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2/2)
高隆之对新律大吹大擂的同时,更是三句不离高澄,不厌其烦地向众人强调大将军高澄在修律过程中起到地指导性作用。 “陛下,既然新律著于太昌年间,臣请遵循旧例,以《太昌律》为名。” 正当所有人以为这场朝议将平淡无奇收场的时候,高隆之一句话犹如平地惊雷,满殿朝臣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连元善见也是神色诧异。 也怪不得大伙惊讶,有大将军五铢钱的先例在,众人都默认新律又要被称作《大将军律》。 毕竟高澄揽功时的吃相,也确实难看。 当然,不管叫什么名字,都不会改变新律推行全国的结果。 太昌三年(534年),高澄免去封述御史之职,命其钻研律法。 太昌六年(537年),三月十六,封述苦读三年后,经过高澄考校,受命主持编纂新律。 太昌七年(538年),六月,封述献新律12篇共计949条。 这部《太昌律》,高澄酝酿了足足四年,然而宇文泰拜读后对这部律法大为赞许,只花了几天时间,由文法吏按照他的心意,稍作修改,便也成了西魏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