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奴隶湾也有烂事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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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龙女王想了想,说道:“绿圣女阁下,要不我现在就骑龙去弥林,动用女王特权,即刻将克莱昂逮捕归案。

      或者,咱们走正常程序,我手书一封女王诏令交给你,再由你乘船带着它去弥林城,凭诏令找近卫军大统领琼恩爵士,把克莱昂·碎镣绑起来关入监狱。”

      “呃,这有什么区别?”老圣女愕然。

      丹妮指着被无垢者挡在四五米外的七个托卡长袍吉斯人,问:“他们都是被克莱昂欺压的弥林苦主吧?原告与证人。”

      “嗯,他们都是来阿斯塔波向您申诉冤屈的弥林商人。”绿圣女点头道。

      原本她还担心龙女王会包庇自己臣子,甚至她就是幕后黑手。

      所以才拉了一群原告,来证明克莱昂是多么罪大恶极,期望给女王一点儿压力,让她不要做那么绝。

      来到这儿之后才发现自己想多了,女王一直是如此的圣明而仁慈,还对屠夫伯爵的暴行感同身受,第一时间就决定将其逮捕。

      如此,用来诉苦博同情的证人便也没用了。

      “你可记得我制定的《法典——贵族篇》?就是针对贵族犯罪的法律条款。”丹妮问。

      “这......”绿圣女怔了怔,开始苦思冥想,可想了好一会儿,也只记得的确有这么个法律,但具体内容却忘了。

      “不太记得了。”她老老实实地说。

      丹妮向一身紫色旗袍、神色严肃的小黑妹招招手,说道:“弥桑黛,你来为绿圣女阁下解释一下。”

      弥桑黛瞪圆金色的大眼睛,道:“《法典》贵族审判篇中有规定,只有两种途径可以逮捕一名贵族。

      第一,无论有无确凿证据,女王或国王之手都可以当着当事人的面宣布其罪行,立即实施逮捕。

      但之后的审判过程,女王或国王之手不能作为陪审员出现。

      第二,原告提供充足的人证物证,合法合理,女王或国王之手批准逮捕令。

      由一位议政大臣持有逮捕令锁拿犯罪贵族,女王与国王之手皆可出现在陪审团中。”

      说白了,与现代社会的司法制度一样,逮捕(行政)与审判(司法)是两个不同机构,女王可以自动选择加入其中之一,但也只能是其中之一。

      要么当警察(检察官),要么当法官,不能抓人、定罪一把抓(ps)。

      毫无疑问,这条法律大大限制了女王的司法权。

      “对,我记起来了,就是这样。”绿圣女连连点头。

      瞥见伊蒙若有所思的目光,丹妮笑着解释道:“我父亲杀史塔克公爵父子的事太过骇人听闻,面对石心夫人与琼恩·雪诺时,我都有点底气不足。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制定了一条严格保障贵族权益的法规。当然了,同样有保护百姓的法律。”

      鉴于龙家有祖传的“疯血”基因,丹妮压根不敢搞大天朝帝王乾纲独断的那一套。

      无论是他的后人疯狂屠戮无辜者,或者因为某个坦格利安太疯狂而被灭全族,她都不想看到。

      当然了,很大可能,觉醒疯血的坦格利安压根不会顾及丹妮老祖制定的《丹妮女王法典》。

      那时,《法典—国王篇》中废除疯王王位,支持另一位坦格利安上位的法律开始生效。

      法律有据可循,民怨就有了正规的发泄渠道,她的后代总算不会落个凄凉灭族的结局......至少概率降低了。

      “我该怎么办?”绿圣女茫然道。

      要么让龙女王动用特权,立即逮捕屠夫伯爵——更节约时间,今晚就能把克莱昂关入监牢。

      要么让龙女王参与最终审判。她走正常程序,亲自带人拿下克莱昂...似乎也很解气?

      但弥林与阿斯塔波有一千公里的海路,顺风的话,也得花费四五天的时间。

      其实这压根由不得绿圣女来选择,这是龙女王的权利。

      “要不,你回去想想?反正克莱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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