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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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手嵌在泥地里,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被京胡的碎片深深刺入骨血。

      “你干什么啊!没了戏日子还能继续,可少了你,我可怎么活!”

      王霞大吼了一声,就冲向那堆戏衣,毅然决然地点燃一把火。

      “这些东西不是我的!是老班主藏进床板里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啊!”王霞眼睛死死盯着沈聪,嘴里却冷静地扯谎,“新时代了,谁还会唱这种靡靡之音?”

      说着她把戏衣和琴谱一起扔进火里,弃如敝履。

      沈聪要拦,被她一巴掌挡回地下。

      “总得活一个吧!”她神色狠厉。

      她一边大笑着,一边望着惊诧的年轻人们。火光映红了她的半边脸。眼里波光粼粼,嘴里喃喃着谁也听不到的话。

      “收余恨,免娇嗔。”

      越来越多的杂物加入这场狂欢,在愈来愈烈的火苗中发出劈里啪啦的响声。

      “且自新,改性情。”

      沈聪绝望地看着烈火,匍匐着,用受伤的手朝里捞戏衣,一阵浓烟呛得他猛咳。

      “休恋逝水,早悟兰因。”

      年轻人们一把拖回了沈聪,不知谁的胶鞋朝他心窝用力踹了一脚。

      真狠啊。

      火苗窜上之间,被琴骨刺穿的手指在高温下血肉模糊。壮士断腕的王霞,挣扎着跪在泥地里。抱住了沈聪。

      后来,火里烤过的断指没能救回来,被浓烟和殴打伤到的心肺也留下了长久的后遗症。

      王霞还是被带走了。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两年里,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只是平反后,再见沈聪的王霞,眼窝深陷、瘦骨嶙峋。

      最让沈聪心疼的是,这只云雀,如今一张口,竟是难听的哑嗓。

      她永远永远,与那个时代告别了。

      当然,这些事情,沈拙清都没能在沈聪的日记里看到。

      相反,在此后很长一段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日子里,日记只停留在他们闲庭分食、柴米稻香。

      沈拙清始终记得日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

      “她艺名玉千叶,是金陵城最美的牡丹劫。”

      -

      李方潜的手紧紧攥着被子,良久不知如何开口。

      浩劫之所以称之为浩劫,多半是因为过于轰轰烈烈就燃尽了,连记忆都不能给后人留下。

      n市栉风沐雨了千年,这里有这么多忠肝义胆,太多人在浩劫中宁折不弯,一身硬骨头带伤带刺,直到跖骨碎在火中,拿鲜血献祭后来人,留下个无名碑、衣冠冢。

      但是,李方潜怎么也没法对王霞苛责一句“委屈求全”。

      他甚至觉得,一定是更坚硬的心脏和更强大的自尊,才能将光辉岁月付之一炬,又拖出被踩在泥里的尊严、带着重病的丈夫一起逃出生天。

      甚至还让沈拙清成长为现在这一副坦荡热烈的样子。

      “沈拙清——”

      李方潜突然伸手敲了敲床板,语气里是温柔和鼓励,“你要好好的。”

      别为玉碎。

      沈拙清听着这声音,突然狡黠一笑,眼睛里露出孩子恶作剧前特有的光芒。翻身坐起,头往下铺探了又探。

      只见李方潜缩在厚厚的绿军被里,只留了个脑袋在外面,眉头微微蹙起,眼睫一跳一跳的。

      沈拙清使坏地把凉透的手塞进李方潜的脖颈,然后腰部一个用力立马躺回上铺。

      “沈拙清!”李方潜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正酝酿着情绪,瞬间被冻得一个激灵,又气又笑,抬手拍了几下沈拙清的床板。

      “师兄晚安!”始作俑者感受到身下的震颤,扑哧一笑,盖好被子心满意足地躺下了。

      “明天陪师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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