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后抢婚怎么办? 第918节(2/3)
“……”
不过书店老板们看着沸腾的人群也是并不着急上火,而是再次好心的开口:“你们也不用去其他书店了,三环内的书店都卖光了,你们跑也是白跑!”
也正是因为书店老板的好心解释,很多还在排队的读者也都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老板也打算打烊了,今天可是过年呢。
不过还是有聪明的读者,当其他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他们反倒是再次挤进了书店,然后围着老板喊道:“老板,这次我先交100的定金,预定第一册和第二册的,如果第一册到的早了就通知我来拿,如果到的迟了我就跟第二册一起拿。”
可惜这些聪明的读者们并没有如愿。
书店老板们看着挥舞着钞票的读者们,最终也是无奈的耸耸肩:“我也想赚这钱,但是赚不了啊。”
“各大得到授权的出版社之所以决定一册一册卖,就是因为印刷的速度跟不上预估销量,我们得到的消息是第一册卖光后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二印,直到第二册、第三册、第四册等后面的这些内容全部印刷完后,再回过头来二印。”
“至于说预定第二册?抱歉,不行!买书的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一登记核对,所以到时各位请早!”
“当然,如果不着急的话,你们也可以在网上购买,基本能付款就能买到,就是发货晚了点。”
老板说完后,就愉快的哼着歌继续收拾起了残局。
“我祝满天下的女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口永远在一块”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
而其他听到这个“悲惨”消息的书迷们,此时顿时一阵哀嚎。
“什么破书店,有钱也不赚?”
“我第一次见书店主动把生意给外推的。”
“第一册竟然暂时不印了?这特么的是什么操作!”
“我服了,不过我同学好像买到了,我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看看。”
“后天必须来早点,要不然怕是第二册也抢不到。”
“是不是在耍猴,是不是在耍猴!”
“……”
第1086章 福尔摩斯
没买到小说的读者们愤愤不平,而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已经开始阅读了。
甚至可以说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应该是占了大多数,毕竟光是大华区就投放了2亿册,足够大部分人买到了,当然这是后话。
总之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血字的研究》光是凭借开篇,就吸引了不少人: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作品开篇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退伍军人作为第一视角。
1878年,退伍的华生准备找个房子休养,然后经过朋友的推荐,说到了福尔摩斯。
在这位朋友的嘴里,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他拿着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只是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他会拿着棍子抽打尸体,也只是为了证明人死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总之,光是凭借这种奇怪的行为,就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兴趣。
后面的情节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见面了,然后两人愉快的达成了协议决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贝克街221b号公寓。
不过福尔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场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个顶级侦探的风范。
他只是第一眼看到华生后,就自信的开口:“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不过书店老板们看着沸腾的人群也是并不着急上火,而是再次好心的开口:“你们也不用去其他书店了,三环内的书店都卖光了,你们跑也是白跑!”
也正是因为书店老板的好心解释,很多还在排队的读者也都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老板也打算打烊了,今天可是过年呢。
不过还是有聪明的读者,当其他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他们反倒是再次挤进了书店,然后围着老板喊道:“老板,这次我先交100的定金,预定第一册和第二册的,如果第一册到的早了就通知我来拿,如果到的迟了我就跟第二册一起拿。”
可惜这些聪明的读者们并没有如愿。
书店老板们看着挥舞着钞票的读者们,最终也是无奈的耸耸肩:“我也想赚这钱,但是赚不了啊。”
“各大得到授权的出版社之所以决定一册一册卖,就是因为印刷的速度跟不上预估销量,我们得到的消息是第一册卖光后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二印,直到第二册、第三册、第四册等后面的这些内容全部印刷完后,再回过头来二印。”
“至于说预定第二册?抱歉,不行!买书的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一一登记核对,所以到时各位请早!”
“当然,如果不着急的话,你们也可以在网上购买,基本能付款就能买到,就是发货晚了点。”
老板说完后,就愉快的哼着歌继续收拾起了残局。
“我祝满天下的女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口永远在一块”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
而其他听到这个“悲惨”消息的书迷们,此时顿时一阵哀嚎。
“什么破书店,有钱也不赚?”
“我第一次见书店主动把生意给外推的。”
“第一册竟然暂时不印了?这特么的是什么操作!”
“我服了,不过我同学好像买到了,我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看看。”
“后天必须来早点,要不然怕是第二册也抢不到。”
“是不是在耍猴,是不是在耍猴!”
“……”
第1086章 福尔摩斯
没买到小说的读者们愤愤不平,而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已经开始阅读了。
甚至可以说已经买到的读者们应该是占了大多数,毕竟光是大华区就投放了2亿册,足够大部分人买到了,当然这是后话。
总之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血字的研究》光是凭借开篇,就吸引了不少人: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
作品开篇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退伍军人作为第一视角。
1878年,退伍的华生准备找个房子休养,然后经过朋友的推荐,说到了福尔摩斯。
在这位朋友的嘴里,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他拿着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只是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他会拿着棍子抽打尸体,也只是为了证明人死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总之,光是凭借这种奇怪的行为,就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兴趣。
后面的情节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见面了,然后两人愉快的达成了协议决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贝克街221b号公寓。
不过福尔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场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个顶级侦探的风范。
他只是第一眼看到华生后,就自信的开口:“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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