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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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庄静音’曾经的解释,听起来也没有任何破绽。

      她身上有两处经年的旧疤痕,两厘米宽的在肩下两公分,更窄点的在膝侧,都是极深的伤口。

      斯珩第一次发现时,她声音细若蚊呐,头也没抬地小心开口。

      ——小时候参加晚宴调皮,从高处跌落,当时裙子也刮破了。

      斯珩那时对她的疤不感兴趣。

      准确点说,对她整个人都不太感兴趣。连带着话,都有一搭没一搭地听。

      跟他没什么关系。

      可斯珩没去搜刮过庄静檀的视频。

      光是文字类消息,已经让他感觉血压飙升。

      还有那场因为她所谓继父出现的意外,那年庄静檀还在上学。

      如果看到画面,再从里面一一分辨她撒过多少谎,斯珩都不确定手上能转移注意力的工作,还能不能继续。

      但最终还是看见了。

      看见庄静檀上学,打工,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漂亮男女碰面的画面。看见她跟合作的青年在酒吧门口吵架;穿过小路去喂野猫;难得赚到新单,在周五的夏夜喝酒然后冲进雨中欢呼;被鸟屎砸中后把外套团巴团巴扔垃圾桶,过了会儿又认命折身返回去捡,黑色垃圾桶等人高,她人都掉进去——这次意外不幸被结过梁子的人发现,于是垃圾桶被盖死拖走了。最后还是盖子被她踢烂,她又跳出来把人揍了一顿。

      如果说他跟‘庄静音’的人生,还有三成的重叠率,那他跟庄静檀之间,恐怕连百分之五都欠奉。

      斯珩看了几十遍,得出了结论。

      庄静檀是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以触觉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觉,只要能让她感觉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饴。

      换言之,他觉得她像野生动物,并不是错觉,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种兽类,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别人不同。

      她身上怪诞、鲜活、满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让人无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会将一切沉默与试探看作陷阱,在没到生死边缘时,只会绕着危险走。

      含糊不清地将不想解决的事撂到身后,视而不见,庄静檀绝对干得出来。

      还有她真正在意的点。

      斯珩现在回想才发现,她每次在新衣服送过来时,下意识的拉拽领子反应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

      也许可以说讨厌,讨厌身上属于庄静音的外饰,讨厌那些珠宝、毛领、镶钻的昂贵长靴,闪闪发亮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腐蚀着、刺穿着她作为庄静檀存在的事实。

      他最近拉开距离,为了看得更清。

      也给她腾出了空间,而她没走。

      斯珩的理智告诉他,她还有事没了结,杀心仍在漫长的酝酿中。

      另一方面,他试图从她沸腾复杂的心绪里,看出一点因他而生的犹豫。

      犹豫也好,愤怒也好,只要是她对他单独产生的感情,只要让他发现一丝端倪,他就能用得上。

      他们就不会落到断崖结束的境地里。

      他绝不允许。

      现在找到了。

      在面对他时,庄静檀真正的心理有三分亏欠,三分愤怒。

      她以为他怀念庄静音的乖巧听话。

      斯珩的直觉如同野兽,是多年的血雨腥风中锻炼出来的。几乎是第一时间,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难题有了更干净利落的解法。

      就像庄静檀再次站在他面前,展示那道属于她,而非庄静音的旧疤痕一样。

      他以失去理智的行为,展示了他们真正的相似之处。

      在这个方面,他们是同一种人。

      百分之百的重叠。

      ——失控,是他们送给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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