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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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的好,就算渐眠打小就是个混世魔王样打冤家,傅疏到底不能与他真正动气。

      ……

      长秋殿。

      寒夜深重,屋里却很暖。

      渐眠怕冷,女人用的汤婆子都不吝,床尾塞了好几个,一钻被窝都暖和。

      他睡的沉,眼下攒积一小片青灰,蝶翼一样的眼睫压下来,瞧着很乖。

      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乖。

      薄奚将他放在床上,自己却没有转身离去。

      他看的出神,呼吸都放轻,冰凉指节触上渐眠长长落下的睫毛,似为自己的发现惊奇。

      渐眠眼下有一颗极小,极凝练的泪痣。

      褐红色的,不注意还以为是溅上去的什么脏东西,叫人想给他擦干净,又想死死的扣下来。

      薄奚听人说过,有泪痣的人大多爱哭,眼泪是没命的掉的,一辈子都凄苦。

      薄奚觉得不对,他这样凉薄,又已富贵登极,谁还能叫他苦命呢?

      可脑袋里有一双湿漉漉的,泛着水光的眼睛挥之不去,抽抽搭搭的,坐在薄奚身上,分明恨不得当即就将他弄死,但薄奚诡异地瞧着他也是娇的。

      比个女孩家都娇气。

      薄奚的指甲翻飞,刚剥了核桃,又被指派去做木匠,狰狞泛白的指甲丑陋的要命,渐眠这样讨厌丑东西,看见了指不定要多厌恶。

      他分明知道,却还是不由得想去碰碰那点儿艳艳的红。

      床头的夜明珠黯淡的泛着光,透在渐眠浅浅的影子上,像被谁低低吻住。

      薄奚看的出神,几乎与他面贴面,怔愣愣的凑近,脑袋里的想法要撕碎他的理智。

      ——他想舔一舔那泪痣。

      第6章 寻药

      渐眠此人,一贯是给三分颜色就要开染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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