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560节(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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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在盐销区范围内的运输和销售,官府不会阻拦,甚至还会分润溢出的盐价。

      可即便如此,百姓能承担的盐价,总是有个限度的。

      如果这个实际售价,减去盐商的成本和运费,最后得出的利润不让商人满意,那肯定就没有两淮的商人去那里卖盐。

      换谁是商人,谁都这么选。

      问题就出在,离湖广和江西更近的广东,由于濒海所以盛产海盐,但老朱却规定“广东之盐,例不出境”,这就造成了湖广和江西吃不到、吃不起淮盐,而与他们在地理上接壤的广东却呈现出盐多的卖不出去的情况。

      由于运货和销售都不方便且无利可图,淮盐很少能到达湖广和江西,粤盐却出现大量积压,这就使得在官府规定的盐销区范围内,出现了新的私盐市场需求。

      “所以淮粤之争,其实是势力范围的争夺?”

      吴传甲重重颔首。

      说穿了,这就是淮盐行销区与广盐行销区的两个既得利益集团,包括了商人、地方官府、豪强,他们围绕赣南、湘南的售盐权而展开的利益纷争,这也是僵化死板的盐法制度,面临明朝经济恢复的大环境,逐渐开始无能为力的表现。

      来自官盐的淮盐出现滞销,既有商人路途遥远无利可图的因素,也有淮盐的官盐干不过粤盐的私盐的因素,不管如何,湖广、江西等对应区域摊派的盐税难以收取,造成越来越多淮盐壅滞于盐场。

      “粤商主要是做什么的?”姜星火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食盐,渔业,海贸走私。”

      姜星火心里清楚,老朱的海禁政策,对于靠海吃饭的南方,从来就没真正起效过,朝廷虽然每隔几年就强调一遍,但作用还是有限的。

      在古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真不是一句玩笑话,你不让沿海的百姓煮盐、捕鱼、海贸,那不是逼着他们造反吗?

      捕鱼倒还好说,明朝没有清朝那么变态,是压根不管的;而煮盐,尤其是煮私盐,在明朝的统治中心也就是南直隶一代,以其为圆心进行辐射,到两淮、福建,管的较为严格,而粤地百姓宗族化抱团严重,官府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管理,所以粤地的私盐比较泛滥,常常是整村整村地从事私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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