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阴阳怪气(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第二天清晨,镜报如约发售了。

    身为老报友的李狗儿和赵三哥一起从附近的某家杂货铺里买到了两份镜报。

    随着印刷量的扩大,镜报的分销点已遍布全城。人们再不用跑到几条街以外的店铺去买报纸,因为无论你住在城里的哪一个角落,你都能在离家不远处找到卖报的地方。

    当然,以往报纸发售时那种门庭若市的景象也不见了,可报纸的销量又提高了近两成。

    李狗儿嘴里叼着个烧饼,举着报纸的姿势也很老道。

    原本吊儿郎当的他在读过临州的那期报道后已洗心革面了。因为之前正经读过书,所以他决定再把学业捡起来,从童生做起。要是能考个功名,那可就光宗耀祖了。

    不过,虽然决意当个正经人,可有些毛病不是说该就能改的。比如,他走路的架势仍然很像个街头的小混混,一点都不像读书人。

    “竟然在如此重要的位置登了和亲的事。”李狗儿咬了口烧饼,嘀咕道:“县主都走了,说这干甚?还怕人丢得不够么?”

    作为老报友,他一眼就从报纸的排版看出了报社对这篇文章的重视。因为之前临州的那篇报道让他感触很深,所以他是坚决的主战派,只恨不得亲自提刀上马奔赴疆场让胡人血债血偿。

    “听说送走的小娘子是夏家的闺女。”赵三哥慨叹道:“可惜,把一块艳冠群芳的倾世美玉当做石头送给了胡人。”

    李狗儿没答话。他专注地读着报纸,到后来还读出了声:

    “北胡与我大瑞曾为敌国。既然经过和亲两国就是‘兄弟之邦’,那我们有理由去了解这位‘兄弟’,以及我们和‘兄弟’之间的故事。

    北胡是个粗犷豪迈的部族。草原上恶劣的气候和生活环境铸就了他们坚毅的性格,也把北胡人变成了天生的战士。不论在哪个部落,他们的孩子从四、五岁就开始学骑马,彼时我们的孩子还在父母的怀抱中撒娇。

    论勇武,北胡的女人也不输给男人。只要跨上马,她们也是能开硬弓、能连夜奔袭敌国的优秀战士。

    有人做过调查:全盛时的北胡,各部的控弦之士有六十余万。如今,王庭能调动的人马只怕也不下五十万。

    而大瑞则爱好和平,以教化布恩德于宇内,非是居马上治天下者。

    北胡无数次南下劫掠,皆因偶遇冻馁,又不知“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才贸然犯险,致使天下生灵涂炭。这次广灵县主远嫁大漠,定能将我中原之伦常教化、忠孝节义远播于蛮荒北疆,使北胡服王化、懂礼仪,对侵略行为惭愧无地,对我大瑞感激涕零。

    今后,无论是北胡的哪一部再遇上白灾,想必都能强自忍耐,不会再南犯我大瑞的边境。

    世人时常提及长乐公主和亲惨死一事,以此谓和亲不可取。可长乐公主之不幸是遇人不淑,非和亲之罪也。

    此次广灵县主的夫家是车舍里部落,她未来的夫君是该部落的少主。听闻,此人年轻有为、胸怀大志,是草原上的一只雄鹰。更难得的是,他为人极是贤明仁善,还非常倾慕我大瑞的山水与人物。有此佳婿,广灵县主必能婚姻美满,为两国谱下一段世代相传的佳话。

    北胡也是个英雄辈出的部族。一百年前的名将耶日壬荣,被称为‘草原战神’,至今仍被北胡人顶礼膜拜;三十年前的巴夫克更是不世出的智者,在这位名相的带领下,北胡的领土向北拓展了两千里,堪称不世之功业。

    在平时,北胡人与大瑞的交往也很频繁。北胡一直精挑细选最好的牛羊送到大瑞,用辛勤的付出供全国各地的吃货大饱口腹之欲。多亏了他们,我们才有足够的牛羊肉吃。他们还把猎获的皮货卖到大瑞,帮民众御寒……”

    李狗儿有点看不下去了。

    当了这么久的报友,他第一次有了“撕报纸”的冲动。

    这说的怎么全是胡话啊,写评论的人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总编辑也是,这种烂文章也能上版面?

    再一看作者……暮雪?以前没见这人写过评论啊,名字是从“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来的么?

    回头一看,赵三哥也是一副好像吃了只苍蝇的模样。

    “简直荒唐至极。”他把手里的报纸卷成了一个卷,不屑地道:“北胡卖些牛羊给大瑞,怎么就叫‘精挑细选’、‘辛勤付出’了?好像他们为此下了多大心力,多关心我们的饮食似的!不过是两厢情愿的买卖,大家各取所需罢了!若没有大瑞,他们的铁锅、胭脂、金银珠宝都是哪里来的?互通有无是好事,可就算不互通,过不下去的也应该是他们吧?”

    “谁说不是呢。”李狗儿赞道:“那些皮货又有我们平民百姓什么事?还‘帮民众御寒’……能买那玩意的都是富贵人家,他们就算不穿皮裘,也一样冻不死。再说,这不也是各取所需的生意么?大瑞的人又不是没给钱白拿了他们的!达官贵人穿皮裘炫耀他们的荣华富贵,草原上的贵人拿了银钱去淫乐……呵,可真是笔好生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