我天,一个装酒的地方被人家布置的和博物馆一样。啧啧啧。云安摇了摇头,往事总是让人唏嘘的,直到跳出了过去的那个圈子,云安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俩人挺配的。
一个喜欢红酒,一个拥有酒窖,而彼时的自己呢?只是一个能设定闹钟,大半夜起来抢特价酒的普通人而已。
想到这里,云安也有些惊叹:自己竟然就这样平静地接受了,而且谈笑着和林不羡讲了这件事儿,这还是自己么?
时间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能改变好多事情,也能让许多不敢想象的事情发生,回忆起当初那个心高气傲的自己不过是经历了一次不体面的分手,便觉得是经历了一场大型社死,那么大个星球都容不下自己了,也真是玻璃心的够可以了。
大概那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典范了吧?
哎,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毕竟大学刚毕业,一脚迈出象牙塔另一只脚还在里面呢,一路优秀着,被赞美着过来的人呐,还没经受过社会的毒打,心理承受能力弱的可怜。
现在回头想想,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自己连乞丐都当了,不也没咋地么?
云安笑了,释然又轻松。
林不羡安静地看着云安,她的大脑有些钝钝的,但并没有漏过云安任何一个表情的变化,林不羡抿着嘴唇,直觉告诉她:云安适才述说的,是一件让云安伤心过的往事。
富二代是什么意思?林不羡问。
云安看着林不羡,笑出了声音,答道:就是富贵人家的第二代呗,特别有钱,情况和你差不多吧。
林不羡皱了皱眉,追问道:那人也执掌了家族事务?每年利润几何?
这个没有吧,人家当时才二十出头,还是学生呢,应该还没管理什么业务。
林不羡眉头舒展,腰身笔挺,抬了抬下巴,淡淡道:那她与我,尚不可比。我十七岁便接管家业了,之前亦经历过十年寒窗,接管家业三年,族产利润年年稳中有升,从未亏损。又怎么能与她差不多呢?
云安愣了愣,继而笑了起来,答道:没错,你和她的确没有任何可比性,她是二世祖,你是金玉其外,含秀其中的超级白富美。亦溪最棒了,别说她了我估计就林家的规模,放到蓝星也是妥妥的顶尖富豪的行列。
林不羡长吁一口气,带出浓郁的酒气,她说道:你若喜欢,十个百个酒窖,也修得。
云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个透彻,忙摆手说道:别别别,那东西有一个就行了,等咱们什么时候安定下来,直接弄个酒庄。
林不羡嫣然一笑,朱唇轻启:好。
不知是酒劲儿上涌,还是红烛烤脸,两个人的脸颊都是红扑扑的。
林不羡拄着桌子,纤纤玉指按住一侧的太阳穴,呢喃道:晕。
怎么了?云安起身来到林不羡身后,把住她的肩膀关切道。
云安一看,自己后取出的那些白葡萄酒,竟然也见底了,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喝下去的,一大半都进了林不羡的肚子里了。
云安心疼说道:都说了让你别贪杯了,这东西喝起来像饮料,后劲儿可大了!
林不羡无力地靠在云安怀里,潮红都蔓延到脖颈了,双目紧闭,虚弱地说道:头好晕。
云安叹了一声,二话不说将林不羡打横抱起,放到床上,许是这一动加快了血液流动,云安竟然也眩晕起来。
她打开空间拿出两颗药丸,是曾经被研究员嘲笑到不行的醒酒药
云安记得当时自己还振振有词地说:万一我军功赫赫,赵匡胤请我喝酒怎么办?那位陛下可是最喜欢请人喝酒的呀!为了防止我第二天无力跑路,必须至少带一包醒酒药!
这东西吃了以后第二天不头疼,云安自己吃了一颗,然后趴到林不羡身边,捏着林不羡的脸颊把另外一颗塞到了林不羡的嘴里,起身吹熄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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