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老子是小强(2/3)
; 老鬼子长刀狠狠刺来。这一下他等待已久,似乎拼尽全力。刀风铿锵,发出金铁之响。恍惚中,黄昏好象置身于杀戮的战场,眼前血红一片。
他怒吼一声,做出一个出人意料之外的举动。他不但不躲,反而张开左掖窝把自己柔软的肋部迎了上去。
老人一呆,手中刀微一迟疑,却还是毫不留情地戳来。
巨大的疼痛袭来,冲击着每一根神经的末梢。在这一刻,黄昏以为自己要晕倒过去。他长刀反手,返身斜刺过去。张开的左臂猛地下合,夹住了老鬼子的刺中自己的长刀。
“去死!”黄昏咆哮。
他自问也是长期在健身房锻炼过的,臂力惊人,论力气怎么也强过那个干瘪的老不死。只要和他纠缠在一起,胜利就是属于自己的。
手头传来熟悉的震动。黄昏这一刀正好砍在老人的锁骨。“啪”一声,木刀断成两截。
这下该轮到老人痛苦了。他微微地佝偻着身体,将头颅靠了过来,用力地抽着被黄昏夹住的长刀。
“继续死!”黄昏扔掉刀柄,转过拳头,狠狠地朝老家伙头上砸去。
“好,有点战斗气氛了!”老人哈哈大笑,空着的一只手抓过来,扣住黄昏的脉门,想来一个擒拿。
“没用的,老头,你力气没我大。”黄昏也开始大笑,肋下的疼痛让他的眼泪都下来了:“我撞死你狗日的。”便仰起戴着头盔的脑袋狠狠地对着敌人的额头撞过去。
老人大惊,松开抽刀的手,一摊手掌,托住黄昏的脑袋,使劲往后推。大声咆哮:“不许打脸。”
“靠!老子打人专打脸。”黄昏大笑。刚才的近身纠缠让他明白一点,对手的力气并不比自己大多少。只要和他纠缠一气,单靠耐力就能把对手拖垮。古人曰过的:拳怕少壮,棒怕老狼。自己刚才和人家比刀根本就是以自之短击敌之长,愚者所为也。
“二踢脚。”黄昏抬起膝盖狠狠对着老人的下阴撞去。脚抬到中途却被人家一脚踩了回去,反将脚踩得好痛。
“很好,很好。”黄昏吐了一口血沫,空着的左手伸过去,抓在敌人的足踝上狠命一拉。
“哗嚓!”一声。二人纠缠成一团,沿着地板骨碌辘地滚出去三米多远。
所谓武术高手,招式上的技巧且不说。平时和人打斗靠的是一身腰马功夫。老人不可否认武艺精强,但现在被对手抱成一团,满地乱滚,什么功夫都用不上。只能靠单纯的体力硬扛。经过长年累月的锻炼,他虽然力气不小,但年事已高,耐力上就比黄昏差了许多。偏偏对手喊全身甲胄。他虽然连续几个短打,手肘膝盖连环使用,可惜打在黄昏身上就像是给人家挠痒痒。反而,对手每打自己一下都实实在在地受了。连中几击,不禁气喘,手脚开始酸软起来。
一时间,老人固然没有高手的风度,一头银发乱成一团,口中呼喝连连。黄昏也是狼狈无比,头盔早被打落到爪哇国去了,鼻子里全是鲜血在流。
“碰!”地一声。两人相互对踢了一脚,脚掌心正好对了一下。巨大的力量终于分开了二人。双方都是就地滚出去一米多远。委顿在地,大口地喘着粗气。
“老小子,还打吗?”黄昏猛地吸了几口气,感觉口腔里有一股青铜的味道。
“不打了!”老鬼子摆了摆手:“没时间了。我要走了。”
“混蛋,打是你要打,走也是你要走。你当我是傻瓜?不行,必须和你决一决雌雄,分一分公母。”黄昏大叫。现在正是好时机,老家伙没什么力气了,假若今天放过他,日后相见,这个场子可不好找回来。趁他病,要他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来打吧,老头。”
“你是在挑衅我?”
“不不不。”黄昏连连摆头:“我是在调戏你,嘿嘿,来报复我呀,来呀!”
“算了。我已经过足了瘾,没兴致再陪你玩。而且,我现在口好渴,想喝点东西。”老人哈哈笑着:“不打了。对了,你不渴吗?”
黄昏一呆,说道:“好象有点。”
“想喝什么?”
“有杯冰镇可乐是最好不过的了。”黄昏想起那味道,口中越发干得难受,感觉里面
他怒吼一声,做出一个出人意料之外的举动。他不但不躲,反而张开左掖窝把自己柔软的肋部迎了上去。
老人一呆,手中刀微一迟疑,却还是毫不留情地戳来。
巨大的疼痛袭来,冲击着每一根神经的末梢。在这一刻,黄昏以为自己要晕倒过去。他长刀反手,返身斜刺过去。张开的左臂猛地下合,夹住了老鬼子的刺中自己的长刀。
“去死!”黄昏咆哮。
他自问也是长期在健身房锻炼过的,臂力惊人,论力气怎么也强过那个干瘪的老不死。只要和他纠缠在一起,胜利就是属于自己的。
手头传来熟悉的震动。黄昏这一刀正好砍在老人的锁骨。“啪”一声,木刀断成两截。
这下该轮到老人痛苦了。他微微地佝偻着身体,将头颅靠了过来,用力地抽着被黄昏夹住的长刀。
“继续死!”黄昏扔掉刀柄,转过拳头,狠狠地朝老家伙头上砸去。
“好,有点战斗气氛了!”老人哈哈大笑,空着的一只手抓过来,扣住黄昏的脉门,想来一个擒拿。
“没用的,老头,你力气没我大。”黄昏也开始大笑,肋下的疼痛让他的眼泪都下来了:“我撞死你狗日的。”便仰起戴着头盔的脑袋狠狠地对着敌人的额头撞过去。
老人大惊,松开抽刀的手,一摊手掌,托住黄昏的脑袋,使劲往后推。大声咆哮:“不许打脸。”
“靠!老子打人专打脸。”黄昏大笑。刚才的近身纠缠让他明白一点,对手的力气并不比自己大多少。只要和他纠缠一气,单靠耐力就能把对手拖垮。古人曰过的:拳怕少壮,棒怕老狼。自己刚才和人家比刀根本就是以自之短击敌之长,愚者所为也。
“二踢脚。”黄昏抬起膝盖狠狠对着老人的下阴撞去。脚抬到中途却被人家一脚踩了回去,反将脚踩得好痛。
“很好,很好。”黄昏吐了一口血沫,空着的左手伸过去,抓在敌人的足踝上狠命一拉。
“哗嚓!”一声。二人纠缠成一团,沿着地板骨碌辘地滚出去三米多远。
所谓武术高手,招式上的技巧且不说。平时和人打斗靠的是一身腰马功夫。老人不可否认武艺精强,但现在被对手抱成一团,满地乱滚,什么功夫都用不上。只能靠单纯的体力硬扛。经过长年累月的锻炼,他虽然力气不小,但年事已高,耐力上就比黄昏差了许多。偏偏对手喊全身甲胄。他虽然连续几个短打,手肘膝盖连环使用,可惜打在黄昏身上就像是给人家挠痒痒。反而,对手每打自己一下都实实在在地受了。连中几击,不禁气喘,手脚开始酸软起来。
一时间,老人固然没有高手的风度,一头银发乱成一团,口中呼喝连连。黄昏也是狼狈无比,头盔早被打落到爪哇国去了,鼻子里全是鲜血在流。
“碰!”地一声。两人相互对踢了一脚,脚掌心正好对了一下。巨大的力量终于分开了二人。双方都是就地滚出去一米多远。委顿在地,大口地喘着粗气。
“老小子,还打吗?”黄昏猛地吸了几口气,感觉口腔里有一股青铜的味道。
“不打了!”老鬼子摆了摆手:“没时间了。我要走了。”
“混蛋,打是你要打,走也是你要走。你当我是傻瓜?不行,必须和你决一决雌雄,分一分公母。”黄昏大叫。现在正是好时机,老家伙没什么力气了,假若今天放过他,日后相见,这个场子可不好找回来。趁他病,要他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来打吧,老头。”
“你是在挑衅我?”
“不不不。”黄昏连连摆头:“我是在调戏你,嘿嘿,来报复我呀,来呀!”
“算了。我已经过足了瘾,没兴致再陪你玩。而且,我现在口好渴,想喝点东西。”老人哈哈笑着:“不打了。对了,你不渴吗?”
黄昏一呆,说道:“好象有点。”
“想喝什么?”
“有杯冰镇可乐是最好不过的了。”黄昏想起那味道,口中越发干得难受,感觉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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