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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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因为在那里,他最为疼爱的女儿死了。

    曹县令一直非常自责,是他没有保护好女儿,否则也不会

    事情要追溯到许多许多年前,曹县令救了一伙难民,将他们安置下来,还帮助他们盖房子,难民都非常感谢曹县令。

    这些难民之中有个小伙子,年轻,肯吃苦,而且长相也颇为端正。曹县令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虽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所以曹县令就去问那小伙子,愿意不愿到衙门里来当差,也好多赚一些钱,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小伙子非常乐意,千恩万谢的进了衙门当衙役,每日里都比别人勤劳许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小伙子在衙门干活,一来二去,莫名就和曹县令的女儿熟络了起来,然后渐生爱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县令的女儿也喜欢这样勤劳朴素的男子,并不会嫌弃他没有身份。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毕竟曹县令也没想着给女儿找什么大门大户的夫君,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好。

    但是后来

    县里来了一户富商,决定定居在这地方,而富商少爷认识那小伙子。

    小伙子从外乡而来,和富商以前认识。原来小伙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个家丁,但是因着富商过于刻薄刁钻,所以小伙子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干脆偷了富商家里一些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那之后小伙子养伤几个月,然后他第二次逃跑了

    这一次他成功了,离开了富商家里,躲得远远的,然后遇到了大善人曹县令,还在衙门里有了一份工作,还多了一个心上人。

    一切本来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现了,富商找到小伙子,要将小伙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贼,一个贼居然做了衙役,说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胁小伙子,还让他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小伙子还不上钱,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很害怕。

    这个时候,富商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补救的办法。

    富商看上了曹县令的女儿,觉得曹小姐着实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欢他,直接拒绝了他。

    富商很生气,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小伙子将曹小姐约出来,然后来一个生米煮成熟饭,如此曹小姐就算不答应,也必须要答应。

    厉无争一脸不敢置信,听着黎洛讲的故事,说:那那男的不会同意了罢?

    小伙子明明应该是喜欢曹小姐的,厉无争不敢相信,他会同意这样的事情。

    可事实是残酷的,黎洛点了点头。

    小伙子为了自己,竟然同意了,将曹小姐假意约了出去

    谢长缨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黎洛说:富商要强行侮辱曹小姐,曹小姐抵死不从,最后干脆跳崖了。

    曹小姐死了

    直接从山崖上跳了下去,曹县令听说这事情之后,疯了一般的去山崖下面找,然而找到的只是残破不全的尸体。

    从那么高的山崖跳下来,难免身首异处,尸体本就不会很完整。曹县令找到女儿的时候,已经是几日之后,山里野兽颇多,曹小姐的尸体被啃咬的乱七八糟。

    厉无争已经听不下去了,在原地踱了两步。

    曹小姐死后不久,富商被问罪,那小伙子莫名也死了,具体怎么死的,旁人都说不清楚。

    再后来,曹县令离开了伤心地,来到于桥赴任。

    黎洛道:这么多年,曹县令恐怕是还没有放下罢。

    这样的过往,恐怕一辈子也放不下去了

    谢长缨淡淡的道:所以他恨所有身上带有刺字的人。

    黎洛点了点头。

    虽然富商可恨,但是那小伙子同样可恨。曹县令应该一直都在自责,自己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要留下他,为什么要让他当衙役,为什么要让他认识自己的女儿

    为什么!

    那个人是犯人!他明明有前科!

    是自己一时心软

    一时心软害了女儿。

    曹县令无时无刻都这么想着,想了多少个日月,多少个年岁。

    黎洛说:这本就是他心底里的一根刺,结果谁想到就这么巧呢。

    于桥突然地震,情况非常不妙,所以陛下调拨了一些苦力来帮忙重建,这些苦力几乎全部都是身上带有刺字的犯人

    曹县令好像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噩梦开始的时间

    厉无争已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道:天意弄人。

    谢长缨淡定的道:所以,现在怎么办?

    黎洛说:还没什么办法。曹知水应该早就知道凶手是谁,但是他不会揭发的,他更愿意给曹县令顶罪。这么多人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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