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2)
那天的苏情,变了。
她一进来,全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她剪了一头齐肩短发,化了妆,黑色的休闲西装搭配高跟鞋,嫣然成为了一个时尚女性。
她是自信的,美丽的。
仅离开我半个月,她就完成了从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到时尚女性的蜕变。她的衣服不再是廉价的淘宝包邮,而是时尚有质感的品牌服装,连褶子都没有。
“她很好看啊!”赵鸿信低头跟我说了一句,“这套衣服不便宜。”
的确,她比之前更瘦一些了。因此,五官也立体起来。
一场离婚,对于女人来说,竟还是灰姑娘的蜕变之路。真他妈的讽刺。感觉好像我虐待她似的。
“鬼知道哪个男的付钱的。”我手压在被告的桌子上,负气的说了一句。
赵鸿信笑了一下,“法庭之上,讲究证据,这个倒是没查到。”
我揉了一下太阳穴。
前面已经开始宣布法庭纪律,我随意的翻看着前面的资料,脑海中想起初见苏情的样子。
那时候的她才22岁,在学校当美术老师。
见面那天正是冬天,我开车在她宿舍楼下等着,手里捧着一束蓝色妖姬。那天正是另一个朋友生日,花是从朋友女朋友送给他的。见我要去见女孩,就塞到了我车里。
所以,理所当然的。我捧着一束蓝色妖姬站在车边等她。她宿舍楼下,正好有一盏路灯,我就站在灯下。
她从楼上下来,看到我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许久才抬起手,“嗨!”
那时候的苏情瘦瘦的,一头短发,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挎个小小的包。
她青春洋溢,只涂了个口红。我第一感觉是,这样的女人,省钱省事,于是就带她去了朋友的生日宴。
第35章 他不配当爸爸
一路上,苏情都捧着那束花。
坐在车里的时候,苏情的手指一会儿拨弄花瓣,一会儿摆弄叶子,看得出她十分喜欢那束花。
蓝色妖姬实际上是染色的。
她并不知道,于是感慨:“还有这种颜色的花,真好看。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花。”
我常年在女人堆里混,一眼就看出她是个没太见过世面的女人,于是在心里暗自欣喜。男女之间的博弈,主要看得就是谁更单纯。
单纯的必定受制于有经验的。
而我就是有经验的胜利者。
到了吃饭的地方,我向朋友们大方的介绍她是我的女性朋友。
女朋友的前称就是女性朋友。
我朋友都懂,他们意味深长的笑着,我则让苏情别管他们这群疯狗,然后带着她入桌吃饭。
入桌的时候,我替她拖椅子。吃饭的时候,替她烫碗、夹菜。朋友们倒酒的时候,我总是替她挡着。
我做那些的时候,倒不是我多喜欢她。那只是我在女人场里混惯了的本能,我习惯于照顾每一个有可能的女人。
因为那一次的相见,苏情经常会给我发微信。而我每次接到她微信的时候,总是在酒吧,或者在女人的床头。
我给她回复的却是〔真羡慕你,不用加班。〕
后来,她从常给我发微到常给我打电话。
因为到年纪了,我的每一次回答,总是跟着有耐心,敷衍得也算认真。
毕竟,这个世界上可以一夜缠绵的女人多的是,可以结婚的女人寥寥无几。而苏情就是那寥寥无几中的一人。
我妈很珍惜这样的人才,我也不算反感,于是我顺其自然的跟她谈起了恋爱。苏情是个乡下女孩,在小学教书,我忘记她是教什么的。
我只记得她家境清贫,没什么见识,我带她去酒吧的时候,总是瑟缩在后面。我叫她回去,她又会摇头说,“没事”
她一进来,全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她剪了一头齐肩短发,化了妆,黑色的休闲西装搭配高跟鞋,嫣然成为了一个时尚女性。
她是自信的,美丽的。
仅离开我半个月,她就完成了从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到时尚女性的蜕变。她的衣服不再是廉价的淘宝包邮,而是时尚有质感的品牌服装,连褶子都没有。
“她很好看啊!”赵鸿信低头跟我说了一句,“这套衣服不便宜。”
的确,她比之前更瘦一些了。因此,五官也立体起来。
一场离婚,对于女人来说,竟还是灰姑娘的蜕变之路。真他妈的讽刺。感觉好像我虐待她似的。
“鬼知道哪个男的付钱的。”我手压在被告的桌子上,负气的说了一句。
赵鸿信笑了一下,“法庭之上,讲究证据,这个倒是没查到。”
我揉了一下太阳穴。
前面已经开始宣布法庭纪律,我随意的翻看着前面的资料,脑海中想起初见苏情的样子。
那时候的她才22岁,在学校当美术老师。
见面那天正是冬天,我开车在她宿舍楼下等着,手里捧着一束蓝色妖姬。那天正是另一个朋友生日,花是从朋友女朋友送给他的。见我要去见女孩,就塞到了我车里。
所以,理所当然的。我捧着一束蓝色妖姬站在车边等她。她宿舍楼下,正好有一盏路灯,我就站在灯下。
她从楼上下来,看到我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许久才抬起手,“嗨!”
那时候的苏情瘦瘦的,一头短发,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挎个小小的包。
她青春洋溢,只涂了个口红。我第一感觉是,这样的女人,省钱省事,于是就带她去了朋友的生日宴。
第35章 他不配当爸爸
一路上,苏情都捧着那束花。
坐在车里的时候,苏情的手指一会儿拨弄花瓣,一会儿摆弄叶子,看得出她十分喜欢那束花。
蓝色妖姬实际上是染色的。
她并不知道,于是感慨:“还有这种颜色的花,真好看。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花。”
我常年在女人堆里混,一眼就看出她是个没太见过世面的女人,于是在心里暗自欣喜。男女之间的博弈,主要看得就是谁更单纯。
单纯的必定受制于有经验的。
而我就是有经验的胜利者。
到了吃饭的地方,我向朋友们大方的介绍她是我的女性朋友。
女朋友的前称就是女性朋友。
我朋友都懂,他们意味深长的笑着,我则让苏情别管他们这群疯狗,然后带着她入桌吃饭。
入桌的时候,我替她拖椅子。吃饭的时候,替她烫碗、夹菜。朋友们倒酒的时候,我总是替她挡着。
我做那些的时候,倒不是我多喜欢她。那只是我在女人场里混惯了的本能,我习惯于照顾每一个有可能的女人。
因为那一次的相见,苏情经常会给我发微信。而我每次接到她微信的时候,总是在酒吧,或者在女人的床头。
我给她回复的却是〔真羡慕你,不用加班。〕
后来,她从常给我发微到常给我打电话。
因为到年纪了,我的每一次回答,总是跟着有耐心,敷衍得也算认真。
毕竟,这个世界上可以一夜缠绵的女人多的是,可以结婚的女人寥寥无几。而苏情就是那寥寥无几中的一人。
我妈很珍惜这样的人才,我也不算反感,于是我顺其自然的跟她谈起了恋爱。苏情是个乡下女孩,在小学教书,我忘记她是教什么的。
我只记得她家境清贫,没什么见识,我带她去酒吧的时候,总是瑟缩在后面。我叫她回去,她又会摇头说,“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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