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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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明烽沉默了一下,才说:“gdb的冰糕当初在外面跟女粉合了个影,结果被那女粉拿着照片去微博招摇撞骗,坑了一波名声,被黑得很惨。”

      “这事儿后来出实锤证明那粉丝是偶遇的冰糕然后合影,两人从未有任何关系,但是实锤出来之前,冰糕都快被网上那些话逼炸了。”

      “你粉丝越来越多了,该小心的地方还是要注意一下。人情复杂,什么时候吃了亏,都不好说。”

      林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好,我懂了。”

      越明烽抽空瞥了他一眼,哼笑:“上路的铁憨憨,你懂了什么……”

      林紫抱紧了两个猫包,不时伸手撸撸那两个毛绒绒的小脑袋,“我懂叔叔是担心我,就行了。”

      两人这一去一回,花了不少时间。回到别墅区门口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路过门禁的时候,门卫大伯ban探出半个身子来,“小烽啊!有人找!”

      越明烽:?

      门卫大伯:“你高中同学来探望你啦!就这儿坐着等你呢!”然后他让开身子,往里边招呼了一声。

      林紫听说是越明烽的高中同学,有些好奇地往门卫室门口看去。

      就见着一个面容柔美,气质清俊,年龄介于少年到青年之间的男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穿着白衬衣,手上搭着一件牛仔外套,看上去气质干净,一眼看过去,就容易让人心生好感。难怪平日里油盐不进的门卫大伯竟愿意让他进门卫室等候。

      林紫形容不来这人有多好看,只觉得这人从小小的门卫室走出来的瞬间,感觉那边都亮了不少。

      他惊叹:“哇,叔叔!你同学生得好俊!”

      却没看见,越明烽的眼神冷了下去。

      第70章 沈清平

      总有一天, 阴霾会都散去,伤疤也会痊愈,年轻的眼泪全部干涸,留存下来的, 是强大与坚定不移。

      最难熬的时候, 越明烽缩在窄小阴暗的房间内, 手上握着那支十六岁那年父亲赠送的rms05机械钟表钢笔, 在最喜欢的那本《大都会:绘地图中的城市记忆与梦想》的扉页上, 写下了这句话。

      后面多个难熬的日子,他每晚将书页翻开, 看自己鼓励自己的这句话, 看书本中那些古老的地图,看自己最初的梦想。

      那个时候的日子, 是真的难捱。每日陷在阴暗的筒子楼里,看着狭窄仅容一张单人床和一张木桌的房间, 走过昏暗又脏污的长廊,在充满雾霾的天气中下楼,去打五份工, 然后拿微薄的百十块日薪, 在深夜返回。

      有时归来太晚,房东锁了大门, 就只能在楼梯口等一晚。天气冷了,受不住的时候,就去几条街之外的24h便利店坐一会儿, 取取暖。

      住在同一幢楼里的邻居, 也多是些疲于为生活奔波的人, 每日为着小事争斗不休, 将心里的愤懑发泄在年幼的孩子身上,一点蝇头小利都能成为争吵打架的理由……

      暗无天日的筒子楼,暗无天日的生活。

      仿佛看不到任何一点光。

      可即使是在那样的地方,少年的越明烽也保持着心灵的坚定与明净,仿佛丝毫不受那样无望的环境和生活影响。

      他的特立独行,很快就引来了邻居们的排挤。

      有一天他被好几个成年人刻意找茬,然后跟他们打了一架之后,他突然很想念前不久刚刚跟自己分手的沈清平。

      他洗了个澡,将脸上和身上的血污擦干净,将伤口包扎起来,然后偷偷去学校门口,去看了沈清平。

      那一天回来之后,他睁了一宿的眼,直到第二日太阳在雾霾中升起,他忍着身上的疼痛和心上开出的巨大创口,照常出门去打工。

      出门走到街上的时候,有柳絮飘到了他的眼前。

      前方是绿化的灌木,树与树之间隔出了一小段距离。

      就是那一小段距离,得以令阳光洒落下来,如同有实质一般。无数的柳絮在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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