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幸福强迫症(2/2)
就见两位新人正大手握小手一起托着香槟往酒杯金字塔上倒。
那位司仪也仍在一旁尽职分泌着煽情话语,对他那职业性膈应已经有点抵抗力的阿杰只从话里注意到不断被机械重复的两个字——“幸福”。
这两字与眼前这一幕忽然产生了某种类似化合作用的奇特反应,让两位新人在他眼里霎时像被剥去了所有伪装,剩下的只有两只被置于聚光灯下的无毛小白鼠,刺眼的光线使他们粉红表皮下血管的跳动都分外清晰,两只小白鼠一丝也不敢违抗地做着他们必须做的一切,照在他们身上的强光仿佛带有某种无形而又威力无边的魔法,让在它笼罩下的人无从抗拒,只有完全屈服于它全无形迹的强力之下,按它的指令作“幸福”状…
不断被强调的“幸福”是在欲盖弥彰吗?
这从未有过的想法让阿杰心头一阵刺痛,因为“幸福”也是他一直想要的:多赚钱、泡美女、开好车、住豪宅…
为了这些必须的、最终审判似的“幸福”,他不惜对自己做任何扭曲——更何况别人——只要能得到“幸福”。
然后把为此做的所有孽全都推给一句“人在江湖”或“为了生存”,而自己大可两手一摊作无辜状乃至迫不得已的受害者状。
在这世界上如果得不到这些“幸福”,所谓“人”是没有价值的,是垃圾,是Loser。
只有这些“幸福”才能证明一个人的价值乃至意义。
于是人们别无选择全都被驱使着挤上这条唯一的道路——不对,好像也没有谁真的在驱使他们——你争我抢,争先恐后,你死我活、不顾一切,为了得到那“幸福”无论怎样逼迫自己与他人乃至相互践踏、欺哄、舔饲、坑害…都无所谓。
奔逐在这条路上的人都是这么做的,他们眼里除了那“幸福”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如果有,也只可能是获取“幸福”所必需的工具——这工具当然也包括人。
对占有那“幸福”的任何一丝怀疑、迟疑都会被视为绝对的愚蠢和虚伪。
只有不顾一切扑上去抢食才是唯一该做的,用来评判的标准只有一条——谁抢得更狠、更多…
阿杰忽然觉得这“幸福”怎么把人一个个全都变成了疯狗。
“幸福”本来不该是带给人快乐的吗?
怎么却成了把人逼为奴隶甚至狗的铁鞭?
“幸福”在这里简直就像瘾君子眼中的毒品,是唯一的、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得尝的渴求。
这究竟是“幸福”还是疯狂?抑或绝症?
人们拼命追逐“幸福”到底是因为它能带给人真正的快乐,还是只因为如瘾君子般陷于绝症的人们别无选择的痴狂…
人之所以必须追逐“幸福”,似乎正因为内里有某种真切的不幸在驱使他们,这深深躲在幕后的黑手让人们在不觉间全都患上了“幸福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