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4)
诅咒的恶毒之人!” 县令的治下,不能有隐户不办,也不能有破坏教化的人,否则是县令的责任。县令当然不想担此责。那就要把这事儿糊过去。 县令一捋须:“倒有几分道理,你拟个文书来我看。”于平已打好了腹稿,一挥而就,县令边看边摇头:“你这文墨究竟差了些,要多读书。”抬手改了几个于平故意留下的破绽词句,命于平:“这就用印发了出去,不要耽误了钦差办案!” 一切如于平所愿,此事在公家便算抹平了。反正朱神汉人在州府,与县里不相干的。过几天再听听风,如果事情不难,就搭把手将朱神汉捞回来,卖个人情给祝三。如果事情不好办,那就听天由命,于平只当不知道这件事儿。也就是死一个朱神汉,与大娘子家姓祝的女婿没关系! 日后翻出来叫祝三知道了,只须讲自己真的不知情,许是旁人经办的,也就过去了。祝三哪有本事找县令对质? 于平越想越觉得再无纰漏,招了个差役过来命他将公文送去州府,又嘱咐他:“去了州府别乱逛,小心打听一下钦差在办什么案子,回来说与大人和我听。”回来又如此这般回复了县令,县令也很满意。 于平应付完这一件事,已是过午,他也不回家,就在值房里摆几碟小菜、灌一壶酒,自饮自酌,酒意上来时,想:祝三少一个爹,对姑妈反而是件好事。祝三也不亏,这样诅咒巫蛊的案子,必会连累妻小的,将祝三母子摘出来,也是救了他们。都捅出来,才是要一家子倒霉呢! 我可真是办了件好事bb 心情一好,他又喝醉了,依旧宿在衙里,这一夜却再也没什么能让他惊醒忙碌的事了。 …………………… 于平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的时候,他姑妈于大娘子也没闲着,她正跟张仙姑掰腕子。 于大娘子是个死了儿子的寡妇,纵使回到了生长的地方,街面极熟,也不得不关起门来安静些时日。 这也正合了于大娘子的盘算,她对祝三母子说:“三郎以前也在城里走动过,还在庙会上扮过童子,总有几个人见过他。不如只在家过活,除开去念书,不往那些人多眼杂的地方跑。过上两三年,他也长大了,模样与小时候总会有些不同,叫人再认不出来跟脚才好。三郎、仙姑,你们说呢?” 张仙姑虽与于大娘子新生出些芥蒂,却赞同她这个主意,很快赞同,又要劝说女儿,却见女儿只在门边坐着,拿眼睛往街上看着人来车往,连人拴在路边的驴子她都能盯着驴蹄看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