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出手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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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遍,材料上写的大多是靖祥高路。但贼偷没给任何确实直接的证据,他说自己不敢拿走常副市长家的太多东西,那样会死无葬身之地,只敢交来三根金条。

      “这样的玩意儿,市长家里多的是……”

      多出十几年阅历的罗翔看过报道,从报道中了解一些高路的黑幕,知道高路修修停停期间省市不乏有人关注,但种种原因一直查不了。他现在就在给这些人作的外在推力,此所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被罗翔选中的应元平不是本省人,无冕之王的头上印着最高级别无冕之王新华社的标签。深谙相关规定的罗翔知道,小小的应元平有资格写稿子直上内参,重大事件不得过三天!

      促使应元平坐下来写内参的最大因素不是没直接证据的黑材料,而是三根任何人不敢贪污的金条,和香烟壳上落款的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

      麻痹的,赞美龙空!

      罗翔是在一个龙空论坛上看见这句话,用它鞭策自己很多年,没想到只能用在从头再来的这一生上。

      罗翔成功了,成功的刺激了应元平写出一千六百字的稿件。稿子上充满各种各样、理直气壮的疑问。毕竟,他到祥庆路过这条修筑两年还破破烂烂,只要是祥庆人都会抱怨,但又寄予无限希望的高路。

      按照规定,一千五百字以上的内参稿件必须经过编辑室正副主任阅定签,再送交稿中心,由终审稿人审阅报值班主任,由值班主任拍板,这篇稿件才能送。

      应元平心想他尽力了,如果稿件层层递上少不了他的业绩,如果被否决打回来,他问心无愧。

      当然,黑材料送的手段……应记者看着桌上的金条和香烟壳打个冷战,为告状信上的常副市长全家哀悼几秒钟……那位妙贼太他吗恶毒,太他吗有创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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