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3/3)
审讯方法再次受到重击。埃内斯托?米兰达(ErnestoMiranda)在两个小时的审讯后,供认强*和绑架系他所为。但是在向最高法院的上诉中,米兰达宣称不知道自己有保持沉默(第五修正案)和请求律师帮助(第六修正案)的权利。法院做出了有利于米兰达的判决,这个判决结果创立了我们今天熟知的“米兰达权利”为了避免嫌犯误以为自己除了说话别无选择而造成非自愿招供,警察必须确切、清楚、完整地告知嫌犯所拥有的权利:在审讯以及其他任何让嫌犯招供的尝试开始前,嫌犯有保持沉默和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米兰达一案的判决结果旨在消除因嫌犯无知而造成的非自愿招供。为了寻求一种方法取代非法的强迫式审问,警方转而去借助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心理技巧,比如历史悠久的“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的审讯套路。在这种方法中,一名警察恫吓嫌犯,另一个则装作对嫌犯很照顾的样子。人倾向于相信自己的保护者,并愿意与其交谈。另一个基本技巧是最大化,在用到这个技巧时,警察会告诉嫌犯如果被认定有罪将面临的所有可怕后果,从而达到恫吓嫌犯,使其开口的目的。恐惧往往能使人打破沉默、开始讲话。警方曾尝试借助测谎仪之类的仪器来检测嫌犯是否在说谎,不过测谎仪和测谎训练很昂贵,而且其结果几乎从未被法庭认可过。但是有些测谎分析师,例如一名叫约翰?里德(JohnReid)的分析师,开始注意到被测对象都呈现出某些外在的、一致的生理信号,而这些信号与测谎结果相一致。里德继而发明了一种不以机器为基础的审讯体系。它依靠一套特定类型的问题和答案来暴露嫌犯的弱点,审讯者可以利用这些弱点从嫌犯口中获得供词。里德的九步心理控制法是目前美国使用最广泛的审讯技巧之一。1、保持沉默。2、保持沉默。3、想象墙上写着“我行使保持沉默的权利”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一直盯着这些字。4、时不时地打破沉默要求请律师。5、培养对审讯者的憎恶之情,以使自己不致落入他的圈套开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