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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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用提春岗时日,在春岗的三年,两人除了上学,几乎就没分开过。

      两人往往是彼此夜里入眠前最后见到的人,也是次日天明第一个见到的人。

      如此紧密的关系,就连云婷和舒以情都要甘拜下风。

      在那段时日里,她们既不会感到寂寞,也从不觉得冷清。

      冷清完全是属于后来的字眼,是在春天凋零,春岗被推毁之后。

      车汇入开阔大道,过往车辆俱在飞驰,谈惜归反之,逐渐放慢了车速。

      谈惜归反问:你呢,你会觉得冷清吗。

      沈霏微淡笑,思索了一阵说:偶尔会觉得缺点什么,所以只要手头没事,没有独处需求的话,我就会出门。

      说完,她慢腾腾将目光睨过去,似笑非笑的,脸上写着到你了。

      我养了一只狗。谈惜归说。

      实话说,沈霏微完全想不到谈惜归会养狗。

      离开春岗前,两人曾在夜市里靠套圈拿到一只白猫挂饰。

      正因为那只能捏出吱吱叫的白猫,两人商讨过,日后如若养宠,那必定是猫。

      那个时候,两人对未来还都保有憧憬,憧憬着未来也是能在一块的。

      对于那只挂饰,沈霏微不说爱不释手,但也总会随身携带。

      而十一落后她一步,抬臂就能够着那晃悠悠的挂饰,只需微施力气,就能捏出吱呀一声响。

      大概,十一也对之爱不释手。

      小狗啊。沈霏微尾音稍稍上扬,此前就见识过春的模样,所以压根不觉得失落。

      就,挺好的。

      看着威风凛凛,其实黏人又精力十足,喊一声就会从远处奔来。

      大狗。谈惜归解释,是杜宾,别人送的。

      沈霏微佯装惊异,眉梢略微一抬,说:完全意料不到。

      我本意不想养宠,但在取了名字后,就不太想转赠出去了。

      说完,谈惜归意识到车内太静,这才打开电台,在众多a国语中,找到了那个正放着金流老歌的特供频率。

      是绵绵的情歌,唱腔与编曲年代感十足,光靠一段旋律,就能将人带回到那个年代。

      什么名字?沈霏微假意询问,其实是借势步近,在天平上加上一枚毫不逊色的筹码。

      谈惜归沉默了很久,唇微微张着,似乎字音已经近在喉头,只差舌根一卷,就能将发音挤出唇齿。

      是太过生疏,以至于不知道如何发音了么?

      沈霏微可不信,既然给杜宾取了名,怎么都会唤上几声。

      良久,谈惜归才说,春。

      什么春?

      春天的春。

      也是春岗的春。

      当年是在半夜时分,两人悄悄踏进彭挽舟的会所,在里面以绝对的胜势赢走了一辆摩托。

      她们驾驶摩托撞出春岗,听着疾风在耳边咆哮,一边说要开向春天。

      摩托老早就被沈霏微托人帮忙转手了,那夜的风声也早被尘封在记忆深处。

      此时,在相对密闭的车内,只要不开窗,便听不到风在呼号。

      沈霏微垂着眼,嘴角扬起的弧度压也压不住,话里隐隐挟笑,慢声说: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喊了春,春就会奔你而来吗。

      她们在春岗,两次没撞进春天。

      如今换个思路一想,是了,或许根本无须去撞,春天便会自然而然地赶赴过来。

      对,它会奔向我。

      谈惜归一语双关,干脆利落地承认了,神情专注而明锐。

      沈霏微又觉得谈惜归像那外貌极具迷惑性的隼了,擅长观察和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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