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璧》作者:九月流火 第95节(3/4)
言又止,最后道:“明娘子,现在路上不安全,你一个女子这么晚在外面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明华裳摆手,“我带了丫鬟侍卫,我自己回去就好。”
程大郎摇头,对此很执着:“我最后悔的事,就是那日让思月一个人走。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明华裳想到程思月,霎间失言。她没有再解决程大郎的好意,等到了镇国公府,程大郎目送明华裳进门,正要转身,被明华裳叫住。
明华裳提着裙子跑出来,认真望着程大郎的眼睛,说:“大郎君,那天的事不怪你。即便你送她回去,等下次,下下次,只要凶手还在,她总会找到机会跑出去。这不怪你,也不怪思月,该为此负疚的,应当是凶手。”
程大郎眼中似有动容,他惊撼地望着明华裳,嘴唇动了动,最后拱手道:“多谢。”
明华裳敛衽回礼:“节哀。”
程大郎第二次和明华裳道别,这回他的语气真诚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纯粹是教养和礼节使然:“明二娘子,你快回去吧。我知道这段时间为了思月的事,你的兄长奔走不少,多谢你们了。”
明华裳摇头笑笑,说:“这是我们应做的。那我先回去了,大郎君慢走。”
明华裳转身回府,这回她没有再回头。明华裳的身影消失后,程大郎在镇国公府门前站了许久,才上马离开。
招财默默跟在明华裳身后,等周围没有其他人后,招财凑近道:“娘子,成国公府大郎君是不是也没定亲呀?”
明华裳简直都服了,没好气瞪了她一眼:“你脑子里还有没有其他事了?不带你了,你自己回去吧,我去二兄院里等他。”
招财同样不服气地哼了声,见明华裳还真扭头就走,喊道:“娘子,那么多栗子,你吃得完吗?”
“吃得完,就不给你分。”
“小心腹里积气!”
清辉院里的小厮看到明华裳来,已经非常平静了。他们熟练地往屋里搬炭火、燃熏香、烧热茶。他们时常怀疑,住在这个院里的人其实是二娘子,二郎君才是客人。
明华裳坐在屋里,兴冲冲等明华章回来,好将今日的巨大进展告诉他。
她终于知道黄采薇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眼高于顶、张扬骄傲的祭酒小姐,为什么要频繁去普渡寺了。包括程思月一个温柔听话的乖乖女,为什么要冒着被长辈责罚的危险独自跑到国子监,五年前那个尝遍人情冷暖的女乞丐为什么会跟着人走,此刻都有了答案。
因为程思月根本不是去国子监见兄长,而是去见心上人!程思月经常去国子监,连兄长的舍友都认得她,那她认识兄长的老师,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她中途下车,拒绝回府,甚至特意换了身衣服,生怕家里人发现,都是为了私会情人。
黄采薇那么跳脱的人突然迷上普渡寺,并不是对佛法感兴趣,而是为了去见借住在那里的人。
那个人教养良好,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甚至有着不俗的文学和音乐造诣,但心理却很不健康。他童年家庭环境很糟糕,父亲有暴力倾向,这个暴力不一定指身体暴力,也可能是情感暴力、语言暴力,和他关系甚好的女性亲属一定给过他重大打击,导致他不喜欢成熟女子,只喜欢十四岁到十六岁、长相幼态、性情温顺的女孩。因为这个毛病,他抗拒成婚,常年独来独往。
他笃信佛教,坚信只要将骨头做成骨笛,就可让死者离苦得乐,往生极乐。因此他会挖下受害人的胫骨,因为这段骨头最修长,最适合做乐器,杀程思月时他没有条件,只能退而求其次,取了她的指骨。
程思月的手指长得极好看,中指更是细长匀称,哪怕不能做骨笛,也能做骨哨。
四年前,他的人生发生了重大改变,可能是他获得了掌控权、话语权,也可能是他得到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很受人尊崇。这些改变极大缓解了他的心理压力,所以他不用
“不用。”明华裳摆手,“我带了丫鬟侍卫,我自己回去就好。”
程大郎摇头,对此很执着:“我最后悔的事,就是那日让思月一个人走。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明华裳想到程思月,霎间失言。她没有再解决程大郎的好意,等到了镇国公府,程大郎目送明华裳进门,正要转身,被明华裳叫住。
明华裳提着裙子跑出来,认真望着程大郎的眼睛,说:“大郎君,那天的事不怪你。即便你送她回去,等下次,下下次,只要凶手还在,她总会找到机会跑出去。这不怪你,也不怪思月,该为此负疚的,应当是凶手。”
程大郎眼中似有动容,他惊撼地望着明华裳,嘴唇动了动,最后拱手道:“多谢。”
明华裳敛衽回礼:“节哀。”
程大郎第二次和明华裳道别,这回他的语气真诚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纯粹是教养和礼节使然:“明二娘子,你快回去吧。我知道这段时间为了思月的事,你的兄长奔走不少,多谢你们了。”
明华裳摇头笑笑,说:“这是我们应做的。那我先回去了,大郎君慢走。”
明华裳转身回府,这回她没有再回头。明华裳的身影消失后,程大郎在镇国公府门前站了许久,才上马离开。
招财默默跟在明华裳身后,等周围没有其他人后,招财凑近道:“娘子,成国公府大郎君是不是也没定亲呀?”
明华裳简直都服了,没好气瞪了她一眼:“你脑子里还有没有其他事了?不带你了,你自己回去吧,我去二兄院里等他。”
招财同样不服气地哼了声,见明华裳还真扭头就走,喊道:“娘子,那么多栗子,你吃得完吗?”
“吃得完,就不给你分。”
“小心腹里积气!”
清辉院里的小厮看到明华裳来,已经非常平静了。他们熟练地往屋里搬炭火、燃熏香、烧热茶。他们时常怀疑,住在这个院里的人其实是二娘子,二郎君才是客人。
明华裳坐在屋里,兴冲冲等明华章回来,好将今日的巨大进展告诉他。
她终于知道黄采薇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眼高于顶、张扬骄傲的祭酒小姐,为什么要频繁去普渡寺了。包括程思月一个温柔听话的乖乖女,为什么要冒着被长辈责罚的危险独自跑到国子监,五年前那个尝遍人情冷暖的女乞丐为什么会跟着人走,此刻都有了答案。
因为程思月根本不是去国子监见兄长,而是去见心上人!程思月经常去国子监,连兄长的舍友都认得她,那她认识兄长的老师,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她中途下车,拒绝回府,甚至特意换了身衣服,生怕家里人发现,都是为了私会情人。
黄采薇那么跳脱的人突然迷上普渡寺,并不是对佛法感兴趣,而是为了去见借住在那里的人。
那个人教养良好,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甚至有着不俗的文学和音乐造诣,但心理却很不健康。他童年家庭环境很糟糕,父亲有暴力倾向,这个暴力不一定指身体暴力,也可能是情感暴力、语言暴力,和他关系甚好的女性亲属一定给过他重大打击,导致他不喜欢成熟女子,只喜欢十四岁到十六岁、长相幼态、性情温顺的女孩。因为这个毛病,他抗拒成婚,常年独来独往。
他笃信佛教,坚信只要将骨头做成骨笛,就可让死者离苦得乐,往生极乐。因此他会挖下受害人的胫骨,因为这段骨头最修长,最适合做乐器,杀程思月时他没有条件,只能退而求其次,取了她的指骨。
程思月的手指长得极好看,中指更是细长匀称,哪怕不能做骨笛,也能做骨哨。
四年前,他的人生发生了重大改变,可能是他获得了掌控权、话语权,也可能是他得到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很受人尊崇。这些改变极大缓解了他的心理压力,所以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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