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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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晚在灯下,毓华和常欢大眼瞪小眼熬鹰似地熬了两个时辰。

      毓华发现常欢是真记不住。

      “姊姊,这些外国字母像八爪鱼一样,从左眼爬进去,又从右眼爬出来,脑子里就成了一片汪洋,啥都装不了。”

      毓华一算日子,洗礼仪式没几天了,再说老徐连常欢的西洋裙都订好了,这会儿打退堂鼓,老徐八成不会答应。

      “姊姊放心,我今晚无论如何会想办法吃掉这些八爪鱼,不给你丢脸。不过说到吃的嘛……”

      常欢的肚子突然叫了,她露出一丝馋色,表示想吃番茄炒蛋。

      毓华想到前两天常欢在床上痛得起不了身的样子,不由得又后悔自己今晚过于折磨她,脸上露出一丝愧疚:“今天就到这里吧,我这就吩咐人给你做。”

      “嗯,谢谢姊姊。我再看会儿书。”常欢在桌前正襟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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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自从复学以来越来越用功,据仆佣说晚上小姐房内的熄灯时间一晚比一晚迟。

      毓华倍感欣慰的同时不禁又为她的健康担忧,这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晚上不好好睡怕是长不高。

      原来当娘竟是这番心情。

      毓华叹了口气,在锅内翻炒着西红柿。

      秋娟和一干仆佣已经睡了。

      她竟不知道今晚自己在常欢房内呆了这么久,难怪这孩子嚷着要吃夜宵。

      也不好意思再把秋娟等人叫起来。话说自打来了西北,秋娟就隐隐有了管家婆的姿态,不再像从前老徐宅和常德宿舍时那般只围着自己打转。

      每日屋里屋外的忙活,从清洁,起居,饮食到园艺等似乎每一样都要亲手操持,亲口过问。

      有时自己想栽个花啥的,反倒让秋娟一把接过去,“小姐快歇着,这种粗重体力活还是我来合适。”

      毓华知秋娟是好意,看她也乐在其中,心中虽有些微不快,但也不和她争辩。

      这会儿想着她劳累了一日,如果半夜硬是把她叫起来,虽然秋娟事必躬亲,但少不了要听她噜苏两句。

      秋娟虽然服侍常欢勤勉,但不知为何总对这孩子有细微的嗔怪之意,私下还曾跟自己说,常欢是匹小野马,难驯得很。

      “小姐捡了她,当心哪天反被她咬了手。”

      当真如此吗?毓华一面吵着菜,一面思绪漫无目的地游走。

      “好香!”有人突然在她身后大声赞美,反把她吓了一大跳。

      毓华转过头去,常欢不知何时已在厨房里了。

      “你下来做什么?”

      “来看看你呀。姊姊,没吓着你吧?”常欢笑吟吟地说,趁毓华没注意,蓦地伸爪往锅里一捞,捞出了一大块沾着番茄瓤的炒蛋,立刻塞到嘴里。

      毓华气得扬起锅勺,作势要揍她:“死野猫,不洗手就敢下爪!”

      “人家饿了嘛。”常欢灵巧地躲开,缩到了厨房桌子后面,一屁股坐下,双手托腮瞧着毓华,眼睛放出委屈巴拉的神色,而嘴巴却只顾大口嚼咽着。

      “嗯,好好吃,真香。姊姊好手艺。”

      常欢含糊不清地说着,眼中冒着纯属一个吃货的炽火。

      毓华消了气,边炒边说:“真好吃?”

      “在这种原则问题上,我绝不会撒谎。”常欢眨巴着眼。

      “哦,看来上学在你眼里不算原则问题。我猜你日后还要继续使诈逃课,是不是?”

      “姊姊——”常欢拖长了尾音,“不要老转移话题嘛。现在不是在聊你做菜的手艺,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是了姊姊,你不明明是书香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这么会做菜呀?”

      毓华听到这里,心里不觉浮起一个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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