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1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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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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