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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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啊,他得没错。

      我曾愤怒于仇郁清成为模特,在公众面前肆无忌惮地展露自己身体的情状。

      但我自己又是如何呢?

      他是为了报复、为了建立自己的事业才做出了那样的选择;而我,我则仅仅只是为了金钱便将便将身体展示给一个“陌生人”看了。

      孰优孰劣,高下立判。

      我才是真正的自甘堕落,因为我明白,在那个时期无论是谁给我那笔钱要我去做什么,我都是不会拒绝的。

      更何况对此我仅仅只是懊恼,但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该觉得自己幸运吗?毕竟站在摄像头另一侧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喜欢的仇郁清。

      有了这些照片,这件事情已经可以说是确信无疑了。

      我听见自己苍凉地笑出声来,或许是因为那柄久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一刻无声间消弭了,又或许仅仅只是自嘲于自己注定被愚弄的命运罢了。

      时间是对得上的,如果从我第一次跟他发私信的时他便筹划着开始回国,那么想办法找到我,诱使我去接取这样一个工作,按照时间顺序,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真是好玩啊,十月三十日的时候,我还在私信里跟他诉说了找到工作的“喜讯”呢。

      就好像一条愚钝的小鱼咬了钩,还跑到垂钓者的面前耀武扬威似的。

      或许在仇郁清的眼里,我就像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小丑。

      仇郁清说:“于我而言,那天意义重大,我也是因为那句话,才下定决心……”

      起初我还不明白他这番话的意思,现在,终于有答案了。

      他正是因为我在五月三十日说出的那些话,才下定决心回国的……吧。

      并且……如果从那时候开始算起的话,跟踪狂的出现也就终于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了。

      大学时期,我的反应是足够迟钝的,任何来自于身后的动静都会被草木皆兵的我认定为讨债者的胁迫,他们出现或不出现,在我眼中也仅仅只是幻觉与现实的差别罢了。

      擅自将讨债者与仇郁清的在身后的动向混为一谈,或许的确是我的过错,也正是因此,在还完所有欠款之前,对于“跟踪狂”的存在,我本人都是稀里糊涂的,直到还完全部的欠款,直到同y先生的合约宣告结束,“跟踪狂”才稍稍被我察觉,我才开始迟钝而又可笑地,感觉到害怕了。

      或许刚开始仇郁清是没打算以“那个人”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的,他第一次发动袭击,是在我与顾鑫在一起的时候。

      仇郁清讨厌顾鑫,他憎恶着他,也恨铁不成钢于在顾鑫身边的我。

      于是在那个夜晚,胸中的火焰点燃了他的行动,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当顾鑫离开,当“他”发现我居然无法违抗他的动作分毫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在黑夜的巷口、在幽秘的小树林、在回到寝室的路上,在……在很多很多地方。

      就像药,就像瘾,它愈演愈烈,像是要同时将我与仇郁清焚毁了。

      游荡在大学的校园中,我的意识因此变得恍惚,癔症也愈发地严重,偶尔我会分不清虚假与现实,到最后我甚至不愿承认“那个人”曾经在我生命中出现过。

      真是可笑啊,我本以为仇郁清的幻影是我最近才得上的病症,未曾想竟然是很久以前落下的病根,不久前才彻头彻尾地复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抱着那些照片,我无声地狂笑着,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要张开嘴,将它们吞吃入腹中。

      毁尸灭迹,再也不要出现了,起码这样就不会打破我与仇郁清在这段时间以来小心翼翼维护的,表面上的和谐。

      起码这样……我也就不必承认,原来曾经的我还真就是个烂人、病人一个。

      为什么?

      所以这又是为什么?

      仇郁清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到底在想些什么?隐瞒仿佛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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