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神明被掳,养成霍氏(2/6)
他处理掉了。
奴隶主出了十个铜币买下了奥诺,把他分为了最下等的那一类奴隶,和几十个和他一样低质的奴隶关在一处铁笼里,挂上价格牌售卖。
奥诺年岁小,生活无法自理,又长相丑陋,身上弥漫一股臭味,起初根本无人问津,但是奴隶主渐渐也发现了他的过人之处,哪怕一直没人喂他东西吃,他也饿不死,顶多是饿到哇哇哭,从此他也不再让人多花粮食和精力去喂他了。
直到奥诺自己会爬,会走后,他就学周围其他奴隶那样,如野兽一般地争食管事每日定时扔来的发硬发霉的面包,狼吞虎咽地塞到自己的嘴巴里。
婴儿时期饿得多了,他对食物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执拗,他害怕饿肚子的感觉。
可是,奴隶主拿他“饿不死”这点作为卖点,在他一岁的时候,终于把他卖了出去,买他的是一个钱多人闲的公子哥。
他嫌弃他的容貌和体味,又对奴隶主描述的特质感到好奇,把他当成宠物一样地拿项圈拴住了脖子,关在了一处废弃马厩里,不让下人给他送一点食物。
公子哥几天后,来看他真的没饿死,惊讶了那一会儿,就把他彻底抛之脑后,遗忘了他。
而他每天饥肠辘辘,恨不得连墙皮和稻草都给塞进肚子,他想要去找食物吃,可脖上的铁链让他根本离不开这处马厩。有几个好事的奴仆孩童发现了他的存在,时常会来欺辱他逗趣。
他不管什么谩骂,什么羞辱,什么挨打,他只知道自己很饿,为了一点发馊,混合泥土的食物,他很期盼他们的到来。
他们都说他就是头野兽,一只畜生,脑子有问题的傻子。
也是他们在玩耍戏弄他时,教会了他说话。他平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狗,我在地上舔东西吃。”
他就这样在马厩中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当那位公子哥某天忽然想起奇货可居的他,跑到马厩来看,惊讶地发现他居然还在,而且他不知怎的养成了野兽的习性,不会用脚走路,不会用手抓握东西,习惯了四肢爬行,吃东西也是低下头直接用嘴去吃。
公子哥想起奴隶主介绍说,这孩童有妖兽血脉,就自发地认为他这大概是骨子里的天性。
又看这家伙的四肢伤痕累累,脖子被项圈磨出了血痕,他就觉得这家伙或许有时候会凶性大发,于是转手就把奥诺又送回了奴隶市场。
后来的四年时间,从两岁到六岁,奥诺兜兜转转,又经历了好多个买主。没有例外的,没有人善待过他,也没有人给他吃饱饭。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丑陋的他唯一的可取之处就只有“饿不死”,以及拥有野兽的特质了。
他并没有被纠正过要直立行走,要用手拿东西,所有人都觉得爬行是他天生的习性,他受周围人影响,也觉得自己就该如此,终日浑浑噩噩,就像是个真正的混在人群中的兽。
他待得最久的是个马戏团,在那里他从四岁半待到了六岁。披上兽皮的他每天都经历残酷的训练,稍有松懈,驯兽师的鞭子就抽打到他身上了。
若是在表演中出现了什么细微失误,结束后他都要遭受严酷的惩罚,挨一顿暴打,被罚三四天接触不到一点饭食。
在这样的凌虐中,某一天,他的生活猝不及防地迎来了转机。
一个长得非常英俊帅气的贵族先生找到了马戏团的团长,说想要买下他们的半兽野狼阿隆。
从记事起以来,第一次有人愿意温柔地抚摸他的头颅,把肮脏的他抱在怀里,并给他吃琳琅满目的美食。
见到霍昭懿的第一面起,奥诺的心就深深地被他俘获了。
在疯狂地将食物塞进自己嘴里,吞吃下肚的时候,奥诺不禁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从小从未有人正经地和他说过几句话,导致他的认知和心智与同龄孩子相比,都有很大的差异。
霍昭懿对他说,发现他是罕见的月性,准备让他成年后做自己的性奴。这些话,奥诺当时通通没听懂,他只大致懵懂地明白了一点——这位先生真的一点都不嫌他,打算一直养他!
他激动惶恐,却又害怕是自己理解有误,他不会说什么话,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他下了椅子,爬跪在地上,小心地伸舌头去舔霍昭懿的手背。
他从未这样对过其他人,此举是他想要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效忠,这是他的第一个主人,也是唯一一个。
他原以为主人会嫌他脏,打他骂他,这些他都习惯了,谁知道那只手掌落到他的脑袋上是轻柔的抚摸,醇厚磁性的声音流入他的耳中,语气是温和无奈的叹息,“看来,还是得找人多教教你。”
霍昭懿活了两百多年,动用秘法陆续孕育了有二十七个“孩子”,只有其中天赋最顶尖的五人登入了族谱,列为他名下的嫡系儿子。
负责照看教导奥诺的是他“被淘汰”的儿子之一,霍迩斯。名字为谐音,他排行第二十。
区别于外界常用的“孕子树”,这些全部由他用精血孕育而成的孩子,就像是他这棵参天大树
奴隶主出了十个铜币买下了奥诺,把他分为了最下等的那一类奴隶,和几十个和他一样低质的奴隶关在一处铁笼里,挂上价格牌售卖。
奥诺年岁小,生活无法自理,又长相丑陋,身上弥漫一股臭味,起初根本无人问津,但是奴隶主渐渐也发现了他的过人之处,哪怕一直没人喂他东西吃,他也饿不死,顶多是饿到哇哇哭,从此他也不再让人多花粮食和精力去喂他了。
直到奥诺自己会爬,会走后,他就学周围其他奴隶那样,如野兽一般地争食管事每日定时扔来的发硬发霉的面包,狼吞虎咽地塞到自己的嘴巴里。
婴儿时期饿得多了,他对食物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执拗,他害怕饿肚子的感觉。
可是,奴隶主拿他“饿不死”这点作为卖点,在他一岁的时候,终于把他卖了出去,买他的是一个钱多人闲的公子哥。
他嫌弃他的容貌和体味,又对奴隶主描述的特质感到好奇,把他当成宠物一样地拿项圈拴住了脖子,关在了一处废弃马厩里,不让下人给他送一点食物。
公子哥几天后,来看他真的没饿死,惊讶了那一会儿,就把他彻底抛之脑后,遗忘了他。
而他每天饥肠辘辘,恨不得连墙皮和稻草都给塞进肚子,他想要去找食物吃,可脖上的铁链让他根本离不开这处马厩。有几个好事的奴仆孩童发现了他的存在,时常会来欺辱他逗趣。
他不管什么谩骂,什么羞辱,什么挨打,他只知道自己很饿,为了一点发馊,混合泥土的食物,他很期盼他们的到来。
他们都说他就是头野兽,一只畜生,脑子有问题的傻子。
也是他们在玩耍戏弄他时,教会了他说话。他平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狗,我在地上舔东西吃。”
他就这样在马厩中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当那位公子哥某天忽然想起奇货可居的他,跑到马厩来看,惊讶地发现他居然还在,而且他不知怎的养成了野兽的习性,不会用脚走路,不会用手抓握东西,习惯了四肢爬行,吃东西也是低下头直接用嘴去吃。
公子哥想起奴隶主介绍说,这孩童有妖兽血脉,就自发地认为他这大概是骨子里的天性。
又看这家伙的四肢伤痕累累,脖子被项圈磨出了血痕,他就觉得这家伙或许有时候会凶性大发,于是转手就把奥诺又送回了奴隶市场。
后来的四年时间,从两岁到六岁,奥诺兜兜转转,又经历了好多个买主。没有例外的,没有人善待过他,也没有人给他吃饱饭。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丑陋的他唯一的可取之处就只有“饿不死”,以及拥有野兽的特质了。
他并没有被纠正过要直立行走,要用手拿东西,所有人都觉得爬行是他天生的习性,他受周围人影响,也觉得自己就该如此,终日浑浑噩噩,就像是个真正的混在人群中的兽。
他待得最久的是个马戏团,在那里他从四岁半待到了六岁。披上兽皮的他每天都经历残酷的训练,稍有松懈,驯兽师的鞭子就抽打到他身上了。
若是在表演中出现了什么细微失误,结束后他都要遭受严酷的惩罚,挨一顿暴打,被罚三四天接触不到一点饭食。
在这样的凌虐中,某一天,他的生活猝不及防地迎来了转机。
一个长得非常英俊帅气的贵族先生找到了马戏团的团长,说想要买下他们的半兽野狼阿隆。
从记事起以来,第一次有人愿意温柔地抚摸他的头颅,把肮脏的他抱在怀里,并给他吃琳琅满目的美食。
见到霍昭懿的第一面起,奥诺的心就深深地被他俘获了。
在疯狂地将食物塞进自己嘴里,吞吃下肚的时候,奥诺不禁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从小从未有人正经地和他说过几句话,导致他的认知和心智与同龄孩子相比,都有很大的差异。
霍昭懿对他说,发现他是罕见的月性,准备让他成年后做自己的性奴。这些话,奥诺当时通通没听懂,他只大致懵懂地明白了一点——这位先生真的一点都不嫌他,打算一直养他!
他激动惶恐,却又害怕是自己理解有误,他不会说什么话,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他下了椅子,爬跪在地上,小心地伸舌头去舔霍昭懿的手背。
他从未这样对过其他人,此举是他想要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效忠,这是他的第一个主人,也是唯一一个。
他原以为主人会嫌他脏,打他骂他,这些他都习惯了,谁知道那只手掌落到他的脑袋上是轻柔的抚摸,醇厚磁性的声音流入他的耳中,语气是温和无奈的叹息,“看来,还是得找人多教教你。”
霍昭懿活了两百多年,动用秘法陆续孕育了有二十七个“孩子”,只有其中天赋最顶尖的五人登入了族谱,列为他名下的嫡系儿子。
负责照看教导奥诺的是他“被淘汰”的儿子之一,霍迩斯。名字为谐音,他排行第二十。
区别于外界常用的“孕子树”,这些全部由他用精血孕育而成的孩子,就像是他这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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