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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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正四品。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劾官吏,抑制豪强,平反冤狱,澄清吏治。副使与佥事等官分道巡察,负责管理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监察行政事宜。按察使司通称“臬司”。

    都指挥使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隶于五府,听于兵部。

    管理地方武官考选,地方卫所兵训练,卫所屯田,地方巡警,军器保管、漕运,京操以及地方防务。地方卫所隶属各地都司,都司又分隶中央的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常简称为“都司”。

    “三司”制确立后,布政使司掌全省行政、民政、财政;按察使司掌全省司法监察;都指挥使司掌行省地方军事和治安。

    政、法、军三权并立,布、按、都三司分别直接受命于朝廷,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大为加强。

    行省以下,府县治理机构均参照明制。

    由此,大燕王朝形成了内阁中枢统辖朝廷六部,对地方各行省军政要务予以统筹调度,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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