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2)
至今为止哥谭的蝙蝠侠还是个都市传说,韦恩集团在黑科技方面走的一向很远,但是除了黑科技以外,还有很多方面韦恩集团也有注资或者控股。
比如说,新媒体、运营、以及网络方面。
宁微抿了抿嘴给自己的记事本上写下的东西删掉,甚至连app都卸了清理到手机内存和一切有用信息才重新关掉飞行模式把app下回来。她不想再往里猜了,再这么猜下去她总有一种知道了太多的错觉。
把手机塞在枕头旁边充电,宁微面无表情地躺在床上装睡美人,大脑纷纷杂杂地怎么也静不下来。不可否认,她一开始来哥谭绝对还抱着一种中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理——她和陈冠江都在哥谭,两个人联手简直就像是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哪怕对上小丑全身而退也不是没可能。
她果然想的太中二,也太看低哥谭这个城市的危险度。听一场歌剧演员可能是杀手,在自己踏上哥谭的一瞬间就已经被人看在眼里,还没等自己来得及做什么,就遭受了这场更像是警告的追杀。
重新拿起手机想看看小说平静一下,还没点开一章宁微就看到手机顶部扣扣弹出来了一条消息。刘宵月的头像大大咧咧地跳了出来,仿佛在嘲笑她的中二病。
“你是不是在哥谭想中二了?”
“……我没有。”
“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
刘宵月发了个舔雪糕的表情,魔性地让宁微没忍住笑出声:“我真没有。”
“得了吧,你不仅想搞事,还想搞大事。我先和你说啊,我是真觉得这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被沪市法国梧桐飘絮弄得花粉过敏,想抄起斧头把这些树全砍了的刘宵月擤着鼻涕,短短几天就用掉了一包两百抽的面巾纸,觉得梧桐树比小丑可恶多了:“我还拿到了超能力,是他们血亏好么。”
我靠,你怎么不说你还差点参加了阿卡姆一日游旅游项目呢?到底是谁血亏?
“都三四年前的事儿了,你好好在哥谭玩就行,别管那些有的没的。我不是不想弄死哈莉奎茵,而是弄死她脏了我的手。”
“用你那钻心咒弄死她确实是个好主意。”
“如果我是钻心咒你是什么?盔甲咒?行了,在哥谭注意安全,好好睡吧,我等你明天去美术馆给我发《神奈川冲浪里》的圣遗物。”
“虽然在哥谭有经历过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是阿宁,哥谭很美。”
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宁微没忍住轻笑一声,慢吞吞地回了个好之后发了晚安。
这次闭上眼睛她觉得安心多了,虽然还是因为旅游综合症的缘故早上六点钟就醒来,但也感觉这一觉睡得挺安稳。
早上的哥谭在阳光的照射下成了金色,看上去美丽而又带着一丝羸弱——就像是黑暗终究会被光明扫清一样,一切都变得无比灿烂而纯洁。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片辉煌,宁微盯着手机上的消息,给刘宵月回了一条相隔六个小时的信息。
“哥谭,确实很美。”
或许从未有人用“美而脆弱”之类的词去形容这个城市,但是宁微发自内心地觉得哥谭确实美得脆弱。换好衣服之后短短几分钟,这样的美丽就消失不见。车流行进的声音以及喇叭将这种宁静毁去,但是确实又多了一种别样的生机。就像是和别的城市没什么两样,早上有形色匆忙的上班族,有骂骂咧咧的司机,有堵得让人崩溃的道路,甚至于偶尔还能看到有人在遛狗。
宁微很难想象昨天晚上自己和表哥还有某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帅哥司机在这里上演了一场生死时速,就像是游戏里的自动刷新也像是被画布覆盖了一样,晚上的一切都已经消失,留下的只有种美丽。
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生活在哥谭,为什么会有人不愿意搬出来,明明搬出来能够获得更安全的生活不是么?
耳朵里挂着耳机一路往美术馆的方向走过去,宁微看着街边的小店买了杯咖啡和蛋糕坐下。抛去之前一切的偏见,也不去回想曾经那些“去哥谭干什么?自杀么”的吐槽,宁微不得不承认刘宵月和学姐说得对。
哥谭很美,如果你去了,你会爱上哥谭的。
完全忘记还有个帅哥自己和自己约好了
比如说,新媒体、运营、以及网络方面。
宁微抿了抿嘴给自己的记事本上写下的东西删掉,甚至连app都卸了清理到手机内存和一切有用信息才重新关掉飞行模式把app下回来。她不想再往里猜了,再这么猜下去她总有一种知道了太多的错觉。
把手机塞在枕头旁边充电,宁微面无表情地躺在床上装睡美人,大脑纷纷杂杂地怎么也静不下来。不可否认,她一开始来哥谭绝对还抱着一种中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理——她和陈冠江都在哥谭,两个人联手简直就像是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哪怕对上小丑全身而退也不是没可能。
她果然想的太中二,也太看低哥谭这个城市的危险度。听一场歌剧演员可能是杀手,在自己踏上哥谭的一瞬间就已经被人看在眼里,还没等自己来得及做什么,就遭受了这场更像是警告的追杀。
重新拿起手机想看看小说平静一下,还没点开一章宁微就看到手机顶部扣扣弹出来了一条消息。刘宵月的头像大大咧咧地跳了出来,仿佛在嘲笑她的中二病。
“你是不是在哥谭想中二了?”
“……我没有。”
“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
刘宵月发了个舔雪糕的表情,魔性地让宁微没忍住笑出声:“我真没有。”
“得了吧,你不仅想搞事,还想搞大事。我先和你说啊,我是真觉得这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被沪市法国梧桐飘絮弄得花粉过敏,想抄起斧头把这些树全砍了的刘宵月擤着鼻涕,短短几天就用掉了一包两百抽的面巾纸,觉得梧桐树比小丑可恶多了:“我还拿到了超能力,是他们血亏好么。”
我靠,你怎么不说你还差点参加了阿卡姆一日游旅游项目呢?到底是谁血亏?
“都三四年前的事儿了,你好好在哥谭玩就行,别管那些有的没的。我不是不想弄死哈莉奎茵,而是弄死她脏了我的手。”
“用你那钻心咒弄死她确实是个好主意。”
“如果我是钻心咒你是什么?盔甲咒?行了,在哥谭注意安全,好好睡吧,我等你明天去美术馆给我发《神奈川冲浪里》的圣遗物。”
“虽然在哥谭有经历过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是阿宁,哥谭很美。”
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宁微没忍住轻笑一声,慢吞吞地回了个好之后发了晚安。
这次闭上眼睛她觉得安心多了,虽然还是因为旅游综合症的缘故早上六点钟就醒来,但也感觉这一觉睡得挺安稳。
早上的哥谭在阳光的照射下成了金色,看上去美丽而又带着一丝羸弱——就像是黑暗终究会被光明扫清一样,一切都变得无比灿烂而纯洁。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片辉煌,宁微盯着手机上的消息,给刘宵月回了一条相隔六个小时的信息。
“哥谭,确实很美。”
或许从未有人用“美而脆弱”之类的词去形容这个城市,但是宁微发自内心地觉得哥谭确实美得脆弱。换好衣服之后短短几分钟,这样的美丽就消失不见。车流行进的声音以及喇叭将这种宁静毁去,但是确实又多了一种别样的生机。就像是和别的城市没什么两样,早上有形色匆忙的上班族,有骂骂咧咧的司机,有堵得让人崩溃的道路,甚至于偶尔还能看到有人在遛狗。
宁微很难想象昨天晚上自己和表哥还有某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帅哥司机在这里上演了一场生死时速,就像是游戏里的自动刷新也像是被画布覆盖了一样,晚上的一切都已经消失,留下的只有种美丽。
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生活在哥谭,为什么会有人不愿意搬出来,明明搬出来能够获得更安全的生活不是么?
耳朵里挂着耳机一路往美术馆的方向走过去,宁微看着街边的小店买了杯咖啡和蛋糕坐下。抛去之前一切的偏见,也不去回想曾经那些“去哥谭干什么?自杀么”的吐槽,宁微不得不承认刘宵月和学姐说得对。
哥谭很美,如果你去了,你会爱上哥谭的。
完全忘记还有个帅哥自己和自己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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