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1/2)
正卷着书本页脚的顾安年微微一愣,一会后点头道:“那便出府走走吧。”
想想茶楼应该已经改建得差不多了,也该是时候出去瞧瞧了。
那件事,也该要开始行动了。
换了身外出的衣裳,又派黄杏去项氏处禀报了一声,顾安年便领着青莲出门了。
依旧如上次般在街上七弯八绕一番,而后两人悄悄到了茶楼所在位置的后巷。这里十分隐蔽,一般没有人经过,是以十分方便她们秘密进出。
在隐蔽的后门处敲了敲门,有些陈旧的木门很快便打了开来,开门的是十二,见是两人,十二赶忙将两人让了进去。
“小姐,您怎的今日过来了?”将顾安年两人领到了一处偏房,十二神色诧异地问。
“嗯,茶楼的情况如何?”顾安年轻点了下头。
她来之前并未派人来通知,十二惊讶也是正常。
十二也不多问,点头道:“茶楼的一切事宜都已准备妥当,几日后便能开张了。”
“那就好。”顾安年在房中唯一的木桌边坐下,青莲机灵地替她倒了茶,随后又立在一边。满意地点头,顾安年顿了顿问:“那日的祖孙二人呢?”
“这些日子一直待在院里,小姐要见他们吗?”十二躬身回答。
顾安年淡淡一笑,道:“你不必如此恭谨,虽说你现在替我做事,但怎么说也是江湖上有些名气的盗贼,实在用不着以仆人自居。”
十二,是大约一年前,沈千替她收买的第一个助手,这两年他一直都隐藏在暗中,直到最近,她才开始动用他的力量。
十二的具体来历与过往,顾安年没有去打听和探究,在她看来,只要能真心替她办事,不管那个人有如何的背景都不重要。越是有手段的人,她越欢迎。
而毫无疑问的,十二手段不小。
“小姐说笑了,十二不过是茶楼的小伙计,如此态度不正是伙计该有的吗?”十二扬唇一笑,“再说没有小姐与沈先生,也没有如今的十二,如今的我。”
当年,他盗窃时陷入陷阱,身受重伤好不容易逃离了追捕,却因为伤势过重而险些丧命,若不是当时被沈千所救,他早已命丧黄泉。沈千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自然竭力相报。
至于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他依然觉着好笑,他一个名声不小的盗贼,竟然被一个弱质女子所折服,从而甘心居于其下,若是传出去,必定要贻笑大方。只是那番话,他真的没办法让自己不去信服。
“你可以继续做盗贼,想偷哪家就偷哪家,只是,三年后,或者五年后,十年后,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四处奔波,以盗窃为生?”
“大千世界,可做之事千千万万,你又何必只单单拘泥于这一个,难道不会无聊吗?”
“你们做盗贼这一行的,应该没办法正正当当地出现在青天白日下吧,东躲的日子难道不累吗?以你的能力,明明可以做更多的事,为何不妨试试把盗窃只作为兴趣,然后白天光明正大地生活,晚上发展兴趣为所欲为地盗窃,这样难道不比单调的盗贼生活好吗?”
“和我合作吧,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但是一旦我有需要,你就要为我办事,至于报酬——合理的身份,稳定的生活,或许你还可以寻到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
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只这一句,就足够让他点头。
正如小姐所说,盗贼的生活每日都是东躲,或许起初是为了生存,但随着岁月的流逝,盗窃已经成为了他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要他放弃,他确实做不到。然而在无尽的漂泊生涯中,他们同样渴望着能有稳定的生活,不再每日提心吊胆地过活。
小姐提出的条件的确很有吸引力,只是,如果当时她的眼神不时那么坚定骄傲,或许他也不会点头答应。
就像沈先生所说的一样,你会不由自主想要帮她。
所以他答应了,而至今他还没有后悔。
以往名噪一时的名盗已经死在了那个夜晚的郊外,现在活着的是十二,一个白日里的茶楼伙计,一个黑夜中的蒙
想想茶楼应该已经改建得差不多了,也该是时候出去瞧瞧了。
那件事,也该要开始行动了。
换了身外出的衣裳,又派黄杏去项氏处禀报了一声,顾安年便领着青莲出门了。
依旧如上次般在街上七弯八绕一番,而后两人悄悄到了茶楼所在位置的后巷。这里十分隐蔽,一般没有人经过,是以十分方便她们秘密进出。
在隐蔽的后门处敲了敲门,有些陈旧的木门很快便打了开来,开门的是十二,见是两人,十二赶忙将两人让了进去。
“小姐,您怎的今日过来了?”将顾安年两人领到了一处偏房,十二神色诧异地问。
“嗯,茶楼的情况如何?”顾安年轻点了下头。
她来之前并未派人来通知,十二惊讶也是正常。
十二也不多问,点头道:“茶楼的一切事宜都已准备妥当,几日后便能开张了。”
“那就好。”顾安年在房中唯一的木桌边坐下,青莲机灵地替她倒了茶,随后又立在一边。满意地点头,顾安年顿了顿问:“那日的祖孙二人呢?”
“这些日子一直待在院里,小姐要见他们吗?”十二躬身回答。
顾安年淡淡一笑,道:“你不必如此恭谨,虽说你现在替我做事,但怎么说也是江湖上有些名气的盗贼,实在用不着以仆人自居。”
十二,是大约一年前,沈千替她收买的第一个助手,这两年他一直都隐藏在暗中,直到最近,她才开始动用他的力量。
十二的具体来历与过往,顾安年没有去打听和探究,在她看来,只要能真心替她办事,不管那个人有如何的背景都不重要。越是有手段的人,她越欢迎。
而毫无疑问的,十二手段不小。
“小姐说笑了,十二不过是茶楼的小伙计,如此态度不正是伙计该有的吗?”十二扬唇一笑,“再说没有小姐与沈先生,也没有如今的十二,如今的我。”
当年,他盗窃时陷入陷阱,身受重伤好不容易逃离了追捕,却因为伤势过重而险些丧命,若不是当时被沈千所救,他早已命丧黄泉。沈千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自然竭力相报。
至于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他依然觉着好笑,他一个名声不小的盗贼,竟然被一个弱质女子所折服,从而甘心居于其下,若是传出去,必定要贻笑大方。只是那番话,他真的没办法让自己不去信服。
“你可以继续做盗贼,想偷哪家就偷哪家,只是,三年后,或者五年后,十年后,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四处奔波,以盗窃为生?”
“大千世界,可做之事千千万万,你又何必只单单拘泥于这一个,难道不会无聊吗?”
“你们做盗贼这一行的,应该没办法正正当当地出现在青天白日下吧,东躲的日子难道不累吗?以你的能力,明明可以做更多的事,为何不妨试试把盗窃只作为兴趣,然后白天光明正大地生活,晚上发展兴趣为所欲为地盗窃,这样难道不比单调的盗贼生活好吗?”
“和我合作吧,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但是一旦我有需要,你就要为我办事,至于报酬——合理的身份,稳定的生活,或许你还可以寻到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
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只这一句,就足够让他点头。
正如小姐所说,盗贼的生活每日都是东躲,或许起初是为了生存,但随着岁月的流逝,盗窃已经成为了他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要他放弃,他确实做不到。然而在无尽的漂泊生涯中,他们同样渴望着能有稳定的生活,不再每日提心吊胆地过活。
小姐提出的条件的确很有吸引力,只是,如果当时她的眼神不时那么坚定骄傲,或许他也不会点头答应。
就像沈先生所说的一样,你会不由自主想要帮她。
所以他答应了,而至今他还没有后悔。
以往名噪一时的名盗已经死在了那个夜晚的郊外,现在活着的是十二,一个白日里的茶楼伙计,一个黑夜中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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