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2/3)
人发痒的粉末之类的恶作剧新奇玩意儿,甚至替被判长期徒刑的家伙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内裤我猜你也知道这些人究竟如何度过如刀割似的漫漫长夜了。这些东西并非免费的,有些东西代价不菲。但我绝不是光为钱来干这些事。金钱对我又有何用呢?我既无法拥有一辆凯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飞到牙买加去度两个星期假。我这么做的理由和市场一流肉贩非新鲜肉品不卖的理由是一样的,只是为了维持英名不坠罢了。只有两种东西,我绝对不碰,一是枪械,一是毒品。我不愿帮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杀掉。我心头上的杀戮已够多了,终我一生,我不想再干任何杀人的勾当。
啊,我的商品目录可说是无所不包,因此当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来找我,问我能否把丽塔海华丝丽塔海华丝(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好莱坞著名性感女星。弄进监狱时,我说没问题。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那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他没进来前,是波特兰一家大银行的信托部副总裁。在保守的银行界,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子,可说是前程似锦。尤其在新英格兰这一带,保守的风气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个精神委靡的秃头中年人,不时整整西装裤上的线条,惟恐不够笔挺,否则很难得到当地人的信任,让他们把钱存在你那里。安迪是因为谋杀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关进来的。
我相信我说过,监狱里每个犯人都声称自己无辜。他们只是碰上了铁石心肠的法官、无能的律师、警察的诬告,而成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运气实在太坏了。尽管他们手按圣经宣誓,但却口是心非,像电视布道家那样信口开河而已。大多数囚犯都不是什么好人,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没什么好处,他们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这世上来。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尽管许多人告诉我他们是无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无辜的人不超过十个,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我是经过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无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间,波特兰高等法院审判他的案子时我也是陪审团的一员,我想我也会投票赞成将他定罪。
那是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具备了所有耸动刺激的案子必备的要素。三位主角,一位是交游广泛的美丽名媛(已死),一位是当地的运动健将(也死了),被告则是著名的青年企业家,再加上报纸的渲染、对丑闻的暗示。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了那么长的一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当时正要出马竞选众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场出色的法庭秀,旁观的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
在这个案子里,安迪始终不曾抗议过由检察官提出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达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学高尔夫球,她选了佛茂丘乡村俱乐部的课程学了四个月,教练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职业高尔夫球手。结果没有多久,琳达便和高尔夫球教练好起来了,到了八月底,安迪听说了这件事。于是安迪和琳达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争论的导火线便是琳达的外遇。
安迪供称琳达当时表示她很高兴安迪知道这件事,并说偷偷摸摸瞒着他约会,实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诺城办离婚。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诺,门儿都没有,他们会先去地狱。琳达当晚即离家出走,到昆丁住处过夜,昆丁家就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第二天早上,为昆丁清扫洗衣的佣人发现他们两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枪。
最后一项事实对安迪最不利。怀抱着政治热情的检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开场白和结论。他说安迪杜佛尼不只是个因为妻子不贞而热血沸腾、急于报复的丈夫,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我们虽然无法原谅,却可以理解,但是他的报复手段实在太冷血了。想象一下!他连珠炮般对着陪审团说:每人各射了四枪,不是射完手枪里的六发子弹就算了,而是总共射了八枪。把原先枪膛里的子弹射完后,停下来,重新装子弹,然后再一人补一枪!第二天波特兰太阳报以斗大标题怒吼着:给他四枪,她也四枪!
路易斯登镇一家当铺的伙计作证说,他在案发两天前卖了一支点三八口径、有六发子弹的警用手枪给安迪杜佛尼。乡村俱乐部的酒保作证说九月十日晚上七点左右,安迪到酒吧来喝酒,在二十分钟内喝了三杯烈威士忌酒,当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他告诉酒保要去昆丁家,并说欲知后事如何,明天看报纸就知道了。还有一个距离昆丁家一英里远的便利
啊,我的商品目录可说是无所不包,因此当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来找我,问我能否把丽塔海华丝丽塔海华丝(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好莱坞著名性感女星。弄进监狱时,我说没问题。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那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他没进来前,是波特兰一家大银行的信托部副总裁。在保守的银行界,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子,可说是前程似锦。尤其在新英格兰这一带,保守的风气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个精神委靡的秃头中年人,不时整整西装裤上的线条,惟恐不够笔挺,否则很难得到当地人的信任,让他们把钱存在你那里。安迪是因为谋杀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关进来的。
我相信我说过,监狱里每个犯人都声称自己无辜。他们只是碰上了铁石心肠的法官、无能的律师、警察的诬告,而成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运气实在太坏了。尽管他们手按圣经宣誓,但却口是心非,像电视布道家那样信口开河而已。大多数囚犯都不是什么好人,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没什么好处,他们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这世上来。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尽管许多人告诉我他们是无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无辜的人不超过十个,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我是经过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无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间,波特兰高等法院审判他的案子时我也是陪审团的一员,我想我也会投票赞成将他定罪。
那是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具备了所有耸动刺激的案子必备的要素。三位主角,一位是交游广泛的美丽名媛(已死),一位是当地的运动健将(也死了),被告则是著名的青年企业家,再加上报纸的渲染、对丑闻的暗示。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了那么长的一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当时正要出马竞选众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场出色的法庭秀,旁观的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
在这个案子里,安迪始终不曾抗议过由检察官提出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达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学高尔夫球,她选了佛茂丘乡村俱乐部的课程学了四个月,教练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职业高尔夫球手。结果没有多久,琳达便和高尔夫球教练好起来了,到了八月底,安迪听说了这件事。于是安迪和琳达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争论的导火线便是琳达的外遇。
安迪供称琳达当时表示她很高兴安迪知道这件事,并说偷偷摸摸瞒着他约会,实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诺城办离婚。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诺,门儿都没有,他们会先去地狱。琳达当晚即离家出走,到昆丁住处过夜,昆丁家就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第二天早上,为昆丁清扫洗衣的佣人发现他们两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枪。
最后一项事实对安迪最不利。怀抱着政治热情的检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开场白和结论。他说安迪杜佛尼不只是个因为妻子不贞而热血沸腾、急于报复的丈夫,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我们虽然无法原谅,却可以理解,但是他的报复手段实在太冷血了。想象一下!他连珠炮般对着陪审团说:每人各射了四枪,不是射完手枪里的六发子弹就算了,而是总共射了八枪。把原先枪膛里的子弹射完后,停下来,重新装子弹,然后再一人补一枪!第二天波特兰太阳报以斗大标题怒吼着:给他四枪,她也四枪!
路易斯登镇一家当铺的伙计作证说,他在案发两天前卖了一支点三八口径、有六发子弹的警用手枪给安迪杜佛尼。乡村俱乐部的酒保作证说九月十日晚上七点左右,安迪到酒吧来喝酒,在二十分钟内喝了三杯烈威士忌酒,当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他告诉酒保要去昆丁家,并说欲知后事如何,明天看报纸就知道了。还有一个距离昆丁家一英里远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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