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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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玉将奏折拿了起来,随即起身来到凌璋身前,道:“父皇,这份奏折是两个月前的奏折,是刑部侍郎刑值所奏,说有人给他送去一封血书,是有关三年前宁远县灭门一案,写血书的人是原宁远县县令孙志,他在狱中撞墙而死,留下血书状告大理寺少卿郭义,收受贿赂,栽赃陷害。”

    凌璋接过奏折,随口问了一句,“这孙志所犯何事?”

    “罪名是官匪勾结,谋害宁远乡绅高剑一家,家中钱财尽数被劫,高家上下八十七口悉数被杀,甚至连尚在襁褓中的幼儿亦没有放过。”

    凌璋先将奏折看完,又看了夹在奏折中的血书,血书的大意是说孙志是被冤枉的,他并未与山匪勾结,高家被害当晚,他虽去了高家,却在戌时中便离开了,是师爷马钧被收买,而做了伪证,陷害与他。

    见凌璋看完奏折,凌南玉出声说道:“父皇,儿臣猜想应该是送血书的人得知郭义被抓,这才将血书暗中交给刑值,想为孙志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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