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2)
任清崇看了他半晌,重新拿起手机。
对面接起电话的一刹那,金属碰撞的音乐声便噼里啪啦轰了过来:“喂——哥——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啊——”
任清崇皱着眉将手机推了出去:“换个安静的地方,我有话问你。”
“啊?哦——”
任媚也依依不舍得离开了他的黑皮猛男,推门出去的时候顺手在领子开叉到腰间的上半身狠狠摸了把,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了背后的声色犬马。
很快,她脸上的慵懒被诧异取代。
“沈玉?不是,哥,你问我干什么,我虽然有想让他当我嫂子的意思,但你看我像那种违法乱纪的人吗?”
任清崇捏着额角,不想喝上了头的人计较:“你对tg传媒了解多少?”
任媚也:“宝宝公司,靠拉皮条积攒了几个过得去的人脉资源,老总是个富二代败家子,他老爸年轻的时候是假冒伪劣产品发家的,儿子和老子一丘之貉吧。”
“那方面呢?”
任媚也一愣:“哪方面?”
不知道是任清崇的声音太过冷静,冷静得不像一个喝了十几杯威士忌的人;还是恰巧有阵风吹起,吹醒了任媚也的脑子,她的视线恢复清明,身上那股慵懒魅惑的劲儿褪去,就连神色都冰冷起来。
“沈玉被下了药?”
任清崇轻轻“嗯”了一声:“状态有点不对劲,不像是普通的催】情药。”
“哥,你最好请个医生。”任媚也说,“不然你的老婆要没了。”
任清崇:“……”
tg传媒这种体量的公司,还入不了任清崇的眼。但任媚也尚在圈内,对一些暗地里见不得光的事,比任清崇要更清楚。
半小时很快,半小时又很慢,在等待助理来的时间里,任清崇又联系了自己的私人医生。对方听完后也十分严肃:“任总,这事儿不能马虎,你描述的症状有点像黑市里流通的听话水,如果剂量没有控制好,是会出人命的。”
“……”任清崇简直服了,他换了个手拿电话,尽量不让自己咬牙的声音顺着电话线爬过去,“我需要怎么做?”
“扶他起来,不要让他仰面躺着,容易窒息。”
将人从被窝里挖出来的时候,任清崇才发现沈玉身上烫得吓人。三月份的天气,最近还阴雨连绵,沈玉的皮肤却热得仿佛岩浆表面。
他身上那件藏蓝色鱼骨粉笔西装早就被蹂躏得不成样子,半边掉在肩膀上,另一半向后挂在腰间。正装之下,沈玉不仅穿了袖箍,胸口和腰间还松松垮垮地挂着黑色的衬衫夹。原本规规矩矩、礼仪周全的穿搭,也在被送过来的期间,变成一种暧昧的,不可言说的调情之物。
沈玉长得好看,无论喜欢与否,这是所有见过沈玉的人,最能够达成一致的事情。
然而眼前一片如此这般的活色生香,任清崇却像个性冷淡,目不斜视地握住沈玉的手腕,一门心思只想先帮他把绳子解开。
直到一个滚烫的火球自发朝他滚过来。
沈玉是无意识的,他的眼睛甚至并未睁开,眉目蹙成一团解不开的结。他显然十分难受, 难受到不断向任清崇靠近,鼻息滚烫,还无意识地发出微弱的、细小的呻吟。
任清崇正垂眼替他抽出最后一根绳子,结果一转头,就看见沈玉的脑袋凑过来,仿佛在索吻。
这倒没什么,任总即便身有某种隐疾,但身份地位在这,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问题在于,沈玉的东西因为催情药的药效,在无意识的时候,私自萌动而勃发。隔着单薄的西装裤,正杵在任清崇的手腕边,翻转个方向就能一把握住。
任清崇:“……”
这场面他还真没见过。
出道就被誉为天才,目的明确、需求清晰,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没有过窘迫时刻的任总,头一回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可沈玉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机会。
人到底抵不过身体给予的欲望,现
对面接起电话的一刹那,金属碰撞的音乐声便噼里啪啦轰了过来:“喂——哥——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啊——”
任清崇皱着眉将手机推了出去:“换个安静的地方,我有话问你。”
“啊?哦——”
任媚也依依不舍得离开了他的黑皮猛男,推门出去的时候顺手在领子开叉到腰间的上半身狠狠摸了把,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了背后的声色犬马。
很快,她脸上的慵懒被诧异取代。
“沈玉?不是,哥,你问我干什么,我虽然有想让他当我嫂子的意思,但你看我像那种违法乱纪的人吗?”
任清崇捏着额角,不想喝上了头的人计较:“你对tg传媒了解多少?”
任媚也:“宝宝公司,靠拉皮条积攒了几个过得去的人脉资源,老总是个富二代败家子,他老爸年轻的时候是假冒伪劣产品发家的,儿子和老子一丘之貉吧。”
“那方面呢?”
任媚也一愣:“哪方面?”
不知道是任清崇的声音太过冷静,冷静得不像一个喝了十几杯威士忌的人;还是恰巧有阵风吹起,吹醒了任媚也的脑子,她的视线恢复清明,身上那股慵懒魅惑的劲儿褪去,就连神色都冰冷起来。
“沈玉被下了药?”
任清崇轻轻“嗯”了一声:“状态有点不对劲,不像是普通的催】情药。”
“哥,你最好请个医生。”任媚也说,“不然你的老婆要没了。”
任清崇:“……”
tg传媒这种体量的公司,还入不了任清崇的眼。但任媚也尚在圈内,对一些暗地里见不得光的事,比任清崇要更清楚。
半小时很快,半小时又很慢,在等待助理来的时间里,任清崇又联系了自己的私人医生。对方听完后也十分严肃:“任总,这事儿不能马虎,你描述的症状有点像黑市里流通的听话水,如果剂量没有控制好,是会出人命的。”
“……”任清崇简直服了,他换了个手拿电话,尽量不让自己咬牙的声音顺着电话线爬过去,“我需要怎么做?”
“扶他起来,不要让他仰面躺着,容易窒息。”
将人从被窝里挖出来的时候,任清崇才发现沈玉身上烫得吓人。三月份的天气,最近还阴雨连绵,沈玉的皮肤却热得仿佛岩浆表面。
他身上那件藏蓝色鱼骨粉笔西装早就被蹂躏得不成样子,半边掉在肩膀上,另一半向后挂在腰间。正装之下,沈玉不仅穿了袖箍,胸口和腰间还松松垮垮地挂着黑色的衬衫夹。原本规规矩矩、礼仪周全的穿搭,也在被送过来的期间,变成一种暧昧的,不可言说的调情之物。
沈玉长得好看,无论喜欢与否,这是所有见过沈玉的人,最能够达成一致的事情。
然而眼前一片如此这般的活色生香,任清崇却像个性冷淡,目不斜视地握住沈玉的手腕,一门心思只想先帮他把绳子解开。
直到一个滚烫的火球自发朝他滚过来。
沈玉是无意识的,他的眼睛甚至并未睁开,眉目蹙成一团解不开的结。他显然十分难受, 难受到不断向任清崇靠近,鼻息滚烫,还无意识地发出微弱的、细小的呻吟。
任清崇正垂眼替他抽出最后一根绳子,结果一转头,就看见沈玉的脑袋凑过来,仿佛在索吻。
这倒没什么,任总即便身有某种隐疾,但身份地位在这,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问题在于,沈玉的东西因为催情药的药效,在无意识的时候,私自萌动而勃发。隔着单薄的西装裤,正杵在任清崇的手腕边,翻转个方向就能一把握住。
任清崇:“……”
这场面他还真没见过。
出道就被誉为天才,目的明确、需求清晰,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没有过窘迫时刻的任总,头一回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可沈玉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机会。
人到底抵不过身体给予的欲望,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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