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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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文人最好名。

      别的都好说,唯独“短篇大王”这种事情上,他们是决计不愿弱对方一筹的。

      很快。

      部落这边也官宣了!

      “本月中旬部落文学正式开展【短篇之王】活动,请网友们认真投票,本届短篇之王是谁由您决定!”

      是的!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小说,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小说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于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于契诃夫。

      比如《最后一片叶子》之于欧亨利等等。

      其中《百万英镑》这一篇,因为蓝星没有英镑,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

      总共七篇!

      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

      七剑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小说数量太少吗,林渊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小说数量确实少了点。

      这次就当是补丁了。

      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

      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

      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小说越不容易写,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

      林渊手速很快。

      有几篇已经完成,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

      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这种噱头的原因。

      喝口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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