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1/2)
叶岚见他师父同意了,就快步朝村子的方向走去。他知道沈墨要先回左路村,拿那辆越野吉普,然后开车去南宁做飞机。叶岚胸口像是有只兔子不停的蹬腿闹腾,让他想要更快点再快的。
邝师父,拌了两下猪食,突然意识到不对,抬头朝叶岚喊:“老四你去咋不带行李啊!”
带但是哪里还有叶岚的影子。他飞快的穿过树林在山林间奔跑,这条路他跑了很多次,比那条他们常走的土渣路难走,但是这条路更快。每次他都是带着40斤的铅条,在这条路上飞奔。今天没有束缚叶岚的铅条,他的速度更快,循着林间那条不是路的路。
叶岚身形矫健,穿梭在树影间像一只奔跑的鹿,修长的腿迈出的每一步都漂亮而有力。他的心也像一只游隼一般,飞过山脊树丛,穿越云层,乘着风,向着他爱慕的那个男人,向着他要追逐的那个男人飞去。
循着心中的那条路,
飞奔着,
快点再快点,
赶在他离开之前,
去到他的身边,
冲破纷乱的世界,
像迎接新生一般,
要去拥抱我的爱,
带着坚定的信念,
循着心中的那条路,
我一直知道这条路的走向,
只要再快一点,
就能穿越生命的荒漠,
与你并肩。
第四十章 勇气
沈墨将行李扔在后座,低头靠着方向盘给自己点了根烟,叼在唇间。烟雾弥散,模糊了他的脸。他不知道在想什么,怔怔的看着挡风玻璃外的山路抽了会烟,才将烟夹在指尖,发动车子。越野吉普的车轮碾过石子路,开出村子,驶进通向大山之外的公路。
他车速很快,山林间的公路崎岖颠簸,却一点不影响他前进的速度。沈墨总觉得心情浮躁,总想再快点。快点离开广西,快点到达温州,然后找到那个劳什子的葛老头,解决这一切,快点回来。
为什么要快点回来呢?沈墨问自己。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前方的公路上,左手撑着方向盘,右手夹着烟探出车窗,不时弹一下烟灰。不知过了多久沈墨就觉得指尖一痛,发现烟已经烧到了头,他却没抽几口,随手把剩下的烟屁股扔出窗外。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电亮了屏幕,低头看了眼时间却看到那张他跟叶岚的照。那是在萧霄家的小平台上照的。照片里叶岚笑的很灿烂,眼睛弯弯的快眯成一条缝了,沈墨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揽着叶岚的肩,赤着上身上还绑着绷带,笑容很淡眼神柔和,甚至显得有些温柔。沈墨笑着摇头,收起手机。不知道自己还会有这种表情,好像对着叶岚就会不自觉的软化。即使前一秒钟千钧一发生死关头,下一秒看到他澄澈的眼睛就会安定下来,叶岚就是由这种魔力,连那些杂乱浮躁的心绪都似乎能被他安抚。
在他身边会忘记很多以前的事情,忘记师父,忘记卓灵山,忘记更深远更深刻的那些压在心头的顽石。像是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行走在繁华喧嚣之外,遥望穹顶之上的星汉灿烂,想象自己伸出手就能触及他们。远方的朋友和身边的师父都像是那些恒久不变的天体一般,似乎会这么永永远远的存在着。
师父依旧会为拉弓的姿势,潜伏时不够专心,甚至是写字时不够一笔一划,这种现在看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雷霆。卓灵山还会是那个别人家的徒弟,勤奋优秀,逢年过节相见时,都成为师父大发雷霆的另一个理由。还有那些曾经异常熟悉的面孔。以前一直以为会是恒星的人,却都成了一闪即逝的流星,变成记忆中的某个画面,被沈墨埋藏在脑海深处。
沈墨安静的开车,脑中思绪万千。心不在焉的又点了根烟叼在唇边,却忘了抽,烟头上刚刚亮起火光没一会就熄灭了,他只好又低头拿打火机来点。就在这一低头的瞬间,道旁的树丛间突然冲出来个人。沈墨余光瞟见,常年锻炼出的犹如肉食动物般敏锐的反射神经立时就有了反应,一脚刹车踩到了底,但是太近了,刹车也没法立刻就停下,眼看着就要直接从那人身上碾过去,血溅当场。但沈墨反应很快,几乎是在同一时见猛打方向盘,整个车身倾斜着,车头向着左侧来了个漂亮的甩尾,将将擦着那人的身
邝师父,拌了两下猪食,突然意识到不对,抬头朝叶岚喊:“老四你去咋不带行李啊!”
带但是哪里还有叶岚的影子。他飞快的穿过树林在山林间奔跑,这条路他跑了很多次,比那条他们常走的土渣路难走,但是这条路更快。每次他都是带着40斤的铅条,在这条路上飞奔。今天没有束缚叶岚的铅条,他的速度更快,循着林间那条不是路的路。
叶岚身形矫健,穿梭在树影间像一只奔跑的鹿,修长的腿迈出的每一步都漂亮而有力。他的心也像一只游隼一般,飞过山脊树丛,穿越云层,乘着风,向着他爱慕的那个男人,向着他要追逐的那个男人飞去。
循着心中的那条路,
飞奔着,
快点再快点,
赶在他离开之前,
去到他的身边,
冲破纷乱的世界,
像迎接新生一般,
要去拥抱我的爱,
带着坚定的信念,
循着心中的那条路,
我一直知道这条路的走向,
只要再快一点,
就能穿越生命的荒漠,
与你并肩。
第四十章 勇气
沈墨将行李扔在后座,低头靠着方向盘给自己点了根烟,叼在唇间。烟雾弥散,模糊了他的脸。他不知道在想什么,怔怔的看着挡风玻璃外的山路抽了会烟,才将烟夹在指尖,发动车子。越野吉普的车轮碾过石子路,开出村子,驶进通向大山之外的公路。
他车速很快,山林间的公路崎岖颠簸,却一点不影响他前进的速度。沈墨总觉得心情浮躁,总想再快点。快点离开广西,快点到达温州,然后找到那个劳什子的葛老头,解决这一切,快点回来。
为什么要快点回来呢?沈墨问自己。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前方的公路上,左手撑着方向盘,右手夹着烟探出车窗,不时弹一下烟灰。不知过了多久沈墨就觉得指尖一痛,发现烟已经烧到了头,他却没抽几口,随手把剩下的烟屁股扔出窗外。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电亮了屏幕,低头看了眼时间却看到那张他跟叶岚的照。那是在萧霄家的小平台上照的。照片里叶岚笑的很灿烂,眼睛弯弯的快眯成一条缝了,沈墨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揽着叶岚的肩,赤着上身上还绑着绷带,笑容很淡眼神柔和,甚至显得有些温柔。沈墨笑着摇头,收起手机。不知道自己还会有这种表情,好像对着叶岚就会不自觉的软化。即使前一秒钟千钧一发生死关头,下一秒看到他澄澈的眼睛就会安定下来,叶岚就是由这种魔力,连那些杂乱浮躁的心绪都似乎能被他安抚。
在他身边会忘记很多以前的事情,忘记师父,忘记卓灵山,忘记更深远更深刻的那些压在心头的顽石。像是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行走在繁华喧嚣之外,遥望穹顶之上的星汉灿烂,想象自己伸出手就能触及他们。远方的朋友和身边的师父都像是那些恒久不变的天体一般,似乎会这么永永远远的存在着。
师父依旧会为拉弓的姿势,潜伏时不够专心,甚至是写字时不够一笔一划,这种现在看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雷霆。卓灵山还会是那个别人家的徒弟,勤奋优秀,逢年过节相见时,都成为师父大发雷霆的另一个理由。还有那些曾经异常熟悉的面孔。以前一直以为会是恒星的人,却都成了一闪即逝的流星,变成记忆中的某个画面,被沈墨埋藏在脑海深处。
沈墨安静的开车,脑中思绪万千。心不在焉的又点了根烟叼在唇边,却忘了抽,烟头上刚刚亮起火光没一会就熄灭了,他只好又低头拿打火机来点。就在这一低头的瞬间,道旁的树丛间突然冲出来个人。沈墨余光瞟见,常年锻炼出的犹如肉食动物般敏锐的反射神经立时就有了反应,一脚刹车踩到了底,但是太近了,刹车也没法立刻就停下,眼看着就要直接从那人身上碾过去,血溅当场。但沈墨反应很快,几乎是在同一时见猛打方向盘,整个车身倾斜着,车头向着左侧来了个漂亮的甩尾,将将擦着那人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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