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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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风吹起,风中传来一声轻叹,似是在为当年关在小院子里的女孩子悲伤,也似是在为自己惋惜。

      过去的那十几年,终归是错过了。

      第二天,沈凝睡到自然醒,自从沈文清的身世公布于众之后,老太太的心情也不太好,索性免了孙女们的晨昏定省,她老人家现在每天早上都让钱妈妈陪着,去高记食铺吃早点。

      高记食铺,是老太太的陪嫁,已经开了三十多年,店面不大,早点的品种也不多,做的是街坊生意,每年也只有三四十两的进项,但却有一大批老顾客。

      高记食铺离沈家胡同并不远,隔着两条街。

      老年人上了岁数,觉少起得早,天刚蒙蒙亮,老太太便带着两个粗壮婆子,由钱妈妈陪着,走路去高记食铺。

      自从用过白老太太给的药,老太太腿脚轻便,不用人搀扶也能走得很快。

      老太太在高记食铺里有自己的专间,所谓专间,就是高记的掌柜专门为老太太设置的,用一道帘子与外面隔开,但是外面的说笑声,在里面却能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老太太便坐在她的专间里,她不想让人服侍,吃个早点都要让人服侍,她还没有那么老呢。

      所以老太太让钱妈妈在下首坐了,和她一起吃,另外两个婆子,则是在帘子外面,和其他食客一起吃。

      老太太桌上摆着的,是她从年轻时就喜欢吃,这么多年百吃不厌的老三样,油条、茶叶蛋和豆腐脑。

      府里的厨房也做这三样,可是老太太却觉得,无论他们怎么做,全都做不出高记食铺的味道。

      这是她娘家的味道。

      油条要炸得香脆,茶叶蛋要放甘草,豆腐脑必须是咸的,而且要加卤,用大骨汤,加上香菇木耳黄花菜,还要放上韭菜花、芝麻酱和蒜泥,再加上一大把香菜。

      不说别的,单说这碗豆腐脑,就和别家的味道不一样,老太太觉得,她吃一辈子也吃不厌,嗯,除了病重的那些年,她老人家确实已经吃了大半辈子了。

      老太太喜欢来高记,除了吃,还有听。

      那些坐在府里听不到的话,在这里全都能够听到。

      “听说了吗,朱家又出事了。”

      “哪个朱家?”

      “就是那个朱大胜他们家啊。”

      “朱大胜家不是走水烧光光了吗?房子没了,人也没了,只余下一个傻子,还能出什么事?”

      “他家的院子里挖出一具白骨,听说是个小孩,仵作去验过,说那是个小女娃的尸体,看身型,死时顶多七八岁。”

      “天呐,这是真的?没听说朱大胜有女儿,他也没有妹妹,那是他家的丫鬟?丫鬟死了为何要埋在自家院子里?”

      “为啥埋在自家院子,肯定是做了亏心事担心被人发现呗,那朱大胜活着的时候,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你们还记得顾山吧,那可是公认的老实人,活活让他给逼得家破人亡。”

      “对对,顾山撞了朱大胜的老娘这事不假,可连医馆里的大夫都说朱老娘只是擦破一点皮并无大碍,可第二天朱老娘死了,朱大胜却赖到顾山头上,朱大胜的老婆与朱老娘素来不睦,婆媳俩平时从家里打到街上,朱老娘被当街气晕过好几次,谁知道那天是不是婆媳俩又打架了,朱大胜老婆把朱老娘活活气死了?反正人死了,他们说是谁害的,那就是谁害的,只可怜了顾山和他的小女儿。”

      “咦,在朱大胜家里挖出的尸体,该不会是顾山的女儿吧,唉,真是可怜啊。”

      “那具尸体现在在哪儿,还在他家院子里?”

      “怎么可能,尸体已经送去义庄了。”

      老太太听了一早晨的案子,回到府里时,让人叫了沈凝过来。

      “你经常出去,可否听说那朱大胜家里挖出尸骨的事?”

      沈凝点点头,心道,那具尸骨就是我给挖出来的啊,我不但挖出尸体,我还送这尸体的本魂去投胎了呢。

      “唉,我听说那是个小女孩,是被那什么朱大胜给害死的,真是可怜呐,听说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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